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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理解科学教授道金斯:活着的法藏和尚

已有 7156 次阅读 2010-4-7 19:21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进化论, 道金斯, 法藏, 公众理解科学


刊于:《科普创作研究文选》,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71-188页。


公众理解科学教授道金斯:活着的法藏和尚

刘华杰


目次
一、引子
二、道金斯简介
三、牛津大学公众理解科学教授的由来
四、奇特的“自私的基因”理论
五、“基因”与“拟子”
六、三类读者:科普作家怎样面对?
七、写作手法(1):拟人——基因作为主体
八、写作手法(2):比喻——不断分岔的数字化之河
九、小结及一点点批评

一、引子
       法藏(643~712),唐朝和尚,重要的佛经翻译家、佛教理论家,华严宗的实际创始人。祖藉西域康居,即今日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一带,以康为姓,称康法藏。祖父时迁居长安(今日西安)。据说法藏16岁即燃指以伸供养,次年到太白山求法,潜心研究大乘经典。后为智俨收为弟子,专攻华严。此时他还未正式出家。智俨去世后,法藏奉诏在太原寺剃度出家。不久又奉诏在太原寺讲《华严经》,后又在云华寺开讲,弟子众多。[1]

       里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1941-03-26~ )英国人,当今世界最有名望的优秀科普作家之一,也被称为媒体教官(media don)、“达尔文的牛头犬”(有褒贬两义)和极端的还原论者。

       法藏和道金斯这两个人如何能够相提并论?读了道金斯的书,或者读了本文,自然会有所了解。最好是读他的《自私的基因》和《伊甸园之河》。两个人的共同点是:善于通过演讲解说经典,法藏讲释迦牟尼,道金斯讲达尔文;善于使用精彩比喻,并一以贯之;都是教师,法藏曾高居“五帝门师”之职,道金斯则在名校任教且时不时到世界各地宣讲,两人都有不少“信徒”;动机也有类似之处。不同点则是显然的:一个是宗教,一个是科学;一个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一个是典型的唯物主义;一个在唐朝,一个在20—21世纪的转折关头。不过,如今把科学与宗教并列讨论十分时髦,这为俩人之间自然又增加了些关联!

       本文重点是讲道金斯,关于法藏,只在后面一小节中有所涉及。两人联系起来说,不只为了有趣。“传福音”与“搞科普”之间确实有显然的关联,可参见我写的一篇小文章《福音与科普》(见《社会学家茶座》2005年4期,第56-59页)

二、道金斯简介

       道金斯的文笔相当精彩,著作本本畅销,有人甚至说他是少有的能与著名天文学家、科普作家卡尔•萨根(Carl Sagan,1934~1996)并称的人物,他们一个在英国一个在美国,一个在生命科学领域一个在数理科学领域,他们俩人只见过一次面。[2]萨根去世后,道金斯被认为是科学传播界第一把交椅。第一或者第二,这很难说,但至少他是极重要的一位科普作家,研究当代世界科普,不可能跳过道金斯这个杰出人物。

道金斯是英国人,但他本人并非生在英国,而是非洲的肯尼亚(邻国有乌干达、索马里、坦桑尼亚等)[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里查•道金斯的父亲加入盟军,从英格兰到了肯尼亚。这位未来的科普大师1941年就出生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1949年时他全家返回英格兰。[4]

1962年里查•道金斯毕业于英国名校牛津大学,然后跟随著名个体生态学家(ethologist,探索和解释动物行为的本性的学者)廷伯根(Niko Tinbergen,研究动物本能的专家,与劳仑兹(1903~1989)等人共同获得过197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教授读博士。1967到1969年在美国加州伯克利加州大学任动物学助教。从1970年起成为英国牛津大学动物学系讲师,及新学院的一名会士(a Fellow of New College)。

1976年第一部专著《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出版,引起轰动。这是一部学术著作,更是一部高级科普著作。1989年此书出版第二版,内容有增补。现在,这部书成了解释达尔文主义的经典著作,也可算作由科普著作转而变学术著作的一个典型。

1987年因《盲人钟表匠》同时获得皇家文学学会奖和《洛杉矶时报》文学奖。

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1989年获伦敦动物学学会银质奖章,1990年荣获皇家学会法拉第奖。

1995年道金斯成为教授。在英国想当教授是很困难的,名额有限。道金斯当的不是动物学教授,也不是一般的生物学教授,而是“公众理解科学”教授。全称是“查尔斯•西莫伊公众理解科学教授”(Charles Simonyi Chair of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他是不是世界上第一位名正言顺的科普教授?没有文献证据。但可以想见,以科普命名的教授席位一定是少见的。

从1996年起担任英国人文学者协会的副主席。

1996年被美国人文学者协会(AHA)授予年度人文学者奖。[5]历史上赫胥黎(Julian Huxley)1962年获此奖;卡尔•萨根1981年获此奖,阿西莫夫(Isaac Asimov)1984年获此奖;威尔逊(E.O.Wilson)1999年获此奖。

1997年被选为英国皇家文学学会的会士(a Fellow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iterature)。

因其系列著作极大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而在日本获得1997年度第五届国际考斯莫斯奖奖 (Fifth International COSMOS Prize),奖金4000万日元。

道金斯与演员兼画家拉拉,沃特(Lalla Ward)结婚。拉拉曾为道金斯的两部书《伊甸园之河》和《不可几的攀登》设计过封面。

道金斯撰写的与《自私的基因》同样畅销的是《盲人钟表匠》(The Blind Watchmaker)。1982年他出版了《延伸的表现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1995年出版《伊甸园之河》(River Out of Eden,中译本由上海科技出版社于1997年出版),[6]1996年出版《不可几的攀登》 (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1998年出版《拆散彩虹》(Unweaving the Rainbow)。[7]这些图书本本畅销,书评不断,极大地宣传了达尔文主义的生物进化论。

