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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论(18):看不见的手 精选

已有 7938 次阅读 2017-3-19 17:05 |个人分类:爽玩人生|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安全通论(18

----网络安全经济学(1):攻防一体

杨义先,钮心忻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安全中心

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摘要。谁都知道:早在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就在其《国富论》中指出,当自由市场经济充分竞争时,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竞争各方,最终达成互利。谁也都知道,在网络空间中,黑客与红客的竞争对抗非常激烈,而且,还会越来越激烈;换句话说,黑客与红客已经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了。但是,至今谁也没想到,在网络空间的黑客和红客对抗中,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它能最终安抚红黑双方,让他们心平气和地休战(当然,也可以说是为下一场、更惨烈的对抗战做准备)。本文将在攻防一体的情况下,描绘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数学本质,以及这只手到底是怎么安抚黑客和红客的,此外,还再一次从另一角度证实了网络安全的“三状态”观念(我们曾用《博弈论》证明过)。关于攻防分离的情况,将在《安全通论》(19)中论述。

(一)前言

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热水中的快分子与凉水中的慢分子相遇时,它们将发生激烈碰撞(充分竞争),这时,将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安抚这些水分子,让它们的速度最终趋同,使碰撞不再激烈,从而水温达成一致。

根据达尔文进化论,当各种生物充分竞争时,将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出面“劝架”,将生物们“彼此分离”,从而演化出不同的物种(然后,物种们再展开下一轮,或许更激烈的竞争)。

根据耗散结构理论,当一个远离平衡态的非线性开放系统,不断与外界“抢夺”物质和能量时,若这种激烈的竞争使系统内某参量变化,达到一定阈值时,就会出现一只“看不见的手”,它通过涨落,让系统发生突变,由原来“打架”时的混沌无序状态,转变为一种在时间、空间或功能上的有序状态。

根据协同学理论,在复杂开放系统中,受外来能量或物质的“侵扰”,系统中的大量“子系统”将相互“打架”,于是,就会出现一只“看不见的手”,使系统在临界点发生质变,产生协同效应,使系统从无序变为有序,从混沌中产生某种稳定结构。

根据超循环理论,分子们通过疯狂的“自我复制”来彼此竞争,积累信息。当这种信息积累,达到单元容量上限时,就会出现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把“自复制和选择上稳定的单元”结合成更高的组织形式,以便下一步再产生选择上稳定的行为。于是,无机分子逐渐形成简单的有机分子,原核生物逐渐发展为真核生物,单细胞生物逐渐发展为多细胞生物,简单低级的生物逐渐发展为高级复杂的生物。

根据日常经验,当你冥思苦想,思考某个难题时,你的脑细胞异常活跃(彼此激烈竞争),各种思维猛烈碰撞,于是,那只“看不见的手”很可能就会突然出现,并送上灵感,让你顿悟,引你进入“柳暗花明又一村”。

其实,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真正成名之作,是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

早在二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就在其《国富论》中说:“每个人都试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清楚增进的公共福利有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个人的利益,但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就会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达到另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绝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个人的利益,他经常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效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才会出现这只“看不见的手”,而在缺乏竞争的“计划经济”中,这只“手”就永远也不会出现,当然也就更看不见了。

总之,各领域成果都好像在异口同声地说:哪里有充分竞争,哪里就会出现那只“看不见的手”!

但是,事情远非如此简单!其实,这只“看不见的手”绝对神出鬼没,不但你很难抓住它,很难搞清它的结构,甚至连它的大概功能也都很难描述。比如,为了搞清亚当·斯密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全世界的经济学家们,前赴后继探索了上百年,好容易才在1972年和1983年等多个诺贝尔奖和其它成果的支撑下,取得了突破,建立了微观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

既然网络空间安全中,红客和黑客也处于激烈的竞争状态,因此,从定性角度,并不难猜测其中也存在“看不见的手”,但关键是要把这只“手”画出来。因此,下面就借助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成果,来探索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数学实质(当然,网络空间对抗中,各种各样的“看得见的手”实在太多了,比如,安全保障的软硬件设备、断网封堵的行政命令等都是典型代表)。

为此,首先在攻防一体的假设下,建立红客和黑客竞争对抗的“经济学”模型。


(二)攻防一体的“经济学”模型

为什么要建立“经济学”模型呢?

