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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以赛亚·伯林:哲学的目的

已有 296 次阅读 2024-6-25 16:32 |个人分类:读书笔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文章来源:转载

研究课题或研究领域是由问题的种类决定的,人们针对这些问题发明了这些课题或研究领域,以便寻找其答案。当且仅当我们知道应该在哪里寻找答案,这些问题才是有意义的。

如果你问某人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如:“我的上衣在哪儿?”“为什么肯尼迪能当选美国总统?”“苏维埃的刑法有什么规定?”他通常知道应该如何去寻找答案。我们可能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要找那件上衣,通常应该到椅子上、衣橱里等地方去找。要了解肯尼迪当选的原因或苏维埃刑法,我们会查阅资料或咨询专家,以便搜集经验证据,这能使我们得出某些相关结论,并证明它们确实或至少是可能性很大。

易言之,我们知道该到哪里去寻找答案:我们知道,什么让某些答案可信,另一些不可信。这类问题之所以有意义,主要是因为我们相信,人们能用经验手段求得答案,换言之,通过有条理的观察或实验,或者通过两者结合的方法,其实就是通过常识与自然科学的方法,就能求得答案。还有另一类问题,我们同样知道求得答案的正确方法,这是一些形式学科(formal discipline):如数学、逻辑、语法、象棋或纹章学,其定义来自某些固定不变的公理、演绎规则等,按照规定好的正确方式使用这些规则,人们就能找到问题的答案。

举例来说,我们不知道如何证明费马定理——谁也不知道该如何证明——但是我们知道应该用什么方法去证明;我们知道哪些方法与答案有关,哪些方法与答案无关。谁要是认为,通过眺望绿色的田野或者观察蜜蜂的行为,他就能解答数学难题;或反之,通过单纯的计算,无需任何经验内容,他就能回答经验性问题,我们一定会认为他错了,甚至到了精神错乱的程度。诸如此类的问题——无论事实问题或形式问题——都有各自的特殊方法:这些领域的天才人物一旦发现并证明了这些方法,普通百姓就能以近乎机械的方式使用它们,获得正确答案。

人类观念的这些领域有如下特征:一旦提出问题,我们就知道求得答案的正确方向。系统的人类观念的历史大致可以说长期致力于这样来阐述人类遇到的一切问题,其所对应的答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经验的回答,换言之,问题的答案最终建立在观察之上;另一类是形式的回答,换言之,问题的答案建立在纯粹的推理之上,不受客观知识所约束。这样一分为二是过于简单的一种说法——经验的成分与形式的成分不可能如此容易地被分开,但是这种划分包含着充分的真理,不可能导致严重的误解。自觉的观念出现以来,人们已经认识到人类知识这两大起源的区别。

有些问题却很难符合这一简单分类。“什么是霍加皮?”通过观察,人们很容易回答这个问题。同样的道理,“729的立方根是什么?”按照公认的规则进行计算,人们就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我问:“时间是什么?”“所有的人真的都是兄弟吗?”我该如何寻找答案呢?如果我问:“我的上衣在哪儿?”回答可能是(无论正确与否)“在衣橱里”,我们都知道该到哪儿去找。但是如果一个孩子问我:“镜子里的人在哪儿?”那么让他看镜子里面必然是徒劳无益,他会看到镜子是由固体玻璃做成的;让他看镜子表面同样无益,因为人当然不在镜子表面,仿佛一枚邮票贴在镜面上;让他看镜子后面(人看上去好像在镜子后面)照样无益,因为到了镜子后面你是看不到人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时间是什么?”“时间会停止不动吗?”“当我看到重影时,那究竟是两个什么?”“我怎么知道,其他人(或物)不是我心灵的虚构呢?”很多人曾长期而认真地思考这些问题,最终陷入绝望和沮丧。“‘将来时’的意义是什么?”语法家会套用语法规则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我问:“‘将来’的意义是什么?”我们该到哪里去寻找答案呢?