道金斯本人感觉写得最好的书是《延伸的表现型》,最能代表他的创见,而《自私的基因》虽然更畅销,但基本观点10年前就有了,他只是把它们系统化、通俗化。

关于道金斯本人的形象,原《科学美国人》记者霍根(John Horgan)有几段精彩的描写,虽然有一丝贬义,但透过这些描述人们更容易把握道金斯的性格和观点:

“他坚持唯物的、非神秘主义的生命观,并把达尔文理论打磨成一件可怖的武器,用以屠戮任何敢于向自己的生命观挑战的观点。在他看来,任何坚持神创论或其它反达尔文观点的主张,都是对他个人的侮辱。”[8]

“他是一个英俊的、冰雕+般的男人,有一双犀利的眼睛,配上刀削般的鼻梁,他那红润的脸颊显得极不协调;穿一身定做的昂贵套装。当他举起青筋裸露的双手以强调自己的某一论点时,那双手总是轻轻地颤抖着,但这并不表明他是个神经质的人。事实上,在短兵相接的观念交锋过程中,他是个技巧圆熟、表现优异的对手,因而被称作达尔文的牛头犬。

“就像其著作的风格一样,道金斯本人也处处流露出绝对的自信,他的每句话仿佛都带着句潜在的引子:‘任何一个傻瓜也能明白……。’作为一个理直气壮的无神论者,道金斯宣称他不像某些科学家那样,认为科学和宗教探讨着互不相干的问题,因而能够和平共存。他认为,大多数宗教都坚信,只有上帝才能为生命的设计和意图作出解释,因而他决心把这种观点连根拔掉,声称:‘所有的意图最终都源于自然选择,这就是我所推崇的信条。’” [9]

当然,霍根这位宣称“科学已经终结,伟大而又激动人心的科学发现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的记者是戴着某种“反讽”的眼镜刻画道金斯的。道金斯本人虽然自信,但并没有那么冷酷、生硬和傲慢。不过,就道金斯给人的科学主义印象而言,霍根的描述是准确的。科学主义的印象、形象并非总是受到欢迎,传播科学也未必总是要以这样一幅面孔。

三、牛津大学公众理解科学教授的由来

大财团的富翁赞助五花八门的公益事业已不稀奇,特别是对于美国西部华盛顿州微软公司的老板们。但查尔斯•西莫伊的举动还是令人吃惊。他是微软公司微软研究部意象性程序设计小组(Intentional Programming team)的头头。他向英格兰历史悠久的牛津大学捐助150万英镑,设立了西莫伊公众理解科学教授教席。西莫伊对道金斯捍卫和精辟阐释达尔文的进化论很赞赏。英国人称道金斯为“达尔文的布尔狗”(Darwin’s bulldog)[10],西莫伊认为还不够,他建议用更强的描述“或许该叫达尔文的罗特维勒狗”(Darwin’s Rottweiler,一种体型高大的德国狗,背上长有短而粗的黑毛,有褐到棕色花边)。由于有这项捐助,道金斯这头德国罗特维勒狗被解开了锁链,得以有更多时间专心做科学传播工作。西雅图一家地方报纸说:“道金斯在牛津大学已执教超过四分之一世纪;作为西莫伊公众理解科学教授,他可以从日常的学术研究任务中解放出来,在这样一个迷信势力和蕴意的蒙昧主义似乎日渐强大的世界里,能够全身心地投入科学传播和启蒙事业。”[11]

当道金斯提出他的惊人科学理论时,出生于匈牙利的西莫伊也在进行他的革命性工作。作为施乐富有传奇色彩的PARC研究所(位于加州的Palo Alto)的年轻计算机科学家,他作为一员正在开发一种外行用户可以方便操作的“图型界面”。1981年他转到微软,把他在 PARC所学的都用于发展微软的产品,如Word和Excel等,微软据此发了大财,也占领了软件市场。与其他微软老员工一样,西莫伊从公司的股票中获得巨额收入。

与成千上万其他读者一样,西莫伊发现了道金斯的激动人心的畅销书《盲人钟表匠》、《伊甸园之河》、《不可几的攀登》等。当他从微软的另一个道金斯迷迈尔沃德(Nathan Myhrvold,盖茨的左膀右臂式的人物,当然也是个大富翁)那里得知,他们的共同英雄需要一点小小的帮助时,西莫伊既愿意又有能力玉成此事。

1994年的时候,道金斯极其活跃,为阐述达尔文主义的观点到世界各地演讲,这给他在牛津大学教授生物学课程带来一些压力。如果有人能够资助设立一个专职公众理解科学教授席位,就能够把他从动物学系全职的教师位置解放出来。

西莫伊认准的事情不需要他人另外说服,他的工程师父亲也是一位“科普作家”,一位很受尊敬的物理科学“文化史”专家。但他想就道金斯这个人知道更多一些东西。1995年4月,他邀请这位牛津教员到西雅图的富勒饭店赴一豪华晚宴,向20多位该地区领衔的生物技术专家作一演讲。道金斯的谈话和强有力的个性超常发挥,比预期还好,西莫伊于是签署了捐助协议书。
就任新教职后不久,道金斯的表现更加富有活力。万维网上已有一批道金斯迷,义务为道金斯建立起许多网页,及时报导道金斯的演讲、广播讲座和媒体采访情况。

初看起来,西莫伊与道金斯是一个奇怪的组合,他们本该属于两条道上的人:一位是微软的富翁,说话细声细雨,用词严肃考究,另一位是牛津的教师,思维敏捷,伶牙俐齿,对论敌虽然尊重但决不留情。道金斯好似儿童书中的印第安那的琼斯[12],而西莫伊则似庄重的老父伴随其身边。

不过,在他们俩人外表的差别背后却是共同的追求:探索人类进步的真理。对俩个人来说,一般的科学,特别是进化的观念,比以往提供了更多更奇妙的惊奇,不仅仅是惊奇,还有精神的充实。对于道金斯,进化过程外表随机的冷酷无情性,并没有否定人类的尊严和奋斗目标,相反是灵感甚至喜悦的源泉。

