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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讲座(十一)
一、孟子生平简介
孟子名轲,字子舆(一说子车),邹国(今山东邹县)人,据说是鲁国孟孙氏的后裔。生卒年月历来说法不一,但相差并不甚远,都肯定其活动于战国中期,与魏惠王、齐宣王(前319—前301在位)同时。
孟子的事迹,史书上的记载很简短。据说,他“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子思是孔子的孙子,曾受学于曾子。这个师承关系说明,孟子所以成为孔子以后的儒家大师并不是偶然的。孟子的学说和子思的主张有很多相通之处,所以后人将他们合在一起,称作“思孟学派”。
孟子对孔子的学说研究很深,对孔子的为人非常敬佩,认为“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但是,当时的情况,照他看来,却是“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滕文公下》)。对此,孟子非常忧虑,认为杨朱、墨翟的学说如果不加制止,孔子的学说就不能发扬。用他的话说,民众就会被“邪说”所欺骗,仁义的道路就会被“邪说”所阻塞。他以“圣人之徒”自任,立志捍卫“先圣之道”,要继承夏禹、周公、孔子的事业,把正人心、息“邪说”,反对不正当的行为和一切不合圣道的言论,作为自己的职责。
因此,他学成之后,便像孔子一样,周游历国,讲道德,说仁义,传布儒家学说。他先后到过齐、宋、滕、鲁、魏等许多国家,晚年做过齐国的卿相。当时,齐、魏是大国,对于战国形势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是他重点游说的对象。但是,“当是之时,秦用商鞅,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西朝齐。天下方务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所以,孟子的主张,因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同上)而不为见用。最后,孟子在七十多岁的时候,不得不怀着孔子晚年一样的心情,慨叹不为世用,离开齐国,回到老家,同他的徒弟万章、公孙丑等“序诗书,述仲尼之意”,而作《孟子》七篇。
二、性善论
性善论是孟子仁义哲学的主要内容,它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的具有条理系统的人性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在孟子之前,孔子对于人性问题已有所思考,只是他平时极少谈论这个问题,以至于他的学生竟然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长冶》)但是,孔子毕竟还是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论语.阳货》)这个著名的命题。该命题表明,孔子的人性论所强调的不是人的共性,而是人的个性,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强调“习”对于展示人所固有的个性的重要意义,这与他在教学方法上重视“因材施教”是完全一致的。
到了战国中期,人性问题已成为引起广泛争论的重要问题。其论争的焦点在于:人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对于这个问题,当时有这样几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性无善无不善”;有的认为“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有的认为“有性善,有性不善”;而孟子则认为“人之性善”。
孟子是最早从人性论角度来探讨人与动物之间本质区别的哲学家,但他是在前人的思想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的,特别是孔子把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性理解为“孝敬”之类的伦理道德的思想,对孟子的人性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 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
孟子所讲的“性”,既具有某类事物之共性的意义,又具有某类事物之本质的意义。故其“性”的实际意义是指作为某类事物之本质的共性。他认为,人的这种共性就在于:“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告子上》)“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公孙丑上》)这里所讲的四种“心”,也即是四种道德观念。孟子认为它们是属于先验的东西,正如人生来就具有四肢一样,人生来也具有这四种道德观念。他称这种先验的道德观念为“良知”:“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尽心上》)这种道德良知因是“人皆有之”的,所以是人的共性;又因为不具有这种良知即“非人也”,所以这种共性亦即是人之区别于禽兽的本质。
孟子进而认为,作为人的本质的道德良知,实为“仁”、“义”、“礼”、“智”四种道德之萌芽形式。他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有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公孙丑上》)而仁义礼智四德兼备者即为“圣人”,所以孟子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这就是说,人按其本性来说是都可以成为“圣人”的。这里,“可以”二字值得注意,它表明:人并非生来就是“圣人”,而只是具有成为“圣人”的先天根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说人性是善的。他指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告子上》)这就是说,正像水具有向下流动的本性一样,人也具有向善发展的本性。可见,孟子说人性善,实只是说人性向善,而非谓人性已善。
(二)心之性善,耳目之性恶
孟子讲人性之善,是就人心而言的。他说:“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这个“心”,就是“心之官”之“心”,是指人的思维器官。为什么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就因为人的道德良知是人心之所“不虑而知”的本性。故所谓人性善,实际上是说人的心性善而已。
在孟子看来,由于人心具有先天的道德良知,这使其对于“理”、“义”有一种本能的爱好,就象人的耳目之官对于“声”、“色”有一种本能的爱好一样。他说:“口之于味也,有同者焉;耳之于声也,有同者焉;目之于色也,有同者焉。至于心,独无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告子上》)凡人之心都思求理义,这与凡人之口都欲求美味是同一道理。
