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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视角: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英文违法?

已有 10615 次阅读 2012-8-29 10:24 |个人分类:观点辨析|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编辑, 英文, 词典, 现代汉语

博主按:先转载28号的一则新闻如下:

新京报讯 昨天,“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和翻译家江枫等百余名学者联合签名的举报信,送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举报信称,商务印书馆今年出版的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

联合签名之一的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敏生表示,汉语词典对于语言文字来说一般具有标准、规范的意义和作用。在“词典”中把英语词汇作为“正文”,用英文替代汉字,从现实的作用和长远的影响来看,是汉字拉丁化百年以来对汉字最严重的破坏。

昨天,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未见到联合签名的举报信,他表示,即使当天举报信送到了总署,但根据工作流程,这类举报信会先送到综合厅,再由综合厅分发到相关业务部门。

链接

“NBA”和“美职篮”之争

2010年央视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在电视转播中放弃“NBA”改用“美职篮”,这一做法引起争议,直到被《现汉》收录,“NBA”才又重回荧屏。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于殿利曾在第6版《现汉》的出版座谈会上说:“以前官方媒体用 美职篮 ,和真正喜爱NBA的群体不在一个语言环境下,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啊!所以我说,当《现汉》收录了NBA之后,给从事语言工作的人员带来方便。”而在李敏生等人看来,这无疑是“返回到了错误的轨道上”。

对话

“诺基亚能译成中文 iPhone就不能?”

举报活动发起人认为,汉语夹杂英语的现象会威胁汉语安全

新京报:你认为这部词典违法的地方多吗?具体都有哪些?

傅振国:正文部分第1750页至1755页收录了239条“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像解释汉字的词条一样予以解释。实际上大部分都是英语缩略词和字母词,像NBA、GDP、CPI、WTO等,我们常见的都有。

新京报:其实像NBA、GDP、CPI等这些词汇,接触到的人都很熟悉其内涵,非得用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指数这样的字眼儿吗?

傅振国:这些词汇现在大家都熟悉,但如果不将其用法予以规范,那以后类似的词语会越来越多。我们觉得应该有一个标准,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如果不予以规范的话,那汉语里英语会越来越多了,那就不汉不英了,还是要解决长远的问题。

新京报:开放性也是语言的特点。语言除了纯洁性的特点,是不是应该与社会生活保持一致?

傅振国:汉语是要吸收外来语言,是要与时俱进,但这种开放性是把英语翻译成汉语,简单地说就是翻译成汉语再使用。

汉语并不是没有开放性,像现在汉语中的“党”,“阶级”,“阶级斗争”都是从日语中翻译过来的,“德甲”“英超”也都是翻译过来的词汇,可口可乐也是翻译过来的词汇,这些词汇也都保持了汉语的本性。为什么“英超”“德甲”翻译过来了,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却翻译不过来,为什么“诺基亚”“摩托罗拉”翻译过来了而iPhone和iPad就翻译不过来?这些翻译过来的词语就是汉语中新的词语。

新京报:这些音译过来的词语可以丰富汉语,为什么NBA、GDP、CPI等缩略词就不能视为丰富汉语词汇呢?

傅振国:这不能开这个口子,这些都是英文字母,这样下去导致将来的汉语就是一部分是方块字,一部分是英语字。反过来说,英语中吸收汉字了吗?英语吸收了汉语的词汇,也都是改为字母拼写,读起来是汉语拼音的发音,但形体上仍是英语,为什么英语没这么做而汉语要这么做?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杜丁)姚嘉洋
 
 
博主评议:作为科技期刊编辑,我对上述专家的观点持有异议。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其中还包括了某些国标是很多年前由部分相关人员制定的,这些文件中本身就存在着较多的人为影响因素。对于语言文字这样的被大众广泛使用的文化资源,不应该由少数人制定过分严厉的规定来加以限制。语言和文字是随着时代变迁的文化现象,是由广大民众在工作和生活中天天使用、在使用中不断创造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任何对其横加限制或推行的法律和规定都是对语言文字健康发展的干扰。
 
其次,这篇新闻报道本身就有很多“非正统”成分,如“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这说明这样的语言现象已经深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某些法律和规定已经造成了不计其数的“违法”行为,那么我们的专家和官员认为应该改什么呢?改那些不符合现实民众需要的法律和规定还是惩罚无数违反了那些法律和规定的民众?
 
再次,在科技汉语中,外来语的使用早就是不可避免的表达方式,为啥那些专家们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最近科学网上发表了几篇关于汉语与英语优劣性的博文,本人看来,汉语的包容性是英语无法比拟的,外来语在汉语文字中的“无缝焊接”似的使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最后,我国因某些关于语言文字的硬性规定及规定的改变,对民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多余的困扰已经不是罕见的事情了,如匆匆推出后来又被废止的第二次简化字方案,又如“粘”字与“黏”字之变。
 
(“黏”字是1988年3月25 日国家语委与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说明”中确定恢复使用的15个曾被废止使用的汉字之一。“黏”读音为nián,意思是指像胶水或糨糊那样能使一物体附着于另一物体的性质,其用法如常用词语“黏虫”“黏度”“黏稠”“黏膜”“黏液”“黏米”“黏土”“黏着力”“黏糊糊”等,一般情况下为形容词。
  “粘”字除作为姓氏字时仍保留“年”音外,日常用法只能读“沾”音。其义项为:①带黏性的物质互相连接或附着于他物上,如“糖块粘在一起了”,“吃糖瓜很粘牙”,“和黏面很粘手”;②用胶水或糨糊等将此物胶合在彼物上,如“粘信封”“粘贴标语”“他嘴上粘上白胡子真像老头”等。从词性上看,它只有动词用法。 )
 
这一改变意味着有30多年间无数民众从官方获得的关于“粘”字的认识和应用都是“错误”的,而被废止的“黏”字却是正确的字,这难道不荒谬吗?这样的规定的改变目前就造成了广大民众还在继续用“粘”字,继续违反规定。前几年还有场所谓专家建议制定修改40多个汉字字形的规定,幸亏最后因民众的反对而流产,不然,那样的规定一旦制定执行,劳民伤财不说,至少又会造成民众原本正常的文字使用变成了违法使用了。
 
语言文字从来都是民众在实际生活中使用和创造的,从来都不是靠少数语言文字专家研究发明出来,但那些专家对语言文字的影响因为权力的支撑而十分强大,不容小视,在当今的时代,每个使用汉语的人都有责任关注自己正确、准确和灵活使用汉语文字的权力。汉语是一个包容性极大的语言,不是靠所谓的纯洁性来维持数千年的延续和发展,开放性和包容性才是其不断延续、发展和丰富的动力源泉。
 
个人观点,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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