在通过BBC广播传送的一次讲座中,道金斯请求他的听众想像一下,在地球上30多亿年的生命史中,同样的64比特遗传代码一代一代地洗来洗去,组成愈加复杂的信息。“传到我们这一代的信息已经存活了数百万代,有的达数千万代。抵达现在的每一成功遗传信息,都与雕刻师作坊地板上的木屑不同,都逃过了无数的失败。我们终有一死,死亡使我们成为幸运儿。多数人将永远不会死去,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曾出生过。”

对道金斯来说,我们当下能够沉思我们的起源、本性和尊严,这一显见的事实比任何创世神话都更神奇:从能量、物质到生命和心智,我们能够凝视自身,关注所由来之根。道金斯说,我们决不担心这一切的意义何在。我们并不孤独地置身于充满敌意的宇宙之中:我们就是宇宙,想一想吧。[13]

四、奇特的“自私的基因”理论

道金斯是达尔文进化论最好的现代捍卫者。他从来都声称自己是工作在达尔文的范式之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处处都要遵从达尔文的教导,事实上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一个很好的框架,在达尔文的时代人们并不知道生物是怎样遗传的,因为那时没有孟德尔、摩尔根的理论,更没有现代分子生物学。换种说法,生物学自1859年后的重大进步没有否定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而是不断丰富它、发展它。生命科学界几乎公认,达尔文是哥白尼、爱因斯坦式的人物,甚至比他们更伟大,因为生命的奥秘与我们人类关系更密切。

20世纪60年代以来,进化生物学取得重大进步,新观点不断涌现,社会生物学、间断平衡理论(1972)、各种层次的选择理论等等汇集生物学讲坛,一方面这代表着学术繁荣,另一方面也得承认即使在学术界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混乱,主要表现在:1)许多生物学家声称自己真正超越了达尔文,提出了本质上不同于达尔文的进化论;2)学术界虽然坚信达尔文开创的理论,但人们对进化的解释有许多不协调之处;3)人们对动物行为、基于科学的伦理极为感兴趣,并且出现了许多似是而非的解释。

在这当中或者说与上述进展并行,动物行为学家道金斯选择了独特的道路,精心构思了“自私的基因”理论,试图一以贯之地系统阐述达尔文的进化论,澄清笼罩在进化生物学上的层层迷雾,包括误解和攻击。这既是学术上新的综合,也是一种科学普及。“1972年的一天,由于英国产业工人罢工导致城市停电,我在实验室的研究工作无法进行,我便开始撰写这部著作(指《自私的基因》)。仅写了两章,伴随着灯火管制的不幸结束,我的写作计划也就搁浅了;直到1975年我有一年的休假,我才再一次拿起笔。那时,达尔文的基因理论,特别是由史密斯和崔弗斯的贡献而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在我才意识到,那时正是酝酿许多新概念的神秘时期,我在写作《自私的基因》时,也有如害了一场兴奋的热病。”[14]

在道金斯说的酝酿新概念时期,即他的写作时期,进化生物学发展迅速。他发扬了前辈威廉姆斯(G.C.Williams)、史密斯(M.J.Smith)和崔弗斯(R.Trivers)的基因理论,即以基因为主导,站在基因的立场上重新阐释达尔文的学说。从原创性看,道金斯的工作不属原创,但历史上恰恰是因为道金斯的深刻、系统阐述,威廉姆斯等人的观点才普及开来,为学术界和公众所理解。道金斯所做的不单纯是普及工作,也可以说他系统地参与了此理论的发展过程。要知道,《自私的基因》一书出版后,并非一下子就得到学术界公认。

用道金斯自己的话说,从第一版到第二版的12年间,《自私的基因》所阐述的观点在学术界经受了多重起伏式的赞成和批评,到后来则普遍持赞成态度。出版伊始,书评界持欢迎态度,不久引出争议,批评渐多,有人认为这是一部偏激的异端式著作,后来人们觉得道金斯的观点又不那么极端,甚至可以接受,再后来,美誉接踵而至。如今《自私的基因》成了新的正统,至少是主流学术观点之一吧。

有关《自私的基因》理论的性质、与达尔文理论的关系,道金斯有明确叙述:“自私的基因这一认识属于达尔文理论,虽然达尔文不曾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它,但我相信他会完全赞同我的观点。实际上,这是新达尔文主义正统逻辑的延伸,并且是以一种新的形象出现的。新达尔文主义着眼于个体,却从基因的角度看待个体的本性。它不是另一个完全相异的理论,而只是一个视角不同的认识。

《自私的基因》一书的要点在于:(1)利用现代生物学进展坚定地捍卫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正是在这一点上,他表现得比达尔文还坚决,毫不退却。在哲学上他更加唯物,也被人斥为极端还原论。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主要倡导自然选择理论,但后来迫于压力自己不断修正进化的机制,他认为自然选择是重要的机制,但不是唯一的机制,他承认可能还有其他机制。晚年时,他似乎又用到了拉马克的学说。19世纪70年代,许多人接受了进化论,但对进化的机制还有怀疑。“即使在达尔文的坚定支持者当中,在选择机制作用的看法上也存在着分歧,只不过这些人小心翼翼地不使这种分歧变得那么醒目。很少有人认识到,即使是达尔文的一些最亲密的支持者,包括T•H•赫胥黎,也几乎不使用选择学说。”[15] (2)提出自私的基因理论,认为个体和群体并不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只有基因才是自然选择的合适单位。基因是“复制器”,而个体和群体只是“工具”,可以把生物体视作传播基因的机器。(3)相对于基因,他引入了“拟子”(meme)概念,为讨论人类的文化进化贡献了一个新观念。“拟子”是一个有趣的词语,我曾把它引入山东教育的一部推介优秀科普图书的书名,这本书的名字叫《拟子摇车:激动人心的科学文化图书》(2007年版)。

五、“基因”与“拟子”

道金斯是一位重要的新达尔文主义进化论学者。“自私的基因”的观念在进化生物学中,经过他的伶牙俐齿,早就由异端变成了正统。按道金斯的理解,个人的人生短暂,人死后只有两样东西有机会流传后世,一种是其基因(gene),另一种是其拟子(meme)。没有后代的人,前一种可能被剥夺了,没有思想的人,后一种可能也就自动放弃了。[16]