原因之一,经济才可数字化(比如,政治、军事等就很难数字化),从而,为后续的量化研究奠定基础;而只有量化研究,才能深入本质,才更具说服力。当然,本文并不考虑如何把政府、军事事件等数字化的问题,只假定已经数字化了。

原因之二,虽然表面上,红客与黑客攻防竞争的目的各不相同;但是,这些千差万别的目的背后,其实都隐藏着一个真正的、相同的最终目的:经济利益。正可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当然,这里的经济利益,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可能是显性的,也可能是隐性的;可能是当前的,也可能是未来的;可能是战术的,也可能是战略的。比如,今天的攻防活动,可能是为了明天的经济利益;甲地的攻防活动,可能是为了乙地的经济利益;对张三的攻防活动,可能是针对李四的经济利益等。当然,本文不考虑任何间接目的,只锁定经济利益,把所有的攻防活动都看成现时、显性的经济指标。

原因之三,可以借用经济学数百年来的众多成果,特别是微观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当然,本文只是抛了块砖,其实利用经济学来研究网络攻防,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有一个大而富的金矿要挖。只可惜,过去“网络空间安全”与“经济学”这两门学科相距太远,很少有人能在它们之间“跨界”,笔者更是经济学的文盲。但愿有某些经济学家,能够进入网络空间安全领域来掏金;也希望安全专家们能够多学一点(微观)经济学。真心盼望,“网络空间安全”与“经济学”能够早日“天涯若比邻”。

为什么要假定攻防一体呢?主要理由就是:简单且不失真。所谓攻防一体,即,每一个人(用户)都既是红客,又是黑客;他既要保护自己的信息系统,又要想攻击别人的系统。(攻防分离,即专职红客和专职黑客的情况,将在《安全通论》(19)中论述)。于是,就没必要刻意区分谁是红客,谁是黑客了,而统一都把他们看成用户。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是这样。因为,一方面,如今做黑客的“门槛”越来越低,只要愿意,人人都可以当黑客了;另一方面,黑客正在(其实已经)产业化,只要肯“出血”,任何人都可以雇佣专职黑客,或者直接“购买”黑客服务,从而,使自己实质上成为黑客。当然,每个人本来天生就可当红客(虽然水平可能很差),绝对愿意保护自己的信息系统,比如,为自己的系统配备安全保障设施,或直接“购买”红客服务等。当然,本文中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个人,也可以是目标一致的任何群体,比如,法人机构、团队等利益共同体等。下面,有时也用“用户”来表示“人”。

H表示所有可能用户的集合,它当然是一个有限集,虽然人数(用#H来表示)可能很多。对每个用户hH来说,他又可能拥有多个规模不同、价值不同、安全度不同的信息系统,比如,他有自己的网银帐号、社交帐号、电子邮件系统、个人电脑、办公自动化系统、甚至还有大型的网络应用信息系统等。这里的“系统”采用了贝塔朗菲(一般系统论创始人)的定义,即,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元素的综合体;或者,更形象地说,系统是能够完成一种或者几种功能的多个部分按照一定的秩序组合在一起的结构。所以,信息系统的个数非常多,但是,始终是有限的

为了公平起见(因为,每个人的攻防水平各不相同),再假定:每个用户都不亲自动手从事攻防活动,而是雇佣一批能力完全相同的、不带感情色彩的机器黑客(红客)来帮忙。这个假定是合理可行的,因为,如果某人的攻防水平特别高,那么他可以将其能力“出售”给机器黑客(红客),并收取其应有的报酬;而对那些攻防水平差的人,他就没有这部分收入了,所以,其公平性是有保障的。

当然,机器黑客得根据被攻击系统的安全程度,来公平地向用户收取雇佣费,而且对这些用户是“童叟无欺”,即,收费不会因人而异;此外,机器黑客还很仁慈,它允许用户毁约,即,当它受雇将某个信息系统攻破后,在向雇主收取佣金时,如果雇主觉得要价太高了,那么,它可以降价,甚至雇主想给多少就给多少,绝不讨价还价;但是,如果雇主出价低于攻击成本,那么机器黑客将把该系统原样归还给原来的主人;如果雇主出价高于攻击成本,那么机器黑客交付给雇主的也只是一个“装有被攻破系统的、且定时才能打开的信封”。但是,请注意,如果雇主甲给钱较少,若另一雇主乙却想以高一点的价来购买“甲刚刚获得的信封”时,机器黑客会毫不犹豫地重新攻破雇主甲,把这个信息系统装入另一个“定时才能打开的信封中”,卖给雇主乙;如此往复,直到所有用户不再有攻击意愿为止。还要假定,机器黑客很老实,只有受雇后,它才对目标系统发动攻击,而且自己从不主动攻击,更不会获取除佣金之外的其它收入。

每个人的网上资金(网下资金,比如,不动产等,不在此处的考虑之列)被分割成三个部分:一部分,称为建设费,用于建设自己的信息系统,当然包括购买防火墙等和支付给红客的安全保护费等;一部分,称为攻击费,用于雇佣机器黑客,攻破自己想要的、别人的目标信息系统;一部分,称为业务费,用于自己的各信息系统中网络业务的正常开销,比如,存放在“支付宝”中的散银、存放在微信红包中的钢镚儿等。

