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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人自诬、不提示和莫须有

已有 3469 次阅读 2011-10-22 08:45 |个人分类:随笔|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岳飞, 李敖, 赵伟, 盛世才, 丁慰慈

最近读钱波、夏宇编著的《原来如此》(上海:文汇出版社,第1版,2009:70.),一则关于“新疆王”盛世才审人的故事,觉得“有趣”,便记录下来——
盛世才自己反苏后,诬人是共产党,十分起劲,他亲自审问丁慰慈,查问拿了苏联多少卢布。丁慰慈不胜刑求,向盛世才说,你说拿多少就拿多少,我承认就是。可是盛世才一定要逼人自诬。于是丁慰慈只好从拿五万说起,盛世才嫌少,毒打之下,卢布由五万升到十万、二十万、三十万,可是还打不停,嫌太少。丁慰慈索性自诬拿了一百万,结果盛世才又嫌多。于是,丁慰慈由十万、二十万、三十万,一路往上升后,再从九十万、八十万、七十万、六十万一路往下降。直到被毒打得体无完肤时,丁慰慈说出五十万,盛世才认为与“腹案”相合,含笑叫停。盛世才的结论是:“丁慰慈!你早说实话,不就少吃那么多的苦头了么?”
巧得很,在李敖的“回忆录”也记述了这个事件。李敖从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收押,历经了反反复复的审问,大概是要他招供所谓的“台湾本部”五常委。后来,李敖有点“架”不住了,要他们“拿空白的笔录纸来,我在最后先盖下指模奉赠,然后你们回办公室,随便你们怎么填写我的罪状就是了”。可是,他们不肯。李敖便要求透露一点蛛丝马迹,好编出故事来。他们说:“我们不提示!”李敖由这种“不提示”,联想起了盛世才的整人作风,记述了此事。
宋朝年间,岳飞被诬陷,罪名为“莫须有”。秦桧的“莫须有”与盛世才的“逼人自诬”、李敖遭遇的“不提示”何其相似。
由上述三种整人作风,我联想到了今年四五月间的遭遇。南京二院的赵伟院长,先是要骨科的工作人员写对骨科发展和骨科主任的评价,然后借着一二个(有被其他医院开除、被南京二院招入的)人对骨科主任的污蔑之词,不久便撕毁合同,免了骨科主任的职。这位骨科主任恰巧是我,若不是经历,感同身受,我是很难相信,在当今时代,文明的南京,居然还有这等诬人之法!
我所庆幸的是,赵伟尚不能赐我死、抓我坐牢、刑罚我体!如若不是社会的进步,我恐怕会比李敖悲惨的多;如若不是有今日的媒介,我恐怕惹了一身骚无处辩说。李敖如此有才,尚且难逃牢狱之灾,我辈寻常百姓做点养家糊口之事而已,肯定“后果很严重”的程度“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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