过去结婚讲究门当户对,尤其是王室贵族,目的无非是不让出身低微的下等人基因混入。除了社会层面的考虑,这种陋习有部分道理,皇室“高贵”的基因的确能世代传递下去,如果宫廷内避免了通奸生育的话。可是遗传是特征衰减的过程,基因也许是不朽的,基因重组与结合却会使任何一个个体都必然零零碎碎地消失。“伊利莎白二世是英国征服者威廉的后代,但是她很可能只有这位古老国王的几个基因而已,我们无法在复制中找到其个体不朽的特征。”[17]基因是自私的,这只是形象的比喻,基因并不是具有思维能力的个体人。在生物学意义上,人真的是要粉身碎骨,消失得无影无踪。人悄悄地来,比划几下(像戏台上的表演),又悄悄地离去。
抛开漫长的生物进化史,现实地看问题,每个人都偶然地降临这不恶也不善的世界,出生之时他或者她带有父母各自一半的染色体,继承了上一代的遗传信息。下一代又重复着各取一半交配生子的模式。人自以为高贵,但放在进化长河中,人只是基因机器,是基因随机搭乘的一辆便车。人只是传播基因的机器?按照道金斯的论证,的确是这样,不过道金斯说,人们不应当过分强调“只是”两字。

美国公共广播网(PBS)记者问道金斯:“如果我们是基因机器,于是我们的行为也是由基因编好程序的,你好像是这个意思。但是基督教会说有一种东西叫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关于我们的行动给了我们一种真正的选择,自由意志使我们能够有效地超越生物学。作为一名科学家,你对此有何看法?”

道金斯说:“我很赞同这样的观念;我们可以用自由意志超越生物学。我的确总是鼓励人们这样做。我的第一部著作《自私的基因》许多内容说的就是,我们必须理解作为基因机器意味着什么,被基因编了程序是什么意思。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武装起来,逃离被动,我们才能有效地使用大脑,利用我们的意识智能,逃离自私的基因的专治,去为我们建造一个新的生命。此生命就‘有我’而言,要多少强于达尔文意义上的生命。达尔文的世界,我们的祖先就是从中选择出来的,并不是一个令人很满意的世界。大自然真的充满了血腥。当我们一同坐下来述说、讨论并决定我们想如何运作我们的社会时,我想我们应当把达尔文主义视为一种令人畏惧的警告:我们不应当那样来组织我们的社会。”[18]

按照自私的基因理论以及进化生物学,人生确实苍凉。但除了基因,还有“拟子”!人生的意义要从这上面寻找。

“拟子”(meme)是道金斯创造的一个与“基因”对应的单词,一个用来传达“文化传播单位”的概念。有人将它译作谜米(范春萍)或“縻縻”(曾国屏在《复杂性中的思维》)等等。无疑,这是虚拟、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带有隐喻含义,我们不能在完全“实在论”的意义上理解它。但它并非任意捏造,在“半实在论”意义上理解较合适。举几个例子,音乐旋律、“灵魂不死观念”、“物质是由原子构成的”、政治口号、牛顿定律、设计图纸、科学著作、小说、诗歌等等,都是由各种拟子构成的,都能通过拟子不断复制、世代传播。

人的肉体终有一死,但人创造的“拟子”,却可以相对永生。与基因类似,拟子也能复制、变异、遗传等等。柏拉图、老子的思想拟子,并不因为柏拉图和老子的离世而失传,它以图书的形式保留,更以观念的形式驻留在世代思想家和大众的大脑之中。同样“神”、“种族主义”、“女人天生低下”等也以拟子的形式不断复制,以各种面目镶嵌在人们的观念之中,时而表现、时而隐匿。道金斯说:“如果一个拟子是某种科学概念的话,它的传播能力将依赖于接受它的科学家数量的多少,它的存在价值可由此后几年它在科学期刊中的引证率来作出大概的估计。”[19]拟子的进化动力学究竟服从什么规则,现在还不太清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作者用前10章讲第一种复制器,基因复制器,在第11章(初版的最后一章,新版的倒第 3章)论述了第二种复制器,拟子复制器。作者声明,对于后者,有些事情还拿不准,他说:“如果读者带着DNA并不是形成达尔文进化论基础的惟一实体的认识,合上这本书的话,那么第11章就是成功的。我的目的只是减少基因的分量,而不是去刻画人类文化的最主要的理论。”[20]

德国哲学家、系统科学家迈因策尔(Klaus Mainzer)支持道金斯的拟子概念,指出任何能够通过信息通信方式传播的模式都是一种拟子,甚至在其人类宿主无法表达它或是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时也是如此。“重要的是认识到,人类文化的复制子是拟子,而不是人们。”[21]他还说,人类文化的进化不能全归结为生物进化的生物化学机制;拟子这样的概念不应当被误解为只是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行话。结合当今信息网络的发展,他特别指出:“世界范围的通信网络的发展,可以被解释为协助人类中的拟子传播以建立起一种拟子生态系统的复杂系统的进化。”[22]
以拟人的口气,基因的目的就是千方百计复制自己、传播自己,同样拟子也是。但是我们立即看到,拟子有好有坏、有善有恶。实际上,如果从进化生物学的角度看,基因无所谓好坏,拟子也无所谓好坏。

而人生的目的是什么?有无数个答案,只是看人们关注哪一方面,喜欢听到什么样的回答。从信息的角度审视,信息世界包含波普尔(Karl Popper)讲的“世界3”,即拟子构成或者生成的世界,也包括基因世界,还有非生命信息世界。对于有意识的人而言,从进化的观点看,世界3这个客观知识世界最重要。

如果你很在意大尺度上的事情,比如100年、1000年甚至两万年后,世界还能否记住你,你就必须关心“拟子”。因为只有打上你的印迹的拟子,才能够使后人想起你。基因是不行的,因为基因根本不属于你,你只是个过客。怎么做?开动脑筋,创造学说,哪怕只是一句格言。当然,恶名也能远扬,荒唐、罪恶的理论与口号也能流传。最好的,是发现科学定律或者提出能够造福人类的设计。另外,粗制滥造也不成,拟子的遗传和进化也要通过自然选择,有些拟子很快就会被淘汰。可是,流传下来的就是好的吗?未必。要讨论这些方面,必须换个视角。

道金斯提出meme这个概念后,学界反应强烈,现在网上已有拟子讨论组(alt.memetks),还出版了《拟子学杂志》。关于拟子学(memetics)的专著已有几部,如《心智病毒:拟子的新科学》(Richard Brodie著,畅销书),《拟子机器》(Susan J.Blackmore著,道金斯作序),《思想传染病毒》(Aaron Lynch著)等。

六、三类读者:科普作家怎样面对?

