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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在《今日头条》刷到一篇文章。从该文得知,2015年、2019年,张楚廷教授指导的博士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有两位的博士学位论文是以张楚廷教授为研究对象,标题分别是《人的课程:张楚廷课程思想研究》《教育研究的想象力——以张楚廷的教育研究为例》。这两个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让我颇感惊讶。
据百度百科张楚廷词条介绍,张楚廷教授出生于1937年。他1984年9月至1988年3月任湖南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1986年至2000年先后任湖南师范学院院长、湖南师范大学校长。张楚廷主要从事教育哲学、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发展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是中国当代知名的教育家、教育哲学家、教育思想家、教育改革家,也是数学专业教授、教育学专业教授,高等教育学博士生导师、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导师,曾在我国教育界产生较大影响。
我念研究生时学的是教育学原理专业。1992年研究生毕业后,先后被评为教育学副教授(1997)和教育学研究员(2010)。我的职称证书上都有“教育学”三字。由于专业相近,我买过好几本张楚廷教授的教育学著作。张楚廷教授的著作思想丰富,深刻,我很喜欢阅读,从中受益良多。
张楚廷教授成就卓著,的确值得研究。但张楚廷教授一再同意自己的博士生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导师自己为研究对象,不太妥当,具体说是不太合乎学术规范。
再具体点说,如果这个学生不是张楚廷先生指导的博士生,那没有问题;如果这个博士生毕业了,工作后撰写研究张楚廷教授的专著,那也完全没有问题。
在我国,博士学位是最高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有许多学术规范要遵守。从博士生角度看,把自己的导师当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主题,除了可以说胆子忒大,其他都不值得称道。从博士生导师角度看,指导的博士生写博士学位论文,把导师作为研究对象,导师自己竟也同意学生这样做,虽算始作俑者,但我估计,大约的确不会有其他学者步其后尘。原因不用我细说。
张楚廷教授指导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以导师张楚廷为研究对象的,还不止这两例(请参见本文后附的有关照片)。
我不是湖南师大的学生,也未见过张楚廷教授。我看过湖南师大一些师生写的,回忆张楚廷教授做湖南师大校长时大有作为的文章,了解到张楚廷校长在湖南师大的口碑非常之好。我推测,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写导师自己这件事,如果说不是唯一,也极可能,是张楚廷先生的一件最有争议之事。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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