对专业红客来说,他的大部分网上资金,都分配给了建设费,意在构筑牢不可破的安全防线。对专业黑客来说,他的大部分网上资金,都分配给了攻击费,意在攻破别人更多的系统,获取更多的黑产收入;对没有攻击意愿的普通用户来说,其攻击费预算可能为零,即,他们不发动攻击,只雇佣红客来保护自己的信息系统。对一般人来说,可能建设费、攻击费和业务费都各分配了一些;至于到底如何分配,纯粹根据个人意愿而定。此外,业务费是分散存放的,不参与攻防活动,但是,一旦某个信息系统被攻破了,那么,在“定时打开的信封”被启封后,该系统中存放的所有经费,就归其新主人了;当然,万一存放的经费为零,那么就活该新主人倒霉;万一存放的经费巨大,那么新主人就发财了。

好了,现在攻防一体的模型场景就清楚了:每个用户都从机器红客那里买得一批钱袋子,然后,将自己的业务费分装在这些钱袋子里;接着,在身上挂着自己的钱袋子,同时冲入竞技场中;然后,彼此(雇佣黑客)抢夺其它人身上的钱袋子,当然,自己身上的钱袋子也会被别人抢走;等到大家都“抢累了”(即,再也没有抢夺意愿了,这便是那只“看不见的手”的神奇功效,它能安抚大家,停止对抗)后,同时打开自己(抢来或守住)的钱袋子,于是,本轮攻防就结束了。

当然,大家清理完本轮战果后,还将进入下一轮类似的、可能更惨烈的抢夺战。上轮中,如果某人彻底破产了,那他可以自愿退出下一轮对抗(其实,除非弃网,否则只要留在网上,就不可能真正退出下一轮竞争;因为,你不抢别人,别人可以抢你嘛,除非你的钱袋子太不起眼,没人看得上);如果某人发财了,那他可能在下轮竞争中,分配更多的资金给攻击费,从而,成为更凶的黑客;某些人也可能吸取教训,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建设费,使自己的信息系统更难被机器黑客攻破(于是,机器黑客向雇主收取的佣金就会更高;愿意出此价的人就更少,主人的信息系统就更安全)。下一轮攻防也可能出现一些极端情况,比如,大家都不再分配资金给攻击费了,于是,黑客就消失了;大家都不再分配业务费了,于是,竞争就演变成纯粹的“斗气”了,因为,所有钱袋子都是空的,抢不抢都没啥意思了,就算钱袋子丢了,也不心痛了。

在两轮对抗之间的这段时期,便是大家相安无事的和平期,这应该归功于那只“看不见的手”

由于机器黑客和机器红客是“一家人”(现实中也是这样的,因为,从技术角度看,红客和黑客也基本上可以是同一帮人;能当黑客就能当红客,反之亦然),所以,在冲进竞技场之前,每个用户对挂在自己身上的所有钱袋子的攻破成本是知道的,它就是其它用户想要(雇佣机器黑客)将其抢走的最低价。但是,每个用户并不知道其它用户身上钱袋子的攻破成本。

设用户集H中,所有用户的钱袋子总数为N(分别编号为12N),它当然是一个有限整数,虽然非常巨大。用户h身上的钱袋子状况,可以用一个N2进制向量x=(x1,x2,…,xN)来表示,其中,若xi=1,则表示此刻第i个钱袋子仍然挂在用户h的身上;否则,若xi=0,则表示第i个钱袋子在别人身上。设用户hH给自己预留的攻击费为rh,它也是一个N维向量,其第i个分量的值,表示预算给第i个钱袋子的攻击费(如果该分量小于别人身上某个钱袋子的攻击成本价,那么,这个用户就甭想得到别人的这个钱袋子,因此,这笔预算就白花了)。当然,rh各分量之和,不该小于该用户h冲入竞技场之前,其身上悬挂的所有钱袋子的攻破成本价之和,否则,他就是去“送死”,连自己的“老本”都保不住。

由于用户很多,又由于机器黑客并不讨价还价(只是低于攻破系统的成本价时,就罢工而已),所以,任何用户都没有实力来确定攻破每个钱袋子的佣金价格,而只能被动地接受竞争佣金价格。设某个时刻,攻破第i个钱袋子的佣金价格为pii=1,2,…,N,于是,N维向量p=(p1,p2,…,pN)就表示此刻所有钱袋子的攻破佣金价格,当然,这个价格是会随着各用户给机器黑客出价的变化而变化。

在竞技场上,假设每个用户h∈H都是理性的,这至少意味着如下两方面:

第一,在佣金向量为p时,用户h想争取抢到的钱袋子向量x,一定会满足不等式p.x=i=1Npixirh,即,他的攻击费用预算rh永远不会被突破(此文中,如果xy是两个N维向量,那么,记号xy就表示x的每个足标,都不超过向量y的相应足标)。今后称满足这个预算限制的钱袋子向量x可行向量。形象地说,对交不起佣金的“抢劫计划”,用户是不会奢望的。用户h的所有可行向量的集合记为Xh,它显然是空间R+N中的一个子空间,这里R+N表示足标全为非负的N维向量的集合。