道金斯能言善辩是在其书面“花言巧语”之后的事,有人评论他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真正会写作,语言优美,会讲故事。但是他讲的故事又并非陈词滥调,总是充满了智慧。

科普写作经常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要保证学术的准确性、深度,另一方面要让更多的人看得懂,还要吸引读者,这样就必须写得通俗、深入浅出。没有一位优秀科普作家没想过这样的事情,也没有一位先天敢于自信地认为自己能够驾驭好这一难题。许多人倾向于通俗,但有时俗到浅薄,既没有文化也没了科学内容。也有些人喜欢与科学共同体站在一起,管你看得懂看不懂,学术术语到处用,甚至越多越好,显得学问越大,本来是科普反而越普越糊涂,甚至容易把人引向神秘主义。道金斯是怎样处理的呢?

在《自私的基因》第一版序言中他说:“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我似乎总感到有三位读者不时地越过我的肩头,偷偷地窥视着我的文稿,现在我也愿意将本书奉献给他们。”

他提到三种人:一个是普通读者,即外行人;一个是行家;第三位是学生。他对读者这三个定位是耐人寻味的,这三种人有许多矛盾之处,处理好了很不容易。

面对第一种普通人(外行人),“为了让他读懂,我几乎完全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即使在迫不得已使用时,我也要对它们作出通俗的界定和解释。有时,我也十分好奇地想:为什么我们的那些学术刊物不能把佶屈聱牙的‘学术术语’都删掉呢?我以为,虽然外行人可能缺乏专业知识,但他们并不都是傻瓜。只要我们能够做到充分的简化,任何科学都能做到通俗易懂。我竭力试图以非数理语言来描述那些玄妙复杂的思想观念而又不失其精髓。”[23]道金斯的观点是尽可能通俗,要放下架子,用公众语言表达科学内容。这是一个态度问题,做起来也要分析,有些学科通俗化好做有些学科不好做。对于现代数学中的许多抽象部分、分析力学,不使用复杂的概念,恐怕没法普及。总之要尽可能少用术语。

对于行家,道金斯说:“他是一位苛求的批评家,对我所使用的一些类比手段和数字比拟,大概会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我总是耐心地听取他的意见,甚至为了他的缘故完全重写了其中的一些章节;可是到头来,我常常还是得以我所热衷的方式来表达科学内容。尽管这样,这位专家恐怕也不会赞同我的做法,但是,我仍然热切地希望甚至连这位专家也能从本书中发现一些有意义的东西,产生一些对习以为常的观念认识的新视角及一点豁然而生的新顿悟。如果这样的愿望他仍然以为过高的话,我至少希望他能够把阅读本书作为旅途上的一个消遣。”[24]道金斯说了几层意思:要照顾专家的意见,但不能全听他们的,写出的东西虽然通俗,但内容上要有份量,能让专家读后也有收获,甚至能够激励专家的学术研究。他做到了吗?的确做到了。这一方面是科普写作的最难点,也是区分好科普与坏科普的一个重要方面。科普面对的不只是外行,还有众多科学家,甚至本领域的专家。人人都需要科普,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现在是大科学时代,科学极其分化,没有人敢于声称知道所有的科学进展,甚至大部分科学进展。

道金斯心目中第三类读者是学生,即那些正在逐渐从外行转变为专家的读者。“假如学生们还没有下定决心成为哪一行的专家的话,我倒想鼓励他们考虑一下是否可以选择动物学,这是我从事和喜爱的专业。我们之所以研究动物学,除了动物一般都很可爱而且具有‘实用’价值之外,这里还有一个很充分的理由:包括我们在内的动物是已知宇宙中最复杂、设计最完美的机器。……如果他们发现原始文献过于难以理解的话,我的这部书中的非数理表达方式作为一种导言或注释,或许对他们的学习有所助益。”[25]道金斯分明是在为自己的专业选人才,当然别人写别的学科也可以把自己的学科之独特、之重要性写出来,以吸引更多学生,而学生代表着后继力量,没了学生学科就会死掉。道金斯如此看重学生,试图对学生的专业选择施加影响,亦值得我们学习。实际上每个学科都重要,他的动物学也不比其他学科更重要,但他写书主动争取优秀学生,就值得借鉴了。不过,在中国,学生几乎没什么选择权,早在中学一上高中学生的大专业就基本确定了(文理分科),以后纵然有心想改专业(实际上是开始选择方向。)因为过早分科、基础知识准备不够(基本素质不够),也将是力不从心,空悲切。事情也奇怪,到后来,文理分科毕业的大学生几乎个个自信,即盲目相信只有自己的学科才是真学问,代表着真理,言谈中竟然常常大胆地攻击其他学科。

七、写作手法(1):拟人——基因作为主体

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与图书的命名也有关系,追踪起来与他创造“自私的基因”这一称谓有关。

“自私”与“利他”本是伦理学术语,一般不可能与自然科学扯上关系,只有人类群体才谈得上伦理(现在伦理学的范围也在扩大,如有人讨论大地伦理等)。基因并不是像人一样的主体(agent),道金斯却赋予它人格属性,称基因有自私性,这是一种类比、拟人、比喻和隐喻兼有的修辞方法。如果不考虑内容的话,仅仅是一种修辞方法或者语文策略,也就没有什么进一步值得追究的了。问题是,道金斯的比喻用法恰到好处,要害不在于表面的修辞,而在于思想观念。