孟子认为,人心皆思求理义的这一共性,能导致人们朝善的方向发展;然而,另一方面,其耳目之官皆欲求物质享受的这一共性,却会导致人们朝恶的方向发展。因此,如果说人的心之官的本性是善的话,那末,其耳目之官的本性则是恶的,虽然孟子本人并没有这样直说,但按其思想的内在逻辑,这应是必然的结论。
为了表示其对人的心之官与耳目之官的一褒一贬的态度,孟子把心之官称作“大体”,耳目之官称为“小体”。他认为,人世间之所以会有君子与小人的等级差别,就是因为人的生理器官有“大体”与“小体”之分,“大体”与“小体”各有其先天的不同爱好,如此,一部分人从其“大体”而去追求理义,他们便成为“大人”(即“君子”);而另一部分人从其“小体”去追求感官享受,他们就成为“小人”:“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告子上》)孟子的这个思想,就其渊源而言,实际上从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的思想发展而来的。
既然“大人”与“小人”或“君子”与“小人”的差别是主观造成的,那末从逻辑上说,这种差别也就可以从主观上加以消灭了;而且照孟子的说法,“人皆可以为尧舜”,即通过主观努力,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果真如此,岂不是社会上尊卑贵贱的差别就消失了吗?这样看来,孟子的人性论似乎是有否定等级差别的倾向的。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孟子提倡的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是以肯定人与人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为前提的,因为他所谓的“仁”、“义”、“礼”、“智”等道德,恰恰是反映封建等级制度的要求,与这种等级制度相适应的。孟子所讲的“君子”、“小人”或“大人”、“小人”实际上有双重意义:一是政治上的“君子”与“小人”(即“劳心者”与“劳力者”),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二是道德上的“君子”与“小人”。在孟子看来,前者是“天”定,不可改变的----其曰:“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滕文公上》);后者是“人”为的,可变的。细究孟子的用意,他其实是要通过消除道德上的“君子”与“小人”的差别,实现人人皆“圣”,来达到和维护政治上的“君子”与“小人”之等级秩序的目的的。照他的看法,生来只配做奴隶的人,如果他能自觉到自己只能当奴隶,是天命使然,不可改变,从而安于命运,乐于做个好奴隶,那末他在道德上就与尧舜不相上下,亦堪称是“圣人”了。
(二) 养心存性之方
孟子所谓“人之性善”,并不是说人生来就已经完善,而是说人生来就具有向善的自然性能,顺着这先天的善性发展,就能成为善人,故曰“人皆可以为尧舜”。从根本上讲,孟子的性善论是一种劝人从善戒恶的伦理说教。既要劝人从善戒恶,自然要给人指出一条从善戒恶的途径来。孟子性善论中这方面的内容,就是他的养心存性的道德修养论。
1、主观修养
从主观方面讲,孟子所开示的修养之道有两个基本要点:
(1)“养心莫善于寡欲”
孟子认为,人的感官欲望愈少,其善心保存得愈多;反之,感官欲望愈多,其善心丧失得愈多。孟子提倡“寡欲”,就是要抑制“小体”之所好。他把因追求感官享受而导致的丧失善心,叫作“放心”,并认为“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告子上》)怎样“求放心”呢?孟子主张“思诚”。
(2)“思诚者,人之道”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子思的“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的思想,指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他这里所讲的“人之道”,实际上是指“学问之道”;所谓“思诚”,则是指“求放心”。“求放心”具体表现为“思诚”。照孟子的看法,“诚”是“天之道”,则“思诚”即是“知天”。怎样“知天”呢?
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尽心上》)他把“思诚”“知天”归结为“尽心”“知性”。这种尽心知性的过程,是一种神秘的“反求诸己”的直觉活动。这种直觉活动要求人的内心达到这样一种精神状态,它类似于人在黎明前夕所具有的那种精神状态──孟子称这种精神状态为“平旦之气”或“夜气”,并说:“夜气不足以存,则其违禽兽不远矣。”(《告子上》)说明保持这种精神状态对于“知性”“知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上述两种修养方法,“寡欲”是抑制“小体”的消极作用,“思诚”则发挥“大体”的积极作用。就此二者主关系而言,孟子认为当“先立乎其大者”,即要以“思诚”为主,他说:“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同上)认为人的道德理性一旦确立起来,其情欲就必然处于从属地位了。
2、社会条件
“思诚”、“寡欲”是个人从善戒恶的修行方法,但孟子认为,仅仅依靠个人的这种修养,还不足以使人为善。人之为善,还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经济上使民有恒产。孟子认为,人们的道德水平是受经济条件制约的。“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尽心上》);反之,“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梁惠王上》)。因此,他主张制民以恒产,以保证他们“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同上)。孟子所讲的“恒产”,其标准是“八口之家”,给“百亩之田”(相当于现今三十余亩)、“五亩之宅”。
(2)政治上实行“王道”。所谓“王道”,就是“以德服人”。它意味着,在国内,实行以统治者以身作则为根本特征的人治;在国际,实行以反对“以力服人”的“霸道”政治为根本特征的和平外交政策。
(3)文化上兴办学校。办学的目的,是要以学校为基地,对人民实行以“孝悌”为核心的道德教化,通过这种社会性的教育,来提高人民的思想素质与道德水平。
孟子认为,上述这些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条件,是完全可能得到满足的,因为人人都有对别人的同情心(即“不忍人之心”),统治者当然亦不例外,因此,统治者若将其固有的同情心推行于政治,“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以运之掌上”(《公孙丑上》),而人民亦将荫受其福。孟子认为,统治者实行“不忍人之政”(又称“仁政”),这是实现上述条件的根本保证。而他所提出的性善论,则为其“仁政”主张找到了哲学上的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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