第二,进入竞技场后,每个用户h并不会胡乱抢劫,他们都有自己的“抢钱袋子”偏好h,这里“∠h”是N维实数空间RN上的一个弱序关系(即,对任何的N维向量xyz都成立如下两条性质:1)自反性,xhx;和2)传递性,若yhx同时zhy,那么就有zhx)。换句话说,如果xy都可行的钱袋子向量,但是,它们的偏好关系如果满足yhx(即,用户h更偏好于x),那么,用户h愿意用身上的钱袋子y去换取x。形象地说,如果用户只能从“西瓜”和“芝麻”中选一个的话,他会理性地选择更喜欢的西瓜,而丢掉芝麻;当然,如果允许两者都可同时拥有时,他也决不会客气,因为,他要合理地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另外还有,1)如果同时满足yhxxhy(即,从用户h的偏好角度看,yx并没有哪个占优势,此时也称“xy无差异,记为xhy),那么,他就不会用现有的x去换取y,因为,他没能从中获得额外的利益嘛。2)如果yhx成立,但是不成立xhy(即,从偏好角度看,x严格优于y,记为x>hy),那么,他就一定会用x去换取y

关于用户的偏好∠,我们还可以做如下几个合理的假设:

假设1(弱单调性T1):总有某个可行向量(比如,冲进竞技场之前,h自己身上的钱袋子向量)是自己看重的,并且,所有钱袋子(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都是无害的。准确地说,如果xy是用户h的两个可行向量,而且x>>hy(即,在N维实向量xy中,x的每个足标,都严格大于y的对应足标),那么,就有x>hy,即,用户h严格偏好于x

假设2(连续性T2):对每个用户h的任意给定的可行向量x0,由所有偏好优于x0的可行向量的集合Ahx0={xxh的可行向量,并且x0hx}是闭集;同时,由所有偏好劣于x0的可行向量的集合Ghx0={xxh的可行向量,并且xhx0}也是闭集。这里“闭集”是集合论的基本术语,意指包含自身边界的集合。

上面的假设T2,虽然看起来有点抽象,它其实暗含了人类的“贪婪性”(即,“上下通吃,能吃的都要吃”),因此也是合理的。具体说来,从任何一个可行向量x出发,考虑用户h的可行向量集内的一个线段,从优于x的一端开始,最终行进到劣于x的点(可行向量);该线段必定也包含了与x无差异的某点。也就是说,当从优于x的点,行进到劣于x的点时,必然要触及到无差异点。这便是为什么称该假设为“连续性假设”的原因。

假设3(严格凸性T3):令yhx(当然,也包含了xhy的可能性),且xy0<a<1,那么,成立ax+(1-a)y>hy,即ax+(1-a)y严格优于y

该假设的数学含义表明“可行向量集内,无差异曲线是严格弯曲的,其内部不存在平坦段”;其经济学含义是:不存在完全可替代的“钱袋子向量”,这也是日常生活常识。

好了,模型和假设就是这些了。下面开始寻找那只“看不见的手”了。


(三)寻找“看不见的手”

每个用户在冲进竞技场之前,身上都挂着自己的钱袋子,而且还有一笔攻击费,这些东西称为他的初始资源禀赋。根据日常经验,为在竞技场上增进自身利益,用户们最好自发地组成一个个联盟:在联盟内,即使大家仍然相互抢夺钱袋子,但是,大家却都能获益,即,每个人身上保留的“钱袋子向量”都朝着自己更加偏好的方向发展。若当前联盟不能给某个用户带来偏好度更高的“钱袋子向量”,那么,他就可以退出,并加入另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联盟(当然,也可能是由自己一个人组成的独善其身的联盟)。如此循环,直到所有联盟都最终被融合成一个联盟为止,即,每个用户都再也不能从“抢夺”别人的钱袋子中,获得偏好性更优的“钱袋子向量”了,于是,大家便理性地停止“抢夺”,心满意足地结束本轮攻防对抗。下面就来严格证明,确实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能够牵引大家,进入这种休战状态。

定义1(阻碍):一个联盟,其实就是用户集H的任何一个子集。因此,每个用户自己,也可以构成一个单成员联盟。若存在某个联盟S,及其可行向量集{yh:h∈S}(以下称为“配置”)满足如下三个条件,则称某配置{xh:h∈H}的建立将会受到阻碍:

条件1,∑h∈Syh≤∑h∈Srh(这里的不等式意指在向量的各个坐标分量上都成立。提醒:rh表示用户h的预算攻击费);

条件2,对所有的h∈S,有xhhyh

条件3,对某些g∈S,有yg>gxg,即,按照用户g的偏好,他的钱袋子向量yg严格优于钱袋子向量xg

该定义1中,“阻碍”的基本思想是:若仅利用联盟S内的可得钱袋子资源,则S中的某成员(比如那个g)就能够获得一个新的“钱袋子向量”(yg),其偏好程度严格优于他原来的“钱袋子向量”(xg)(经济学上,称为g取得了一个“帕累托改进”),那么,联盟S将阻碍配置{xh:h∈H}的建立。当联盟S考虑实施阻碍时,它只根据自己的资源和偏好来做出决策,而不关心联盟外用户(H\S)的境况。

