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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鵬:哲学不是用来蒙人的----再驳赵南元

已有 2822 次阅读 2011-5-2 16:28 |个人分类:敬畏自然|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动物保护, 哲学, 动物福利, 动物权利

蔣科學按:郭鵬博主的論證是值得關係此事的朋友們閱讀的。中國的情況很詭異,不懂哲學的人非要裝模作樣地也來玩哲學,又缺乏必要的能力,只好胡攪蠻纏地詭辯。而一大幫缺乏判斷力的看客往往會支持詭辯的外行,難怪騙子會被當作英雄被科學家們致敬了,哈哈哈。
 
哲学不是用来蒙人的----再驳赵南元 (2011-05-02 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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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不是用来蒙人的----再驳赵南元

看了《一虎一席谈》关于“4.15救狗”事件的辩论(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tLJXHAgjq-s/),不仅使我有机会见了赵南元教授的面孔,也让我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国内高校文理不通渠的祸害之深:如果一位清华大学的资深教授都能这样大胆而自信地对自己所不甚理解的哲学“活学活用”,完全忘记了哲学本身是一种思想探索(它会追问常识是否正确可靠,但它却不能取代事实),那么,我的确有理由再写一点反驳。不只是为这些不会误解哲学的狗们,也是为了那些很可能因为误解哲学因而糟蹋了哲学的人们。

赵氏论证法一:“我们都是木头人”

你能不能知道狗或别人在痛?-----认知的可能性所涉及的两个不同的问题

我不能经历一只狗所经受的那个具体的疼痛或痛苦(我也同样不能经历任何一个他人所经受的具体的疼痛或痛苦),但这并不等于我无法判断这个狗或者这个人在经受疼痛和痛苦,就更不能直接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个狗或者这个人没有对于疼痛或者痛苦的感知能力。前者是讲具体的个体感受只能为那个感知者所经历,后者是讲我们是否有途径去判断某个有感知能力的个体在拥有某种感觉。即使前者是不可能的,而后者是可能的,因为后者是一个基于生理结构和行为模式的推理:它也是生物学(特别是动物行为和心理的研究)研究的基础,即生理结构的相似性所带来的生理和心理功能的相似性。而证明有相同或者相似的生理结构,却有完全不同的生理和心理功能是困难的;要证明两个同样的有机体,一个是有机的,而一个是无机,这种证明要么不存在,要么只能是赋予“有机”与“无机”完全同样的意义,那样也就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了。

所以,赵氏论证法一无效。

赵氏论证法二:“我吃的是机器肉”

狗与人可不可能是机器?-----关于哲学当中所谈的两种可能性

哲学当中所谈的可能性有两种:一种是现实的可能性(REAL POSSIBILITY),即在实践当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另一种叫“反事实可能性”(COUNTERFACTUAL POSSIBILITY)。赵教授常讲的那种可能性:“人怎么能知道狗是不是有感觉,这个狗完全有可能是个机器”是反事实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已经知道这个狗不是机器(一切常识性手段都可以),那么这只狗是机器的可能性就是“反事实可能性”,即与事实相反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是哲学家们发明出来的进行思想实验的一种小把戏: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都玩得很好,后来克里普克将他发展到极致,称为“可能世界”(POSSIBLE WORLDS)。这些假设完全与事实无关,是假定一种与事实相反的可能性,来探讨与必然性相关的问题。

如果我们所讨论的是事实的问题,那么这种反事实的假设是没有任何立足之地的。而对于这种“论证”,一个简单的反驳办法就是“言行不一”(PRACTICAL INCONSISTENCE)反驳法:如果赵教授只吃真的猪肉而不吃机器猪肉,那么就是说明他是分得清什么是猪什么是机器猪的。同样,他也分得清什么是真的狗和机器狗,否则,他就用不着为我们营救了一车机器而出来论战了。

所以,赵氏论证法二无效。

赵氏论证法三:“纳粹乌龙球”

实在搞不清楚赵南元教授为什么对于纳粹集中营使用毒气杀犹太人的例子那么情有独钟。其实,“纳粹毒气杀人”的例子(无痛杀死也是杀戮)应该是“动物解放主义者”(主张彻底将动物从人类的奴役和压迫当中解放出来的人)用来反对“动物福利主义者”(他们主张要考虑人类的对于动物利用的历史,但是其底线是人类要尽最大可能不要让动物因此而承受痛苦)。但是,这二者都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只是程度不同,他们二者都与反对动物保护的人不沾边。

他这样挖自己墙角却不自知,赵南元教授犯的不是论证的逻辑错误,而是思路的根本错误。或者,我搞错了,其实,赵教授是一个“隐身的”动物解放主义者呢。要不,为什么替我们说话?即便是“动物福利主义者”被骂“伪善”,那有资格骂他们的也只能是更激进的废除主义者,而不是绝对不用伪装的、对动物根本就不讲什么善待的反动物保护的人。

所以,赵氏论证法三如果真的被看做是一个反驳,他恰恰是在自我讨伐:五十步是比一百步差一半,但是您自己可是一步也没走啊。

嗯,还有什么呢?让我再想想......对了,想起来了。赵南元教授在节目最后那句义正词严的警告(如果记得没错,应该是):“我警告你们不要在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这完全是一个正当的警告,可惜的是警告的对象不够完全:由于警察的误判,连“收狗”(随便收购来源不明的狗)的人(如那个司机)都认为自己做的事是合法的,而且说会继续做。这不仅会继续危害狗,也会继续危害人,包括吃狗的人和这些贩狗的人。而且,即便是所有吃狗肉的人因为害怕这些得瘟病的狗,不吃狗肉了,这些狗也会被杀了来做成“羊肉串”或“速决精猪肉”,因为比起合法养殖的猪、羊、牛来,偷来的狗真是太廉价了,而且完全可以随行就市。中国的法律要求贩卖肉用动物的人提供动物的合法来源和检疫标识和证明,而不是要求怀疑这些动物来源有问题的人提供这些动物被盗的证据。到头来,反对救狗的人,由于不关心这些狗的真正来源问题,极有可能是为社会犯罪莫名张目。赵南元教授的话讲得没有错,但是首先应该对警察说,然后是对狗贩子们讲,最后才是这些情急的救狗人士----何况他们的行为并没有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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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博友就此写的反驳,呼唤大家尊重和回归常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775e1f0100qz3a.html

下面是久以前本人对于越南元教授的第一次正式反驳,原文见冯永锋的博客,那时的我,如朋友们所说,真是太客气了:

http://www.wowa.cn/Reporter/Article/84208.html (上)

http://www.wowa.cn/Reporter/Article/84354.html (下)

还有老蒋科学同志翻出来的没有被几个中国人读过的推介动保图书的旧箱底,太值得一读了: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24810&do=blog&id=439523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24810-439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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