所有这些问题看上去都有些稀奇古怪——它们五花八门,如复视、数、众人皆兄弟、生活的意义等;它们与那两大类问题不同,因为这些问题似乎没有指出人们应该到哪里去寻找答案。其他那些比较普通的问题却有这样的指示——问题本身就包含着求得答案的方法。时间以及其他事物的存在等问题,搞得提问者大惑不解,搅得务实者烦恼不已,正是因为它们似乎不能导向任何清楚的解答或是有用的知识。

这说明,在那两大箩筐,即经验问题与形式问题之间,至少还有一个箩筐处于中间地带,这就是所有那些很难被归入前面两大箩筐的问题的家园。这些问题种类繁多,有些好像事实问题,有些好像价值问题;有些问题讨论词汇与少量符号,有些问题讨论某些人所使用的方法:如科学家、艺术家、批评家以及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还有一些问题则讨论不同知识领域之间的关系;有些问题探讨思维的前提;有些问题探讨道德行为、社会行为或政治行为的本质与目的。

所有这些问题似乎有一个共同特征:人们不可能通过观察或推理、归纳或演绎来回答它们。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结果是,提问者一开始就很困惑——他们不知道该去哪里寻找答案;既无词典、百科全书或知识概览,又无专家或正统观念可让他们放心借鉴,以此为这些方面毋庸置疑的权威或知识。此外,有些问题是普遍的,专门讨论原则性事宜;另外一些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的,却很容易上升到或发展为原则性问题。

这种说法相当容易被攻击,毕竟不能通过观察或推理、归纳或演绎来回答,那还怎么回答,这会被指责为假问题。应当从问题的本身解释。

这类问题可能被称为哲学问题。由于秉性各异,普通人蔑视哲学,或敬畏它,或怀疑它。因此人们总是想重新表述这些问题,他们试图通过经验陈述或形式陈述来回答全部或部分问题。换言之,他们努力地,有时甚至不顾一切地将这些问题安进经验的或形式的箩筐,那种箩筐里的问题拥有公认的、数百年来不断完善的方法,由此人们可以得出可靠结论,他们还可用公认的方法来检验这些结论的真理性。

回顾人类认识史,我们几乎可以说,长期以来,人类试图把所有这些问题草草归入两个“可用”的范畴;某个费解的“怪”问题一旦被翻译为经验学科或形式学科能够讨论的问题,它就不再是哲学问题,而成为某一公认学科的组成部分。因此,把中世纪早期的天文学看作“哲学”就不是一个错误:如果人们在回答恒星与行星的问题时,没有依靠观察、实验或计算来决定,而是根据某些非经验的观念,例如,理想天体由其目标或内在本质决定要按圆形轨道运行,这是上帝或自然的恩典;即使经验观察证明这是不大可能的,人们还是不清楚应该如何解决天文学的问题:换言之,人们不清楚,观察天体运行起哪部分作用,经验的或形式的方法都不能证实的神学或形而上学主张,又起哪部分作用。

能通过观察与实验的方法发现清楚的答案,并能将其整理为一个体系;该体系的连贯性能通过纯粹的逻辑或数学检验——只有当人们以这种方式提出天文学问题时,现代天文学才诞生了;模糊不清的形而上学观念被抛在后面;既然不受事实检验,它们就不再与新的科学有任何关联,逐渐淡出世界,直至湮没无闻。我们的时代也不例外。经济学、心理学、语义学、逻辑学等学科逐渐摆脱了一切既不依赖观察,又不依赖形式的东西。成功迈出这一步之后,它们就能开创自己的事业了,最终成为自然科学或形式科学,丰富的哲学观念属于其过去,经验与形式主导其现在与未来。因此观念史上的弑亲者比比皆是;新学科力图获得自由,要消灭老学科,并清除残留于自己体内的任何“哲学”问题,即不能清楚地指出解决方法的问题。

至少,这就是这些科学的理想;它们的有些问题(如现代宇宙论)还不能用纯粹经验的或数学的方法来表述,由此看来,它们的研究领域必然会与哲学重合。事实上,若要说某个成熟的重要学科终于清除了哲学问题,这说法也许有些轻率。以物理学为例,现存的一些基本问题从很多方面看都像是哲学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概念的基本结构,人们就是根据这些概念提出假说并阐述其观测资料的。波动模型与粒子模型的关系如何?不确定性是亚原子理论的基本特征吗?

