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是授权式的立法。例如,《通知》实质主要是强化第三类法律关系,即强调科研人员所在单位(高校)对科研人员的监管处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高校来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是比较现实且有效的做法。但是,《通知》并未关注到科研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共损共荣关系,没有对单位包庇科研人员的情形预先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惩戒对策。” ——本段摘自:褚宸舸:《我国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关系论要》,《某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即出)。
在推迟近两个月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1月12日晚公布了对知名学者
朱学勤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认为朱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内容,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葛剑雄教授代表委员会解释说,学术规范委员会对于匿名举报的学术规范案件通常并不受理。作为复旦校友的朱学勤被指涉嫌抄袭案因经网络和众多媒体公布,内容具体清晰,且朱学勤本人提出了书面要求,因此他们予以调查。在此过程中,曾在网上发表6篇文章指认朱学勤论文存在学术不规范问题的网友Isaiah并未现身。
复旦公布的调查结果认定,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的相关章节,的确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如漏注、误注、将间接引文注为直接引文等)之处,还存在外文翻译上的一些错误或不确切之处。但朱文在《序》中已对国内外相关的学术史作了概述,对前人的贡献与已有论著基本都已说明。
葛剑雄强调,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仅针对举报涉及的内容部分。由于本案中并无举报人,调查意见已先送达朱学勤本人并征求其意见。由于朱学勤不是该校员工,调查结论又否定了剽窃嫌疑,因此也不涉及处理建议。复旦大学校方表示,尊重校学术规范委员会独立调查的权力。
“虽然论文写作于10多年前,有些失注、译文不确切处可以理解,但对于学术论文的严谨性要求,无论何时都应该一样。”葛剑雄最后强调。
事件回放
●2010年7月8日,有网友发帖指出,学者朱学勤2003年再版博士论文有抄袭、剽窃。7月11日,某媒体率先刊登报道《朱学勤博士论文被指涉嫌抄袭》,报道引述网友的6篇文章,认为朱学勤的论文存在学术不规范现象。众多媒体随后报道。
●7月13日,朱学勤致函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要求“启动调查机制,辨明是非,还我清白”,获得受理。
●调查启动一个月后,朱学勤向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提交了一份9000字的陈词,对匿名网帖指出涉嫌抄袭、不规范的地方分门别类作辩解性陈述,并提供相关知情人。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今天(1月13日)上午,上海大学教授、知名学者朱学勤博士论文造假案终于有了结果。登陆复旦大学官方网站,可以在“公告栏”中看到由“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发布的“调查结论”全文。调查认为:朱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内容,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换句话说,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没有造假。
2010年7月8日,有网友发帖指出,学者朱学勤2003年再版博士论文存在抄袭和剽窃现象。7月11日,《东方早报》刊登记者石剑峰的报道《朱学勤博士论文被指涉嫌抄袭》,引述网友的6篇文章,认为朱学勤的论文存在学术不规范现象。众多媒体随后跟进。7月13日,朱学勤致函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要求“启动调查机制,辨明是非,还我清白”,该申请获得受理。调查启动一个月后,朱学勤向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提交一份9000字的陈词,作出辩解性陈述的同时,主动提供相关知情人。卷入造假门事件的朱学勤现任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2006年,他在《南方周末》发表文章《鲁迅的思想短板》,因文中攻击鲁迅而引起读者论战。汶川大地震期间,他在《南方都市报》撰文指出这场灾难属于“天谴”,也曾在网上引发大片声讨。
调查结果在复旦大学官方网站上公布之后,朱学勤第一时间接受了中央台记者白杰戈的专访。
记者:您是什么时候得到复旦的学术规范委员会回复的这个结果?
朱学勤:这个是三天以前,正式的通过特快邮递把盖公章的结论送达到我这里的,送达以后我表示接受,然后我静待复旦公布,我自己不对媒体公布,一定要在复旦公布之后我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
记者:拿到这个结果什么样的感觉?
朱学勤:第一感谢复旦还我清白。
记者:半年多的时间,感觉您因为这个事情好像都比较低调是吗?
朱学勤:对,我低调的一个原因就是要尊重复旦的调查,尽量给调查提供一个独立的环境,不要干扰。我想真金不怕火炼,是非总有澄清的时候,是黑是白网文说了不算,传媒说了不算,我个人说了也不算,静心等待一个权威的调查机构的独立调查结论吧。
记者:像您说的这个事情,最早是开始在网上的匿名网帖,然后到了报纸的报道,为什么您会想到用这方式,就是自己主动的去把这件事情提交给复旦大学的学术规范委员会调查,而不是像我们之前看到的很多学术纷争,更多是在网上继续争执甚至吵架,您选择了一种比较不同的方式,自己把它提交给学术规范委员会,并且在这个调查期间,您一直是比较低调的这样一种状态。
朱学勤:两个原因。第一原因就是你刚刚已经提到了,我们中国的学术生活当中一旦发生这样的争议接下来就是口水战,互相谩骂,吵不出个是非来,然后真正应该有所作为的学术机构却反而就袖手旁观,不愿作为,这样对中国的学术发展是不利的,所以我想以身试法,就是从我开始我们是不是能够换一种做法,一旦发生这种争论不要打口水战,启动正常的学术权威机构的调查,由学术机构的调查来说明是非,这是一个。
第二个此前2010年有过一个报道说有一个民工为了证明他自己的身体状况受到了污染,所以开胸验肺,民工能开胸验肺。这个学者如果有底气自信自己没有抄袭剽窃,他为什么不能“开胸验肺”呢?