几乎所有科普写作都要用到类比、比喻、拟人等手法,甚至专业学术论文也用,但怎样用、用到什么程度,却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部作品的核心部分,甚至标题,能不能用比喻?保守的看法是最好不要用。但道金斯恰好反其道而行。后来虽然也有不少争议,但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自私的基因”是一个极好的用词。

按道金斯的观点,科学事实要与伦理道德分清楚。我们人类和其他生物体都是基因的机器(也是比喻用法),操纵这些机器的是背后的基因,它们是一些信息片段,可以精确复制自身。与基因的生命相比,肉体的生物体生物是相当短暂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地球上所有基因都经历了漫长历史的考验,世代流传下来,而且还将流传下去。这是科学事实,这事实是否悲观,是否令人感到有失尊严,那是解释的问题。如果我们人类屈尊,以基因的眼光看宇宙,事情就如道金斯描述的那样:自私的基因尽可能想办法复制自己。当然,基因的自私并不排除和否定合作、利他的可能性,也不排除“暗中为善”。基因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巧妙地结成联盟,而且可以突破生物体个体达成合作(延伸的表现型),当然这些合作仍然是为了自私的目的。或者可否换成一种习语: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

这都是从基因的层次和角度看问题,而我们能够思维的人类并不处于基因的层次,基因并不会思考,基因的活动只满足于物理化学规律。人之所以为人,因为我们有文化,因为我们能够思维,能够组成一个社会,人是社会的人。道金斯的科学观点与他的人生道德是完全两回事。科学观与人生观有联系,但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道金斯特别反对一种科学观只能决定一种人生观。有人从自私的基因理论得出人与人也应当按自私的原则处事,并且声称这是自然的规律。而道金斯并不这样认为,对于他而言,人虽然是基因的机器,但人可以一定程度上免受和减少受基因这个奴隶主的支配。

另外,道金斯讲的自私与利他是从行为结果看的,与动机无关。“我们定义利他或自私,主要是指行为上的意义,而不是指主观上的意义。弄清楚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我们研究的兴趣并不在于心理学的动机方面,当我们谈论人们在做利他行为时,我们对他的动机是真诚地发自内心还是真诚地出于自私的动机不感兴趣。也许这两种情况都是,也可能都不是,或者我们永远不会确切知道。不管怎么说,这些不是我们探讨的重点内容。我们关于自私或利他的定义只是针对生物行为的效果而言的。这些效果是否会提高或降低‘利他者’或‘受益者’的生存环境与条件,这些才是我们关心的。”[26]

当前后现代主义也喜欢用隐喻手法来写作,这与我们科普写作中用的类比、比喻或隐喻有很大不同。隐喻写作常常是“隐喻意义上”正确的(MC),而不是“字面意义上”正确的 (LC)。对于文学甚至哲学,MC就可以了,不必特意追求LC,而科学与科普必须追求LC。如果只停留在MC,不向LC发展,则有可能引向歧途。那么如何区分MC与LC呢?要看是否阐述了背后的机制、因果关系。如果停留在表层的联想,不关心机制和因果关系,则此种隐喻与科学和科普无关,愈多则愈坏。

八、写作手法(2):比喻——不断分岔的数字化之河

除了“自私”用词外,道金斯另一个响亮的措词为“河流”(river),基因是自私的,也在一条时间之河中流淌着。如果前者是拟人,后者则是比喻。这些都代表了道金斯独特的写作方式。

不但科学要用比喻,哲学、宗教也用比喻,因为它们都要用熟悉的事物阐述不熟悉的事物,为的是让听众更明白其中艰深的道理。不过,通常作者不是整篇只用一个比喻,也不试图通过一个比喻阐述所有道理。我知道的一个例外是我国古代康法藏的《华严金师子章》。法藏曾先后宣讲华严经30余遍,为高宗、武则天、中宗、睿宗和玄宗(未即位时)讲学或授戒。[27]他讲学的一个重大特点是“能近取譬”,即拿就近的物品作比喻讲解佛法。据《宋高僧传》,法藏为武则天讲学,讲到十重玄门、六相圆融时,“帝于此茫然未决”,即武则天感到难以理解和领悟。法藏即以殿角的金狮子为比喻,为武则天解说华严义理,遂有《华严金师子章》。

“《华严金师子章》通过金师(通“狮”)子的比喻,阐发了深刻、细致的佛教宇宙观、人生观和认识论,包含了相当丰富的佛教唯心主义理论和独特的思辨逻辑。”[28]

《华严金师子章》全文不到2000字,分十段,文约义丰,言简意赅。第一节为《明缘起第一》:“为金无自性,随工巧匠缘,遂有师子相起。起但是缘,故名缘起。”

第二节为《辨色空第二》:“谓师子相虚,唯是真金。师子不有,金体不无,故名色空。又复空无自相,约色以明。不碍幻有,名为色空。”

按方立天先生的解释,这两段的大意是:金本身没有固定真实的本质,随着工匠加工的缘,制造出了金狮子。金狮子这种现象的生成只是缘,所以叫缘起。金狮子形相是虚幻,只有金是真实不假的。金狮子是幻相,不是真有。而金是本体,不是虚无,所以说物像是空,空者无自身真实本体,要通过物质现象显现。物质现象的空,并不妨碍虚幻现象的存在,称为色空。

接下去在“约三性第三”、“显无相第四”、“说无生第五"、“论五教第六”、“勒十玄第七”、“括六相第八”、“成菩提第九”和“入涅槃第十”中,全部以金狮子为比喻,把金狮子与金(喻现象和本体)阐述得十分透彻,逻辑层次分明,论证严谨,堪称佳著。当然,它的总体思想是唯心主义的,也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但其写作方法却值得高度重视。我原本对佛教不太上心,看了这个小册子后,对佛教文学和哲学肃然起敬。