这些问题都有哲学的特征;具体地说,任何演绎或观察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另一方面,要想回答这些问题,人们就必须学习物理学并且具有这方面的天赋;对这些问题的任何回答都可能推动物理学的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虽然,随着实证科学的逐步分化,哲学家的问题不再是物理学家的问题了,物理学家的一些问题却仍然是哲学家的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哲学虽然经历了这样的摩擦,其范围与内容似乎没有遭受严重影响的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总之,无论多少问题能够以这种方式转化为经验问题或形式问题,看来不能如此转化的那些问题的数量却似乎并未减少。这个事实一定会让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大失所望,因为他们坚信,在17世纪以及18世纪早期的自然科学家手中成就了如此辉煌业绩的那些方法,肯定能够解决一切重大问题。

诚然,即使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时代,人们也似乎并未接近解决那些基本的、毋庸置疑的哲学问题,因为它们显然是不可回答的,举例来说,人类和世界万物是否上帝或自然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创造的?如果是,这些目的究竟是什么?人类有无选择的自由?决定着无生命世界的那些因果规律是否同样严格地控制着人类?道德真理与审美真理是普遍的、客观的,还是相对的、主观的?人仅仅是血肉之躯加上骨骼与神经组织,抑或不朽灵魂的尘世住所?人类历史具有清晰可辨的发展模式,抑或仅仅是不断重复的因果链条,或不可思议的偶然事件的相互更迭?这些古老的问题让他们苦恼不已,就如在古代的希腊、罗马、巴勒斯坦以及中世纪的西方,他们的前辈也曾如此苦恼。

物理和化学不能解释,为什么某些人必须服从另外一些人?在什么条件下他们才这样做?这些义务的本质是什么?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作为人类活动所追求的目标,幸福与知识、正义与仁慈、自由与平等、效率与自律,是否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是,它们是否相容?如果不是,人们应该如何选择?这些选择的正确标准是什么?我们怎能有把握地说它们就是正确标准?正确一词的含义是什么?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可是,18世纪的很多哲学家认为,同样的混乱与困惑也曾弥漫于自然科学领域,人类的天才却在那里取得胜利,建立了秩序。

自然与自然规律隐匿于黑夜暗影。

上帝说“要有牛顿!”于是一切皆光明。

仅凭少数几个基本规律,牛顿就能让我们(至少从理论上说)确定宇宙中所有物体的位置和运动;由此一举清除了大批杂乱无章、互相矛盾、模糊不清又难以理解的经验法则,在此之前,这些法则一直被误认为自然知识。既然如此,我们是不是有理由期待,如果把这些原则用于分析人类的行为以及人的本质,我们就能获得同样明确的知识,就能把人文科学建立在同样稳固的基础之上?

哲学以语言的模糊不清为滋养;清除了这些模糊不清的说法,人们一定会看到,剩下的唯一问题应该是一些可证实的观念,或可确认的人类日常需求、希望、恐惧或利益的表述。这些都是心理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研究领域,这里所需要的是一个或多个牛顿式的人物,以建立人的科学。这样人们就能一劳永逸地消除形而上学的困惑,游手好闲的哲学思辨者将不复存在。在这片清洁的土地上,人们将建起明亮而坚固的自然科学大厦。

从霍布斯、休谟,到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孔多塞、边沁、圣西门、孔德及其继承者,这一直是启蒙运动时期所有著名哲学家的共同希望。然而这种设想注定要失败。哲学没有被分割为一系列科学研究的领域。时至今日,哲学问题仍然吸引并困扰着一个个乐于探究的心灵。这是为什么?康德提出的回答很有启发性。他是历史上第一个明确区分事实问题与形式问题的思想家,只有借助于形式,事实才能显现给我们——无论事实或我们对它们的认识如何变化,这些形式本身是不变的。经验的这些形式、范畴或模式,不是任何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