定义2(核):配置核,简称“核”,是指任何联盟S都无法阻碍的可行配置所构成的集合。

根据该定义2,与核相对应的配置具有如下性质:

其1,核中的所有配置都必须满足个人理性原则,即,若{xh:h∈H}是一个核配置,则对所有的h∈H,都必有:xh优于他冲进竞技场之前的钱袋子向量。若没有此性质,则该核将被一个单成员联盟所阻碍,因为他的当前“钱袋子向量”比初始状态还差,此时的核配置违背了个人理性。

其2,核中的任何配置都不可能再取得“帕累托改进”,也称为是帕累托有效的。若{xh:h∈H}不是帕累托有效的,则由所有用户构成的联盟H仅需对配置进行再分配,就可增进其成员的偏好满意水平。也就是说,若{xh:h∈H}是一个核配置,则对所有其他的可行配置yh来说,对所有的h∈H,有yhhxh或者对某些h∈H,有xh>hyh。所有其他的可行配置yh都必须满足这一性质,否则,核配置将被由所有用户构成的联盟S=H所阻碍。

该性质的等价解读是:如果用户的“钱袋子向量”处于核配置状态,那么,所有用户就都达到了自己的最理想状况(因为,其偏好不可能再获得改进,即,达到了帕累托有效状况),因此,理性将提醒大家:可以休战了。但是,核配置状态能否达到呢?因此,下面就来证明:核配置状态是能够达到的。为此,引入如下竞争性均衡定义。

定义3:若以下条件得到满足,则对每个h∈H,p∈R+N,xh∈R+N,就构成了一个竞争性均衡(回忆提醒:这里p=(p1,p2,…,pN),其中pi是机器黑客攻破第i个钱袋子的佣金价格;而R+N是各分量都非负的N维向量集合):

(1)对每个h∈H,均有p.xh≤p.rh

(2)对所有的y∈R+N,有y∠hxh,且满足条件p.y≤p.rh

(3)h∈Hxh≤∑h∈Hrh(不等式在各个坐标分量上均成立),若存在满足不等式严格成立的坐标分量k=1,2,…,N,则有pk=0。

从定义3开始,此文中运算符号“.”表示两个向量的“点积”运算。

定理1(竞争性均衡含在核中):若用户偏好∠满足弱单调性(T1)和连续性(T2),并令p,xh,h∈H是一个竞争性均衡,则配置{xh,h∈H}包含在核中。

证明:用反证法。假设定理的命题是错的,则存在一个阻碍原始配置建立的联盟S和某个更优配置yh,h∈S。于是由联盟的可行性,我们有:∑h∈Syh≤∑h∈Srh;而且,对所有的h∈S,有xhhyh;对某些g∈S,有yg>gxg

但是,由于xh是一个竞争性均衡配置。也就是说,对所有的h∈H,p.xh=p.rh,且对所有使得p.y≤p.rh满足的y∈R+N,都成立y∠hxh

注意到∑h∈Sp.xh =∑h∈Sp.rh,因而,对所有的h∈S,有p.yh≥p.rh。这就是说,xh代表了用户h在佣金预算约束下,最希望得到的“钱袋子向量”。在满足单调性假定(T1)的偏好∠h下,yh至少与xh一样好,因此,yh所需的佣金成本不低于xh。更进一步地,对g,我们必定有p.yg>p.rg。因而有:∑h∈Sp.yh>∑h∈Sp.rh(注意,这是一个严格不等式)。然而,由联盟的可行性得知,我们必定还有:

h∈Syh≤∑h∈Srh

因为p≥0,p≠0,故有∑h∈Sp.yh≤∑h∈Sp.rh。配置{yh,h∈S}在资源总量上小于或等于初始资源禀赋,但与此同时,以佣金价格p衡量时,又比初始资源禀赋的价值高,这就出现了矛盾。该矛盾使定理的原命题得证。    证毕

在微观经济学中,已经证明了竞争性均衡的存在性(比如,文献[20]中的定理7.1,定理11.1和定理17.7等),因此,由此处的定理1就知,核配置集是非空的,换句话说,H中的所有用户都能获得自己偏好度最高的钱袋子向量。即,正是那只“看不见的手”,将用户们一步步地牵引到各自最偏好的钱袋子向量。

其实,如果对偏好再加一些限制,那么,上述定理1的逆也是成立的,即,核中的配置,也达到竞争性均衡。为此,虽然用户集H已经很大了,但是,我们还要通过复制手段,将其变得更大,从而挖掘出更深刻的结果。

