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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洪强李明亮 林耕 程金香 张若然
[本文发表在《创新北京-技术创新与技术市场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6年11月,重新登出略作修改]
http://www.cbtm.gov.cn/index_0module26id0.html
一、北京技术市场发展的历史阶段划分
技术市场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它的兴起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1980年5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学大会的感召下,北京市科协率先成立了北京地区第一个以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为目的的科技咨询机构—北京市科协科技咨询部。10月,中国科学院物理所七名科技人员在市科协咨询部的支持下,成立了北京地区第一个民营科技贸易机构—北京等离子体学会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在北京地区乃至全国产生重要影响。随之,一批勇于开拓的技术中介机构,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的双重作用下,破土而出,应运而生,形成了打破旧体制,实行技术商品化的巨大推动力量。以1981年12月北京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第一届北京地区科技成果交流交易会”为标志,北京技术市场在改革大潮中诞生。应该说,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1984年10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做出“技术也是商品,可以流通,可以交易”的实行技术商品化的重大决策,是北京技术市场萌芽和兴起的阶段。这一阶段的重要意义,是打破了长期禁锢人们头脑的旧观念,带来了社会观念的更新,为国家开放技术市场,实行技术商品化作了重要铺垫。以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科委、国家经委、国防科工委和北京市政府在北京展览馆举办“首届全国技术成果交易会”为标志,北京乃至全国的技术市场进入了迅速发展的阶段。从1987年7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到1994年10月北京市人大颁布《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标志着北京技术市场进入了依法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新阶段。200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可以说是北京技术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说它是一个里程碑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是促进技术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北京技术市场已步入依法建设、依法发展和依法管理的法制化建设轨道。另一方面,随着人才市场、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市场的内容不断丰富,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产生,客观上要求不断地完善技术市场的法规体系和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政策环境的优化。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的《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针对新的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正确分析放开市场与规范市场两者之间的辨证关系,科学有效地将创新性与继承性、前瞻性与实用性、民事调整与行政管理及法律规制等相结合,形成了强有力的放开、规范、促进的法律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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