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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學者網站被封 狀告封網執行者破天荒獲勝

已有 4251 次阅读 2009-5-31 13:46 |个人分类:口無遮攔|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京學者網站被封 狀告封網執行者破天荒獲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5-30 09:46:02  


5月20日,北京市大興區法院法官趙玉東作出了一份或將創造歷史的民事判決:北京學者胡星斗因網站被封,告服務商北京新網公司勝訴。
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北京學者胡星斗的個人網站因為發表“加強新聞監督的建議書”等內容被查封,他把具體執行查封命令的網站服務商新網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審在北京大興區法院勝訴。

  南方周末報道,這一判決被輿論認為維護了網民的合法言論權,亦是對網絡法治化的促進。

  “就法論法”的訴訟

  胡星斗第一時間叫停了網友的簽名活動,“我就是就法論法,不讓它變成政治事件、群體性事件”。

  5月20日,北京市大興區法院法官趙玉東作出了一份或將創造歷史的民事判決:北京學者胡星斗因網站被封,告服務商北京新網公司勝訴。

  胡星斗和其代理人張星水未敢想過如此結局。起訴前他們料定:要麼不受理,要麼敗訴。張星水告訴記者,這是他從業數年來最罕見的一次勝訴,“因為這不是一起普通的民事官司”。

  被封網站是胡星斗的個人網站,掛靠在提供服務器支持的新網公司。今年3月,他突然接到新網公司郵件,稱其網站“存在非法信息”,強行予以關閉。對方稱是奉當地相關部門之命封網。原因是胡星斗所寫的、“加強新聞監督的建議書”和“西門子賄賂中國官員”等舊文。

  胡星斗當即決定打官司:告新網。他和新網有合同約定,網站上如出現法律不允許的信息,新網應該通知胡更正,在其拒不更正的情況下才能封網。當 晚,胡星斗把打官司的想法通過電子郵件告知國內多位法律界專家和維權人士。他的想法得到了積極的響應,其中35人答應加入他的律師專家團,有過此類訴訟經 驗的律師張星水、民間維權人士汪海洋更表示願免費為其代理此案。胡星斗同時在網上發布文章,得到了網民的強烈支持。

  胡星斗知道這起官司的個中利害,他告訴記者,自己第一時間叫停了網友的簽名活動,“我就是就法論法,不讓它變成群體性事件”。

  但“就法論法”,官司第一步就遇到障礙:告蘇州網監沒有證據。張星水說,蘇州網監通過何種方式下達封網命令,缺乏直接證據,“如果硬把它拉進 來當被告,可能法院一看到材料就不受理了”。經過協商,最後改變訴訟策略:只告新網違反合同約定隨意封網,“就打普通民事官司。”胡星斗說。

  法院受理原告大感意外

  根據經驗,類似案件以不受理為原則,這回不但受理了,還如此之爽快。

  4月2日,張星水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遞訴狀時明顯感到這起民事官司不普通。立案庭的法官看了材料後,沒有當即決定受理,告知將詳細審查材料後 再作決定。一周後,法院通知胡星斗、張星水,讓他們從海淀法院撤訴,到被告所在地的大興法院起訴。據張星水介紹,事實上,根據民事訴訟管轄相關規定,合同 簽訂地海淀區法院也可受理。

張星水轉戰大興區法院紅星法庭。接收起訴材料的法官沒有在第一時間決定受理。他找來了另外一位法官、也是後來該案的主審法官趙玉東商量,趙玉東看過材料 後,決定受理此案。“前後就一個多小時。”張星水說,根據他的執業經驗,類似案件以不受理為原則。這回不但受理了,還如此之爽快,讓他大感意外。

  同樣讓人感到意外的還有被告新網公司的表現。從事發到開庭審理、判決,該公司一直沒有派代表露面。據胡星斗說,事發後,對方一直尋求與他和 解,稱給多少錢都可以。就是在5月12日開庭前十分鐘,紅星法庭書記員打電話給該公司有關人員催他們過來開庭時,對方還在電話中要求與胡星斗和解。除此之 外,他們就是不露面。

  這讓胡星斗兩位代理人張星水、汪海洋失望。汪說,被告缺席,讓他感覺一記重拳打在棉花上,沒勁。他們甚至在法庭上說,起訴新網背後有更大的想法:他們預期新網為了撇清責任,會在法庭上說出指令他們封網的內情,這樣一來就可以在法庭上拿到起訴有關部門的證據。

  原告的“陰謀”沒有得逞。張星水說,新網公司似有難言之隱,寧願自己背負責任代人受過,也決不出庭。

  學者期待 “將個案的公正上升到普遍的公正”

  一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民事判決,客觀上維護了網絡的言論自由——判決結果一出即獲多方好評。

  主審法官趙玉東的專業表現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原告的遺憾。在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情況下,趙玉東決定缺席審判。我國法律雖對此有明確規定,但實踐中遇到被告缺席時,法官往往不是勸原告撤訴就是判其敗訴。敢於缺席開庭缺席下判的法官並非主流。

  張星水表示,在該案審理過程中,缺席審判環節最體現法官的專業水準和對法治精神的體認。法官趙玉東給了他太多驚喜:他代理過的類似案件,法院 常在受理階段就以“主體不適格”或者籠統的“不符合法院受理案條件”一拒了之,前幾年的李健“公民維權網”被封就屬此例。“就是受理了,往往也會被駁回起 訴無疾而終。”張星水說,“就是開庭了,也是敗訴;沒想到這次不僅開庭了,還缺席審判,還是勝訴!”大興法院對此案的處理,大大超出了張星水以往代理“敏 感”案件的經驗範圍。

  記者聯繫了趙玉東法官,他坦承看過當事人(胡星斗)在網上對此案結果的評價,但他以“案件還處在上訴期,不便發表看法”婉拒了採訪。

  一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民事判決,客觀上維護了網絡的言論自由——判決結果一出即獲多方好評。有學者說,此案傳遞了很多複雜的信息,有些甚至 是混亂的,但他樂見司法在此間的積極作用。他說,在很多法院只遵守紅頭文件不守民事訴訟法、將本應由法院審理的案件拒之門外時,大興區法院的表現令人讚 賞。他期望此案警醒網絡公司更忠誠於自己的客戶,努力開拓言論空間。更期待司法界能通過某種方式對類似案件確立普遍適用的規則,將個案的公正上升到普遍的 公正。

  如果新網公司說法屬實,蘇州網監通過一個行政命令打了胡星斗一拳,那胡星斗通過與新網的“普通”民事官司回敬了它一掌。胡星斗表示,自己通過 告贏新網給了對方一擊,對促進網絡法治化的部分初衷已達到,是否進一步對蘇州網監提起行政訴訟,目前尚未決定,“可能會象徵性遞一下起訴書。”胡星斗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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