我们将讨论一个由用户集H(后面称为原始用户集),复制Q倍后所得到的更大型的用户集,并将其标记为QH。这里Q是一个正整数(Q=1,2…)。原始用户集里,用户h∈H的初始攻击费禀赋为rh,偏好为∠h。用户集被复制Q倍后,用户数也增加为原来的Q倍;并且,其中有Q个用户的偏好和初始攻击费禀赋分别为∠1和r1,有Q个用户的偏好和初始攻击费禀赋分别为∠i和ri,i=1,2,…,#H(初始用户集H中的元素个数,或初始用户数)。于是,原来的每个用户h∈H,被扩展成了一类用户。在复制用户集QH中,有Q个h类的用户。请注意,H的竞争性均衡佣金价格,仍然是复制用户集QH中的均衡佣金价格。在原来H中,用户h的竞争性均衡配置xh,则是复制用户集QH中,处于竞争性均衡时,所有h类用户的均衡配置。复制用户集QH中,以类型和序号来标记各用户。这样,对所有的h∈H,q=1,2,…,Q,标记为h,q的用户,表示h类用户中的第q个用户。

定理2(核中成员的平等性):若偏好满足T1,T2,T3,令{xh,q,h∈H,q=1,2,…,Q}是复制用户集QH中的核,则对每个h,xh,q,对所有的q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对每个h∈H,q≠g,有xh,q=xh,g

证明:由于核配置必须是可行的,所以有:∑h∈Hq=1Q xh,q≤∑h∈Hq=1Q rh或等价地说,有∑h∈Hq=1Q xh,q≤Q∑h∈H rh

下面用反证法。假若该定理是错的。考虑h类用户,则有xh,q≠xh,g。注意到,对h类用户来说,他们的偏好是各不相同的,即,要么xh,q>hxh,g ,要么相反xh,g>h xh,q。由核配置的帕累托有效性与T3即可获得这一性质。若从偏好角度来看,xh,q和xh,g无差异,由T3可知有:[(xh,q+xh,g)/2]>hxh,qhxh,g。这意味着配置{xh,q, h∈H,q=1,2,…,Q}不是帕累托有效的,因而不在核内。该矛盾说明:必定成立xh,q>h xh,g ,或者相反xh,g>h xh,q。因此,对h类用户中的每个用户,都可以根据所持有钱袋数量的偏好∠h来排序。

对每一类h用户,令xh*表示h类核配置xh,q,q=1,2,…,Q中,偏好优先程度最低的那个。对某h类用户,其中每个用户的钱袋子向量都是相同的,此时xh*就表示偏好的平均水平。对钱袋子向量不同的类别,xh*则表示偏好排序水平最低的配置。现在来构造由每类用户中的这样一些用户组成的联盟:该用户的钱袋子向量配置xh*在该类用户中的偏好排序最低。我们的证明策略是,这一联盟将阻碍原来的核配置,从而证明了这样的配置不可能真的在核配置集合中。

考虑h类用户的核配置偏好排序平均水平,并标记为bh,其中,bh=(∑q=1Q xh,q)/Q。由偏好的严格凸性(T3)有:对那些xh,q不同的h类用户,有bh=(∑q=1Q xh,q)/Q >hxh*;对那些xh,q相同的h类用户,有xh,q=bh=(∑q=1Q xh,q)/Q ∽hxh*

根据核配置的可行性,我们有:

h∈Hbh = ∑h∈H[∑q=1Q xh,q]/Q = [∑h∈Hq=1Q xh,q]/Q ≤ ∑h∈Hrh

换句话说,由每用户中(偏好排序水平最低)的那个用户组成的联盟,便可达到配置bh。对联盟中的每个用户而言,对所有的h,有xh*hbh,而对某些h,有bh>hxh*。因而,每类用户偏好排序水平最低的用户组成的联盟,便阻碍了原来的配置xh,q。这便出现了矛盾,从而证明了定理成立。    证毕

为了证明定理1的可逆性,我们还要对用户冲进竞技场之前的钱袋子向量,做如下合理假设。

假设T4:每个用户h∈H的初始禀赋rh,都是他的所有可行钱袋子向量集合Xh的一个内点(即,不是集合Xh的边界点)。如果 Xh=R+N,则rh>>0,即,对所有k=1,2,…,N,都有rkh>0。

该假设的合理性是这样的,如果用户在冲进竞技场前,已经对自己身上的钱袋子向量有最高偏好了(即,rh是边界点了),那么,他的最佳策略就应该是:拒绝进入竞技场。换句话说,将他的所有攻击费都转变为建设费,全力以赴保护已有的钱袋子;当然,也可能由于自己力量不够(比如,另有人出价高于他的建设费,来雇佣机器黑客攻击他),那么,他也只能眼睁睁丢掉自己的钱袋子。如果用户对别人的所有钱袋子都感兴趣(即,Xh=R+N),那么,他当然应该对每个钱袋子都分配一定的攻击费(即,第k个钱袋子的攻击费rkh>0),否则,机器黑客是不会无赏提供服务的。

