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是现在,屠呦呦还能拿诺贝尔奖吗?当然这个命题,也只是个假设。但我相信很多人在心底思考过这个问题。
在目前的用人体制下,无博士学位、无海龟背景的屠呦呦,想在一个全国性的协作项目中,担任负责人是不可能的,但作为科研助理或者主要操作人还是有可能的。开明一点的课题负责人,会给助理/技术员很多自己的空间,可以有自由探索的存在;但也不乏有的PI管理太过精细,自己设计好方案和实施路线,完全把助理/技术员当做一双手。如果一个基层科研工作人员,10年干一件事情,天天都失败,她不疯老板也疯了。如果她能坚持10年,那估计年年绩效倒数第一,科学上她能顶住这个压力、经济上也顶不住。
即使是屠呦呦在今天遇到了一个好的PI,给了她自由发挥的空间,也容忍了她多年的失败,她也提取拿到了青蒿素,也会有不同的情况出现,别忘了现在的负责人的外号都叫了“老板”。遇到不需要文章或者开明的老板,发文章给个第一作者算是最好的结局了。遇到自已也需要文章的老板,那文章名次不知道排到第N了。哪个化学家不知道发现青蒿素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所以专利申请的时候,按国内目前的流行做法都是老板是第一发明人,屠呦呦能排第几还真不好说。找个机会把屠呦呦直接调离课题组也是有可能的。
那目前,中国的基层科研工作者,还有拿诺贝尔奖的土壤吗?
我觉得不太有。个人感觉,目前的体制下,容忍一个科学家/PI长时间不出成果/文章的极限是5年;而对助理/技术员的容忍极限是1年。即使屠呦呦热爱科研,即使遇到开明的老板,她也无法长时间失败的做一件事情。再者目前“老板”代替教授、博士等等称谓的情况下,屠呦呦发现青蒿素后能够做个精美的ppt给老板去申请经费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已经很好了。拿诺贝尔奖的老板致谢的时候,能够特别提到屠呦呦就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了。
在提倡创新/创业的今天,用人机制上保留基层科研工作者拿诺贝尔奖的可能性,是有必要的;知识产权体制上保障基层科研工作能够拿诺贝尔奖的可能性,是有必要的。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6 03:4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