康德首次提出事实与范畴的重要区分。事实可以说是经验资料,例如我们能够观察、推论或思考的那些事物、人、事件、性质以及关系;范畴指的是我们用来感知、想象以及思考经验资料的那些根据。在他看来,范畴独立于各种世界观——那些属于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的宗教或形而上学框架。因此大多数希腊哲学家,尤其是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赋予世界万物各种目的——它们不得不实现这些目的。中世纪的基督徒把世界看作一个等级体系,这个体系中的每种事物与每个人都得到神圣造物主的眷顾,以发挥某种作用;唯有造物主知道整个体系的目的,他把被造物的幸与不幸与其恪守神圣戒律的情况联系起来,戒律包含在万物各自被造的不同目的之中——这些目的在自我实现的同时,也就实现了宇宙的和谐,这是至高无上的模式,这种总体性非被造物所能及,唯有造物主才能领会。

18和19世纪的理性主义者认为,除了人所创造的、用来满足自身需求的那些之外,任何事物都没有目的;他们相信,其他任何事物均由因果规律决定。大多数事物没有任何目的,它们本来就是那样,其运动变化也本来是那样,这是一些“无情”事实。

这些是截然不同的观点,但持有这些观点的人在宇宙中看到相似的东西,相似的颜色、滋味、形状以及运动、静止的形式;他们体验到相似的情感,追求相似的目标,具有相似的行为方式。在谈到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时,康德认为,我们观察世界时所用的那些范畴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是永恒的、不变的;实际上,它们使我们共同拥有一个世界,使我们能够互相交流。

但是那些思考历史、道德、审美问题的人们,确实看到了变化和差异;不同时代的文化能看到、听到或思考不同的内容,这些差异与其说来自经验内容,毋宁说来自人们用来感知事物的基本模式,他们用来理解事物的那些模型,或者是他们用来观察事物的一些范畴眼镜。

某人相信,上帝创造他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他的灵魂是不朽的,他有来世,其罪孽将受到惩罚。另一个人则根本不信这一套。这两人的世界是截然不同的。前者的行动原因、道德准则、政治信仰、审美趣味以及人际关系,将与后者具有根本的、原则性的差异。

人们彼此之间的看法大相径庭,因为他们对世界的总体理解不同:随便拿几个主要观念,如原因与目的、善与恶、自由与奴役、物与人、权利、义务、法律、正义、真理、谬误,我们就会发现,它们直接依赖某个普遍框架,它们在这框架中可以说构成了一些节点。这些观念所包含的事实,定然不是对任何时代的任何人来说都相同,但是其区别——这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不同于那些更深层次的区别,亦即戴着不同的眼镜、用着不同的范畴、有着不同的思维模式,必然会使处于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和不同观念的人们产生的区别。

如此说来,哲学不是一门经验学科:它不是以批评的态度来考察什么东西是存在的,什么东西存在过,什么东西将会存在——这是常识和自然科学研究的问题。哲学也不是一种形式演绎,如数学和逻辑那样。哲学问题很大程度上不是经验现象,而是人们观察经验现象的那些方式,这是一些永恒不变的或者几乎永恒不变的范畴,人们由此来构造和辨别经验。目的与机械的因果作用、有机体与简单混合物、系统与简单相聚、时空秩序与永恒存在、义务与欲望、价值与事实——这些都是范畴、模式和眼镜。其中有些与人类经验一样古老,有些只能存在很短时间。就存在时间较短的那些而言,哲学家的问题会显得更有活力、更富有历史意义。不同的模式和框架出现于不同的时代,都有模糊不清或难以理解之处。上文所述现代物理学解释框架中的问题,就是一例。当然还有其他例子,这些框架不仅影响着物理学家或其他专家的观念,而且影响着所有好学深思者。