回到科普写作,我认为道金斯有些象法藏和尚。法藏为了佛法义理,道金斯则为了科学真知。他们共同的手法是“设譬”,即建立比喻对比关系。

受著名出版商布鲁克曼邀请,道金斯为科学大师佳作丛书撰写《伊甸园之河》,书中系统阐述了DNA数字之河的思想,此书共五章,第一章为“数字之河”,其余章节也用河流这一思想统领,如“非洲人和她的后代”。

在此书序言中道金斯说:“我所说的‘河’,是DNA之河,它流经地质时代并出现分流,那陡峭的河岸控制着每个物种的遗传游戏。‘DNA之河’的比喻是一种有效的解释问题的方法,它有令人惊异的说服力。”[29]

这条DNA之河是在时间中流淌的河流而不是在空间中流淌的河流。“这是信息之河,而不是骨肉之河。在这条河流中流淌的,是用于建造躯体的抽象指令,而不是实在的躯体本身。”[30]
拿河流来作比喻,阐明复杂的生命进化过程,特别是达尔文的进化思想,作者必须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对象(或者过程)与比喻物之间的相同之处,一个是两者的区别。一个好的比喻要求相同之处极多,不但形似而且结构相似,当然区别总是有的,而且有时也是很大的。道金斯的河流之喻,设计得很好,演绎得也到位,形象地完成了他的传播科学的任务。这条DNA之河有什么特别之处?按道金斯的论述,适当演绎,会有如下结论:

●基因之河是数字化的(digital),只有如此才能在世代复制中精确保持原样。靠模拟信号是不行的。这意味着生命体,包括人们视为极低等的臭虫、细菌及人类自身,早就“本能地”学会运用“数字化”了。数字化决不是20世纪才有的新鲜事。只是在20世纪一个物种叫做“人”(Homo sapiens)的东西认识到数字化的覃要性,并通过计算机大力发展人工数字化机器而已。

●流经一连串躯体,基因不受干扰。身体只是机器。

●基因也不受“性”的污染,来自双亲的基因本身并不融合,仅仅是发挥各自的作用,基因本身具有坚实的完整性。基因好像无机界“原子”的对应物。

●基因之河适时分出支流,一旦分出便是永别,支流与干流不是永远分道扬镳,就是其一或双方趋向干涸、消失。

●物种分裂主要是地理上的隔离造成的。

●DNA之河的支流极多,现在约3000万条,历史上可能有30亿条。如今的3000万条支流已经发生不可逆的分离。但所有这些支流都有关联,使用极少的进化论假说便可以解释这一切。“如此众多的事实,被如此少量的假设所解释,这种情形从未有过。达尔文学说不仅仅掌握了绰绰有余的解释能力。生命自我复制所遵循的法则简洁有力,具有诗一般的美感。”[31]

●现代哺乳动物的祖先从非哺乳动物分离出来,这与任何其他物种的形成相比,并不显得声势浩大。大动物类群之间的接近程度,比我们通常想象的要大得多。

●所有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和细菌,其遗传密码都完全一样。地球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肯定都是一个祖先的后裔。

●生命某种意义上只是无数比特的数字信息。

●“达尔文的进化论之所以成立,仅仅因为复制过程是完美无缺的,除去一些分立的变异,自然选择法则决定了这些变异或者被淘汰,或者被保留下来。只有数字式的基因系统能够使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地质时代中永放光华。1953年是双螺旋年,它将被看作是神秘主义生命观和愚昧主义生命观的末日,而达尔文主义者则把1953年视为他们的学科最终走向数字化之年。”[32]
沿道金斯的基因之河比喻,可以推断出许多有价值的结论。前面列举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关于祖先问题,由此还能得到一些有趣而令人吃惊的结果。

对于地理上统一的种族,其所有成员的基因沿着同一条河流顺流而下。可以把已逝去很久的人分成两类,而且只有两类:一类是你的祖先,另一类不是你的祖先。决无介于两者之间的人。“跨出你的时间机器,你所看到的每一个人或者是全人类的祖先,或者不是任何人的祖先。”证明这一点是容易的,只要把时间机器远远地往回开,比如回溯到数亿年前,那时我们的祖先还是有肺的总鳍鱼。如果有一条鱼是我的祖先,而不是你的祖先,那是不可思议的。于是只要返回足够久远的过去,我们遇到的每一个人要么是我们所有人的祖先,要么不是我们任何人的祖先。[33]

线粒体构成了对于往昔的独立记录,没有被主细胞核的DNA所沾染。通过向前追溯线粒体中的遗传信息,科学家得到了“线粒体夏娃”的概念:现在地球上活着的所有人的母系远祖住在非洲,称非洲夏娃。现存人类的祖先都来自非洲,并非否定不存在早期的亚洲人。这个命题只是说,即使存在可能的亚洲人,他们也没有留下后代。关于“线粒体夏娃”准确的说法是,“她是我们最晚近的一位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所有的现代人都是她的后代。她确实曾生活于某时某地,从现有的证据看,人们倾向于认为她生活在非洲。

另外按照道金斯的推理,我们最晚近的共同祖先更有可能是一个“亚当”,而不是“夏娃”,因为从生理上看少数男人可能拥有更多后代。“如果有一个人完全不能生育,这个人更可能是男人而不是女人;而如果有一个人拥有太多的后裔,这个人也更可能是个男人。”这里的亚当与夏娃可能是一个人,但更可能不是一个人。

沿着基因之河这个“壮丽的比喻”继续前进,可以远远超出人类的伊甸园,而达所有生物,可上追溯30亿年! 道金斯本人都抑制不住自己找到了如此好的比喻。

九、小结及一点点批评意见

道金斯是当今世界十分活跃的科普奇才,关于道金斯的科普写作,有许多可说的。我认为首要有两点,一是真正精通所在领域的科学内容;二是找到巧妙的写作手法,把自己的观念形象地表达出来。说白了,前者要求懂科学,后者要求会写东西。的确平凡,但真的尝试做并做好了,却不容易。

