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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庙案的祸首

已有 2745 次阅读 2019-1-14 10:02 |个人分类:读书杂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读书, 金圣叹, 哭庙案, 吴县

陈飞在《“呆者”任维初——重审“哭庙案”之一》(读书,2018,12,127-135.)文中写道,任维初“实为‘哭庙案’的祸首”。这是有道理的,原因在于任维初由山西贡生,做学谕,然后到最富裕的吴县任县令,一来就烧了三把火,一是对本郡长官倨傲无礼;二是置国法、政纪、道义、人心不顾,典守自盗;三是严刑催缴赋税。也正是任县令这些异常、凶猛、邪恶的举措,导致了一帮秀才通过“哭庙”之举,既是为了“抗粮”,也是提出多个群体的“诉求”。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任维初作为一个新来乍到的县令”,不会不知道得罪郡守等长官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读书做官的文人”,不会不知道动用酷刑、致人死命的后果?自然,我们也可以深挖下,任县令如何就来到了他所生疏而富裕的吴县呢?从处理哭庙案等一系列具体的经过来看,任县令显然是巡抚朱国治的人。在朱国治全权接管哭庙案后,朝廷特派“四大人”形同虚设,朱巡抚一手操控执笔上疏“会审报告”,终致“金圣叹等八人处斩、籍没。其余十人处斩。”

看来,哭庙案的祸首,任维初不过是在明里的小人物,背后的更大的人物则是朱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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