以政治学为例,人们试图根据不同的模式来解释其社会存在:柏拉图也许是毕达哥拉斯的追随者,他试图以几何学的方式来建立人性论体系,阐述其属性与目的,因为他相信几何学可以解释一切。随之而来的是亚里士多德的生物模式。在《旧约》《新约》以及早期教父的文献中,基督教的比喻随处可见。用家庭做比喻,能够说明机械模式(如霍布斯)无法解释的人际关系;用行军做比喻,能够突出忠诚、奉献、服从等克敌制胜所需要的品质(苏联创作了许多这方面的剧目);把国家比作防止冲突和保护财产的交通警察或守夜人,这是很多个人主义及自由主义观念之基石;把国家理解为远远不止于那样——国家是个体建立的大合作社,以实现某个共同目标,因此它有权进入人类经验的每一角落——这激发了19世纪关于有机体的大部分观念;还有一些体系是从心理学或博弈论借来的,现在正流行——所有这些都是思维模式,人类及其组织、社会以及文化,就是通过它们来理解自己的经验。

这些模式经常发生冲突。由于人类经验的许多方面得不到解释,某些模式不再具有说服力,其他模式会取而代之,新的模式会突出旧的模式所忽略的问题,但是它们也可能掩盖旧的模式已经阐明的问题。哲学的任务往往是艰难而棘手的,它要发现和阐述人们思考时使用的那些隐藏的范畴与模式,它还要揭示这些范畴与模式所包含的模糊不清或自相矛盾之处,指出它们之间的冲突,因为这些冲突会妨碍人类提出更有效的方法来组织、描述和解释其经验(因为一切解释与描述都包含某种思维模式,描述与解释的过程就是据此进行的);此外,哲学还要在一个“更高”的层面审查这种活动本身(认识论、哲学逻辑学以及语言分析)的性质,揭示在这种二级层面、哲学的活动中发挥着作用的那些隐藏的思维模式。

人们可能提出异议说,这一切听起来都十分抽象,远离日常经验,与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幸福与痛苦以及最终命运关系不大。如果是这样,那么我的回答是,这种批评是错误的。不为自己描述和解释宇宙,人类就不能生存。用来描述和解释宇宙的那些思维模式必将深刻地影响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在他们尚未意识到时;人类的很多不幸与挫折,都是由于他们故意地、机械地或不知不觉地使用了某些不合时宜的思维模式。人们在政治领域过度使用有机体模式,我们这个时代的极权主义理论家把国家比作艺术作品,把独裁者比作胸怀壮志的人类生活缔造者,谁能说清这一切究竟造成了多少灾难?人们滥用父系权威的比喻和模式以解释社会关系,特别是君主与臣民、牧师与普通信徒的关系,谁能说清几百年来,有多少好处害处肇端于此?

人类若希望在地球上建立一种合理秩序,或者正确理解不同人群的诸多不同利益——这种认识是不可或缺的,唯因如此,人们才能理解这些利益所起的作用、它们相互作用的方式及其影响,以便找到切实可行的妥协办法,使他们可以正常生活,既满足了自身的需求,又没有压制别人的同样基本的愿望与需求——那么,这种希望便在于揭示这些社会模式、道德模式、政治模式,特别是它们扎根其中的深层的形而上学模式,这样就能看清这些思维模式是否有效。

哲学家永恒不变的使命是,考察一切看似独立于科学方法或日常观察的观念,如范畴、概念、模式、思维或行为的方式,尤其是它们发生冲突的方式,以建造别的、自身矛盾不多、不易被曲解的(尽管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明喻、暗喻、象征以及范畴体系。如下说法当然是合理的:盲目坚守早已过时的观念,莫名其妙地怀疑任何形式的自我批评,不顾一切地反对任何形式的理性分析,不允许我们理解自己的生活原则和目标,是混乱、灾难与恐惧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这种原因的心理根源或社会根源究竟是什么。

这种对社会来说是危险的、对理智来说是艰难的、经常是痛苦的、吃力不讨好却很重要的活动,就是哲学家的工作,无论他们探讨的是自然科学、伦理道德、政治学,抑或纯粹的个人问题。哲学的目标始终不变,它要帮助人们理解自身,让他们在阳光下生活,而不是在黑暗中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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