道金斯是一位优秀的科学作家,这毫无问题,但是对他也不要迷信,科学界也有人不同意他的见解,如古尔德。

最后,我想对道金斯的科学观和科学传播过程提一点点批评意见。比喻是一种界面友好的说明方式,但是比喻并非总能带来好处。任何比喻都有失真的可能性,进而可能造成误解,这是时刻需要注意的。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中关于基因的描述,使用了“自私”这样的修饰语,就引起了一系列争论。开始的时候,人们还把这仅仅当作一种打比方的描述,而非指称实际的情况。但是后来,特别是当《自私的基因》成为进化论的经典之作时,比喻被实体化、实在论化,误解得以固定化,并被不断放大。我并不认为基因可以区分为“自私的”与“利他的”等等。“自私”等伦理评价是针对宏观层面人或物的行为而言的,在实在论意义上用于基因层次是不恰当的。如果我们在实在论的意义上认同了“自私的基因”的说法,会对进化过程和生物的行为造成误解,如鼓励不必要的竞争,增强好斗性心理等。关于这一点,我在《看得见的风景:博物学生存》(科学出版社2007年)一书的第五章“重建共生范式”中已有详细阐述,在此不再重复。1977年科学家朗格利(Charles H. Langley)在《生命科学》杂志上就以“小气的达尔文主义”为题批评过道金斯。

另外,生物进化思想史上的达尔文革命,的确非常复杂,19世纪时很少有人正确地理解了他的理论。极力宣传进化论的赫胥黎也如此,现在可以说他宣传的达尔文进化论是不准确的。在20世纪,人们虽然正确地把握了自然选择的含义,但是包括道金斯等人在内的许多科学家把达尔文的思想基本上做了“现代性”的阐释,可是现在看来达尔文的思想与“后现代性”更契合,进化的真实故事也应该可以做后现代的阐发。甚至可以讲,用后现代思想解释达尔文理论,逻辑上更顺!我猜测,全面理解达尔文的思想,也许需要整个21世纪的不断努力,也就是说还需要100年。表面上看来这非常奇怪,可是历史就是这样玄妙。著名女科学家、进化思想家马古利斯(Lynn Margulis)甚至说,新达尔文主义完成了“现代综合”(modern synthesis),现在也许需要进行一场“后现代综合”(postmodernist synthesis)!


刘华杰:男,1966年生于吉林通化,1988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地质学系,1991年和 1994年分别硕士、博士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94年分配到北京大学工作,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大学科学传播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科学史、科学哲学和科学传播学。主要著作有《浑沌学纵横论》(合著)、《浑沌之旅:科学与文化》、《浑沌语义与哲学》、《分形艺术》(附光盘)、《以科学的名义》、《非常发现》、《一点二阶立场:扫描科学》、《殿里供的并非都是佛》、《中国类科学》、《植物的故事》、《看得见的风景:博物学生存》、《草木相伴》等。译作主要有《怎样当一名科学家》、《科学哲学:当代进阶教程》、《事实、虚构和预测》、《玫瑰之吻:花的博物学》等。


注释:
[1] 参见方立天著“华严金师子章述评”,见《华严金师子章全译》,巴蜀书社1992年。
[2] 据道金斯纪念萨根去世时写的短文,见Skeptical Inquirer(即《怀疑的探索者》杂志),V01.21,No.2,March/April 1997,pp.6
[3] 肯尼亚对于研究人类起源太重要了,利基(Leakey)家族就在这一带从事考古工作。理查德•利基曾任肯尼亚国家博物馆馆长。1984年他在此发现了一具已有近160万年的男孩骨骼,成为古人类学的重大发现之一。
[4] 本文许多材料来自因特网,如www.world-of-dawkins.com,www.nytlmes.com,www.pbs.org等。
[5] 1953年开始设立。
[6] 台湾将此书译作《伊甸园外的生命长河》(杜金兹著,杨玉龄译),天下文化出版公司,民国84年。
[7] 中译本为《解析彩虹:科学、虚妄和玄妙的诱惑》,张冠增、孙章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
[8] 霍根著,孙雍君等译,《科学的终结》,远方出版社1997年,第169页。
[9] 《科学的终结》,第170页。
[10] Bulldog指英国的一种中型、短毛、好战的牛头犬。有人泽成“猎犬”不太合适。
[11] Roge Downey,Eastsideweek (面向西雅图高技术社区与《西雅图周刊》是姐妹出版物),December 11,1996。
[12] Indiana Jones,传奇人物。斯皮尔伯格导演过同名电影,也译《最后的圣杯》。
[13] 本小节大量参考了Roger Downey的文章,特此说明。
[14] 道金斯,《自私的基因》1989年新版序言,中译本: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页。
[15] 鲍勒著,田名译,《进化思想史》,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36页。
[16] 本小节内容曾刊登于《科学时报》2000年8月28日。
[17] 道金斯著,卢允中等译,《自私的基因》,译自英文第二版,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1—252页。
[18] 据PBS网站www.pbs.org
[19] 《自私的基因》,第378页。
[20] 《自私的基因》新版注解,第375—376页。
[21] 迈因策尔著,曾国屏译,《复杂性的思维:物质、精神和人类的复杂动力学》中央编译出版社会1999年,第364页。
[22] 同上书,第364—365页。
[23] 《自私的基因》第一版序言,中译本第1—2页。
[24] 《自私的基因》第一版序言,中译本第2页。
[25] 《自私的基因》第一版序言,中译本第2—3页。
[26] 《自私的基因》,中译本第5—6页。
[27] 方立天译注,《华严金师子章全译》,巴蜀书社1992年。
[28] 方立天,《华严金师子章全译》,巴蜀书社1992年,第7页。
[29] 道金斯著,王直华等译,《伊甸园之河》,上海科技出版社1997年,序言第2页。
[30] 《伊甸园之河》第6页。
[31] 《伊甸园之河》,序言第1—2页。
[32] 《伊甸园之河》,第17页。
[33] 参见(伊甸园之河)第1章,第24—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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