引理1(闵科瓦斯基超平面定理):令K是一个凸集,它也是RN的一个子集。若z不是K的内点,则必存在一个约束K的边界穿过z的超平面H。也就是说,存在p∈RN,p≠0,对所有的x∈K,满足p.x≥p.z。

由于该引理1是一个现成的数学结论(见文献[20]中的定理2.11),所以,这里就略去了证明过程。该引理将应用于下面定理2的证明过程。

定理3(德布鲁-斯卡夫定理):若有假定T1,T2,T3,T4,并且对所有的Q=1,2,…,令{bh,h∈H}∈核(Q),则对所有的Q,{bh,h∈H}都是复制用户集QH的竞争性均衡配置。

证明:我们将证明存在一个机器黑客的佣金价格向量p,对每一类用户h,均满足p.bh≤p.rh,并且bh在攻击费的预算约束下,依据偏好∠h获得最大化的偏好排序。我们的证明策略是,构造一个配置集,它优于{bh,h∈H}。接下来,证明后者是一个有超平面支撑的凸集,取该超平面的法向量为p,再证明p就是支撑{bh,h∈H}的竞争均衡价格向量。

对每个i∈H,令Гi={z:z∈RN,z+ri>ibi}。向量集Гi是i类用户的一个配置集,对该类用户,其配置的偏好,严格好于bi-ri。根据配置bi-ri,用户可以达到核配置状态。现在定义一族Гi集,i∈H的凸结合集(凸壳)。令

Г={∑i∈H aizi:zi∈Гi, ai≥0, ∑ai=1}

表示更优的配置集Гi凸结合而得的集合。集合Г是集合Гi的并集的凸壳。

现在再证明:由集合Гi构成的集类Г严格排列在穿过原点的超平面上方。该超平面的法向量就是要寻找的均衡佣金价格向量。

首先证明0不属于Г。其证明方法是,将0∈Г的概率与构造一个阻碍核配置bi的联盟的概率相对应,而后者是一个矛盾,概率为0。假设0∈Г,由假定T3(偏好的连续性)可知,对每个i,Гi总是开集,因而,Г也是开的(为方便计,此处忽略了Гi与由Xi导引的边界相重合的那一部分区域。更准确地说:在假定T1和T3下,Гi与Г具有非空内部域,并且,0不属于内部域(Г)。若0∈Г,则在0附近存在一个含于Г中的ε邻域(ε>0)。Г中的典型元素可表示为∑aizi,其中zi∈Гi。令R-N表示RN的非正象限,取交集Г∩R-N,也就是说,取Г的非正部分。选择z∈Г∩R-N,满足z=∑aizi,其中,对所有的i,ai都是有理数。这是可能的,因为ε>0,我们可以用有理数序列来任意逼近所有真实的ai。接着,找ai的公分母。考虑取ai的公分母为Q(大倍数Q复制的用户集可克服单个用户的不可分问题),我们有∑aizi≤0(在各坐标分量上成立)。还须证明的是,由前述结论可知:存在一个联盟,它阻碍配置bi在复制用户集QH中的建立,其中,Q为ai的公分母。构造一个联盟S,它由Qai(整数)个i(i∈H)类用户集合中的用户组成。考虑S中用户的配置为di=ri+zi。根据Гi的定义,有di>ibi。由∑aizi≤0,有∑(Qai)zi≤0,从而,得到∑(Qai)(di-ri)≤0,或等价地,∑(Qai)di≤∑(Qai)ri,这意味着di在S中是可行的。根据用户i∈S的偏好,di是bi的一个增进。从而,S阻碍bi,这就出现了矛盾。因此,只能有:0不属于Г。

在证明了0不属于Г后,还需要证明0不是非常靠近Г。的确,当0=∑h∈H(bh-rh)时,0∈Г的边界,其中等式右边是Г的闭包。因而,0正好表示了这样一个边界点,穿过该边界点,就可得到引理1中的支撑超平面。集合Г是一个凸集,所以,由引理1,存在p∈RN,p≠0,对所有v∈Г,满足p.v≥p.0=0。根据弱单调性假设T1,有p≥0。现在,由于对每个用户h都有(bh-rh)属于Г的闭包,所以有,p.(bh-rh)≥0。但是,由于同时还有∑h∈H(bh-rh)=0,进而有 p.∑h∈H(bh-rh)=0。因此,对每个用户h,有p.(bh-rh)=0,等价地,p.bh=p.rh。这实际上就是说,

p.0=p.h∈H[bh-rh]/#H =infx∈Г(p.x) =∑h∈H[inf(p.zh)]/#H

这里的#H,表示用户集H中用户的个数;而最后一个等式中inf()是对满足zh∈Гh的所有可能zh而言的(主要是为了减少足标的层次)。所以,p.(bh-rh)=inf(p.zh)。

