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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何毓琦先生的那篇文章,我们继续谈一下中国的基金评审制度设计与执行的问题。
很多海外背景的学者很难理解我们国家的基金评审制度,认为很多可以执行的东西应该都有,怎么就那么多人有意见呢?
事实上,我们要么是没有明确的回避制度,要么是有,但是却很笼统,在执行的时候可以去忽略的。
所以,做到公开就成为这个制度的一个突破口,想一下就明白了,对于项目的会审,要公开也太容易了,只要把会审专家和最后会审的项目在网上公开,大家就看到究竟谁参加了哪些申请的最终评审了,其间存在的各类亲密关系自然也就一目了然了——总会有知情者的,这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都没有任何难度,可是,尽管简单,我们的科研管理部门也是坚决不干的,不光其他项目的评审,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也绝对不会放过可以让官员们直接插手评审结果的好机会。
很多时候,我们都制度都知道怎么设计,怎么执行,但是,制度往往是去制约既得利益者的,所以,从他们身上就不会同意。当你是一个处于外围的人,你就根本不知道里面的猫腻,或着你听到了很愤怒但是没有办法,等到你的角色转变之后,变成既得利益者,或能够接近既得利益者获得一碗汤喝(这个需要机会和长期积累的关系铺垫),那么你肯定也不愿意舍弃好不容易获得的这个资格。
公平、公正、公开,前面两个做不到可以理解,可是连公开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不去做,“其心可诛”也就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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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4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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