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新宇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pxyeco 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政策,环境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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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循环经济成为逃避限批的暗道

已有 5016 次阅读 2007-7-4 15:36 |个人分类:环境经济理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循环经济, 限批

两年前的松花江事件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事故高发期;2007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爆发阶段(潘岳,2007)。为了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国家环保总局陆续地对重污染区域、重污染行业、重污染流域采取了区域限批、行业限批、流域限批的行政惩罚手段。所谓“限批”是指如果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流域内出现了企业违反环评法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个地区、行业或流域内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启用这样严厉的管制手段,体现了政府对水污染治理的决心。
在充分关注整个限批事件后,发现:循环经济类项目对于限批管制措施有“豁免权”。循环经济类项目就一定是低排污项目而可以免予限批吗?自我国提出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后,各形各色的循环工业园、生态工业园应运而生,就连之前的产业园也更换其名为循环园。但是,在名目繁多的循环经济类项目中,还是有一些企业并未真正实现废弃物循环,还是有一些循环工业园内并未真正实现废弃物循环。何况,废弃物并不一定等于污染物,废弃物循环并不一定就是污染物循环,而且,部分废弃物循环并不一定是全部废弃物循环。这样,在“循环经济类项目”的幌子背后可能还是污染类项目。
环境换取增长的思路已经深深植根于一些官员的发展思路中。由于某个环境违法事实而遭遇到限批管制,这对地方经济增长来说是一个极为严重的惩罚,很难想象我们的地方官员和企业家会“束手就擒”。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应该警惕企业把“循环经济”作为逃避限批管制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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