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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道刊发以后,中国科研人员群体遭到了很多公众的猛烈抨击。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则在9月8日的一则声明中提出异议,称“对于不符合客观事实、违背科学精神的行为,表示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根据其声明,中国科协于2003年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并于2004年公开出版《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该报告中有关内容为:“三、直接用于科研项目的资金比例。调查结果显示,从全国来说,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在40%左右”,未有所谓“科研经费流失”的相关内容。
不过,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未对“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在40%左右”的调研结论本身给出详细解释。而财新记者在《2010中国科协调研动态汇编》中找到了一篇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刘思峰教授及其同事撰写的“提高我国科研经费使用效率问题研究专题”调研报告。
该调研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会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其中提到,“对山东省10所高校2003年立项的265个课题项目审计报告的分析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仅占总开支的40.6%,近六成开支为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国家现有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劳务费和管理费用提取比例最高不超过25%,有接近35%的科研经费被变相提取。”
刘思峰教授说,关于山东省的统计来源是2006年该省的审计报告,并不能由此推断总体。而且,关于什么是“直接用于课题研究”,这是山东省审计的结果,“他们对课题研究的理解可能会和我们的理解有偏差”。
他表示,在自己的理解中,课题研究费用不仅涉及正常的调查、实验、设备、材料消耗,还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员补贴。
据财新记者了解,学术界很多人士观点与刘思峰类似。他们认为,即使中国科协当初的“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在40%左右”调研结论属实,也并不等于有六成科研经费流失,因为这些费用属于“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而课题研究实际上离不开必要的人员经费。
实际上,根据刘思峰及其同事的调研成果,中国科研经费中劳务费比例长期偏低,已经对中国科研事业形成阻力。在一些发达国家,课题费的70%是人员费用,且支付科技工作者一定时期的劳动报酬。在英国,研究人员成本一般占项目经费52%。而在中国,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面上项目的劳务费不得超过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10%。
刘思峰说,其实现在很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正常的实验环境条件都有了,但是国拨经费管理非常严格,要求你必须买设备,像他们最近的项目是需要一个软件,需要人来写一个几万条的程序。“这种费用在国拨经费里根本没办法出,你要人干活,又给不了他钱,事情就做不起来。”
一位上海某知名211大学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年轻教师也告诉财新记者,国外很多科研经费的分配有较大比例是人头费,一个教授拿到的政府科研经费,包含了足够的人头费用,他可以马上聘请一个签下两三年合同的博士后来工作;在日本,很多实验设备还不如中国多,没有中国新,但是一个实验员的扎实工作照样可以获得诺贝尔奖。
“我们呢,研究经费死死地限制劳务的费用,限制在一个极低的比例,这些费用除了买设备、买材料、做实验,人是免费的,是不需要花钱的,除了学生那一点可怜的生活费,所有课题参与人员的劳动,包括项目主持人最大比例的工作投入,是没有半分钱属于合理规定酬劳的!我们都是机器人!?”这位年轻教师说。
因此,多位研究人员呼吁,提高科研经费中可提取用于人头费、劳务费的比例。
另一方面,中国的科研经费中确实存在不合理挪用的情况。刘思峰说,他们很想对这方面的情况也开展调研,但是非常困难,“因为人家不给你提供这方面的信息,我挪用我也不会如实跟你说,你搞不到这种数据。”
此外,刘思峰指出,在科研经费的不合理使用中,有很多制度性的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有些单位管理费提取太多,“人家做研究本来需要钱,单位一下子砍走30%、40%,它认为你是它的人,你就要把钱交上来,这个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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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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