这样,对每个用户h和y∈Гh,有p.(bh-rh)=inf(p.y)。等价地,bh依据偏好程度bhhx最小化p.(x-rh)。此外,p.bh=p.rh。进一步地,根据假设T4可知,bh附近存在一个ε邻域包含于Xh中。根据假设T1,T2和T4可知,“偏好约束下的佣金最小化”等价于“佣金约束下的偏好排序最大化”,从而,bh,h∈H就是一个竞争性均衡配置。  证毕。

(三)结束语

利用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来研究网络空间安全对抗时,最大的难点是建立合适的数学模型,而这一点并不容易。比如,经济学中有一个由“供应厂商、家庭消费方、股份分配返还”构成的完美的资金流动闭环,而在红客、黑客和用户所构成的体系中,却没有此类闭环。而经济学中的整体优化基础,刚好就是由总供给、总需求(含初始禀赋)相减而获得的“超额需求函数”。可惜在网络空间安全对抗中,完全就找不到此类“超额需求函数”的影子。因此,若无合适的数学模型,根本就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但愿经济学家们,能够利用熟悉各种经济模型的优势,进入网络空间安全领域,倒逼一些特定情况下的安全对抗模型。

本文中几个定理的证明过程,其实是从已知的几个经济学结果(比如,[20]的定理13.1、定理14.1和定理14.2)中抽丝剥茧而得的。之所以要不厌其烦地“抽丝”,是想保持本文的封闭性,特别是方便网络安全界的读者朋友,使大家不必在“网络空间安全”和“经济学”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领域间,来回反复跳跃。

在《安全通论》之前,人们一直咬定:安全对抗就是“水涨船高”、“鱼死网破”或“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等。但是,从本文的结论我们知道,其实安全对抗应该更像“潮汐”:来潮时,惊天动地;退潮后,风平浪静。或者说,安全对抗像“间隙式喷泉”:喷时轰轰烈烈,歇时安安静静。也可以说安全对抗像“拳击摆台赛”:轮中打斗,你死我活;轮间休息,却和平相处。总之,无论用什么现象来容易网络空间安全对抗,关键是要明白: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能够安抚各方,最终达到共赢。因此,红客方应该调整自己的战略,使得:和平期尽可能长一些,并且为下一轮的对抗做足准备。

《安全通论》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课题,它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只用一篇短短的论文,甚至只用一个公式,就能道破网络空间安全的核心基础理论。就像仙农仅用一篇论文的两个核心定理(信道编码和信源编码)就建立了《信息论》那样,就像爱因斯坦仅用一个公式(E=MC2)就创立《相对论》那样。可惜,如今,《安全通论》的系列论文却已十数篇了。这刚好说明:《安全通论》还仅仅处于婴儿阶段!但是,任何事情总得有个过程,在初级阶段,我们将用多篇论文,从不同的方面,来归纳网络空间安全的基础理论;然后,在高级阶段,再将这些论文凝练,争取逐步逼近最终目标。

创立《安全通论》虽然很苦,但我们也没忘记苦中寻乐!比如,前段时间,研究工作卡壳了,我们便以最笨的办法,对网络安全的所有分支,又一次进行了地毯式的“轰炸”。并出人意料地,顺便写成了一部喜剧作品《安全简史》,一边供男女老少娱乐,一边也让全社会轻松了解信息安全。

幽默风趣的《安全简史》即将正式出版了,希望到时你能捧场哟。

咋捧场?嘿嘿,买书呗!

谢谢啦!


(四)参考文献

[1]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之“经络篇”,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44217.html

[2]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2):攻防篇之“盲对抗”,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47304.html  

[3]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3):攻防篇之“非盲对抗”之“石头剪刀布游戏”,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48089.html

[4]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4):攻防篇之“非盲对抗”之“童趣游戏”,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49155.html

[5]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5):攻防篇之“非盲对抗”收官作及“劝酒令”,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50146.html

[6]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6):攻防篇之“多人盲对抗”,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54445.html  

[7]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7):黑客篇之“战术研究”,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56051.html

[8]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8):黑客篇之“战略研究”,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58609.html

[9]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9):红客篇,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60372.html

[10]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0):攻防一体的输赢次数极限,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84644.html

[11]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1):信息论、博弈论与安全通论的融合,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89745.html

[12]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2):对话的数学理论,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93540.html

[13]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3):沙盘演练的最佳攻防对策计算,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1000428.html

[14]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4):病毒式恶意代码的宏观行为分析,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1001684.html

[15]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5):谣言动力学,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1003586.html

[16]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6):黑客生态学,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1005963.html

[17] 杨义先,钮心忻,安全通论(17):网络安全生态学,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1007253.html

[18]杨义先,刷新你的安全观念,见杨义先的科学网实名博客,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53322-983276.html

[19]亚当·斯密(英国)著,郭大力王亚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商务印书馆,1972年出版。

[20] 罗斯·斯塔尔著,鲁昌、许永国译,一般均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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