(朱学勤是上海大学的教授,而被指剽窃抄袭的论文是他在复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并且获得通过,所以他把这件事提交给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调查,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配合调查。)
朱学勤:在调查期间我主动回避,我自己是学术委员会的委员,所以长达半年时间里面,学术委员会开会,种种活动我都是回避的,只是从今天开始校学术委员会的活动我恢复参与。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通报结论是,对朱学勤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但通报当中也指出,这篇论文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或者翻译不确切的地方。
朱学勤:我觉得它这些都是很公正的,这体现出一个独立的严肃的调查机构的风范,事实上我20年前写的博士论文今天来看肯定会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我自己在准备给出版社第三版再版的时候,我也发现了这些错误,我自己在做勘误表,一一把它订正过来,我给复旦的陈述词里面都提到了我自己发现的这些问题,自己20年前的论文20年后看我觉得应该严格要求有所修订。
记者:我们也注意到复旦大学官方有这样一个声明就是说不会干涉这种,怎么说呢,不会干涉这种独立的调查,说的是尊重学校的学术规范委员会独立调查的权利,您对这个态度怎么看?
朱学勤:我觉得校方这个态度我完全接受,而且我非常的赞赏,这才是大学校方应该有的态度,不干预不干涉学术独立,我希望不仅仅是复旦大学这样,其他大学校一级的行政机构也都应该是这样的态度,行政权利不干预学术生活,让学生回归学术,这是一个很好的风范,我个人受的委屈,我个人受到困扰,相比为学术史开一个典范来说,反而不是很重要了。
学术规范字[2010]9号
2010年7月11日,《东方早报》刊登记者石剑峰的报道《朱学勤博士论文被指涉嫌抄袭》,称“不愿透露真实身份网友指出,朱学勤与汪晖存在颇多相似学术规范问题”。报道引述Isaiah在网上发表的6篇文章,认为朱学勤的论文存在学术不规范,“将间接引用伪装成直接引用”;大量引用西方学者的研究材料,却未加以注明。同时刊登了《早报对话Isaiah 》的采访记录。7月13日,朱学勤致函校学术规范委员会,要求“启动调查机制,辨明是非,还我清白”。为此,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决定予以调查。
石剑峰曾与本委员会葛剑雄委员联系,提供了据称是Isaiah主动提供的两个网络链接,但事后Isaiah予以否认,石剑峰也再未提供任何其他内容。
据Isaiah文章所列举的内容,以及网上署名“邢玉思”的文章《“道德理想国”的建成——〈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任选一节的文本分析》,对照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和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10月第2版,以下简称朱文)的相关章节,朱文的确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如漏注、误注、将间接引文注为直接引文等)之处,还存在外文翻译上的一些错误或不确切之处。但朱文在《序》中已对国内外相关的学术史作了概述,对前人的贡献与已有论著基本都已说明。在第一章开头就注明了布罗姆《卢梭和道德共和国》一书,全书同样的注释有十多处,失注的部分属一般性叙述。对部分转引自《罗伯斯庇尔传》中的史料注为直接引文一事,该书作者陈崇武作为朱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并未提出异议,且同意对朱文做出好评。
北京大学历史教授高毅于7月14日证明,他与朱学勤早有学术交往。朱文出版前,朱学勤曾就引用高毅的博士论文通电话征得了高的同意。朱文引用高毅论著部分有9处注释,书后开列的中西参考文献中这些论著已列出,并在序中致谢。高毅认为,关于朱学勤抄袭其博士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说法“完全是罔顾事实,根本不能成立”。
杨小刚于8月8日证明,朱学勤《阳光与闪电》一文系为其所译《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一书所作序言,而此书的翻译即出于朱学勤的推荐。他认为,序言本应与该书一起出版,引用该书部分内容而未予注明实属正常。以后朱学勤的序因故未能为该书采用,故单独发表于《万象》杂志,后又作为附录收入朱文。对此,朱学勤在朱文的《跋》中已作说明。在此序未与原书一起发表的情况下,朱学勤未核对原书,并做出相应的说明或注释,确系学术上不够严谨,但不能据此断言他抄袭原书。
综合以上情况,学术规范委员会认为,尽管朱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Isaiah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