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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世界、你我的世界和社会

已有 3927 次阅读 2014-3-22 20:25 |个人分类:社会万花筒|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关系, 规则, 真实世界

    ------争吵

一、真实的世界

真实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世界,不受任何人、任何事、任何规律左右的世界,而人们、尤其是科学家对世界(宏观和微观)的每一个运行规律的“重大发现”都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的一个事实而已,如此话语:

你看,或者不看,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

事儿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

理儿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知道,或者不知道,

我就在那里,

不舍不弃;

知我事理,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一定超牛人)

默然相爱,

寂静喜欢。

二:你我的世界

你的世界、我的世界、大家的世界严格说来都不能称作“世界”,仅仅是真实世界在你我世界观和知识体系下的一个映像而已。用大家耳熟能详的“函数”(是个映射)这个概念大概做个类比,真实的世界、我和我说的世界类似于函数三要素,“真实的世界”是自变量,“我”是个映射,“我说的世界”是“真实的世界”这个自变量经过我的映射而成的一个像而已。因此你的世界、我的世界和他//它的世界都不一样,即每个独立人的世界都是唯一的

既然每个人的世界都是唯一的,那“世界”与“关系”的关系就有点意思,“关键是每个人与别人动态的交集:从天各一方的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经过一定的偶然事件-->(路人,线上)—再次的偶然事件或有意的搭讪-->(认识,寒暄)—经过交流-->(熟人,了解)—进一步交流-->(伙伴,好友)—深层次交流-->朋友(线上线下)—特殊的共同经历-->(至交,男女朋友)—心灵的交流-->上升到最大交集:(死党,闺蜜,夫妻)”。因此我感觉“关系”的疏密程度反应的是不同人的世界交集的大小,交集越大,关系越密,否则越疏;反之依然

这里需要说一下,1:从“风马牛”到最大交集的顺序反映了人们各自世界的交集大小;2:从“风马牛”到最大交集不一定是顺次的,完全可以跳跃,比如完全未曾谋面的“马”与擦肩而过的“牛”相爱了,这种“缘分”的东西是不讲理的;3:“关系”会反向发展,即退化,比如“伙伴”或“闺蜜”由于一些分裂的事重新变成路人甲乙;4:一个人的世界所构成集合的核(Kernel)基本决定他的世界观,类似于一个体系里的“公理”,其他规则和观点基本是核心规则的演绎结果;5:“对一个人最大的报复,不是去恨他(她),而是遗忘”,原因就是你恨他/她的话,说明你的“核”里有一条念念不忘于他/她,说明他/她始终生活在你的核心世界里,而将给你伤害的他/她自然的划归到“风马牛”或“路人甲”的范畴里,会很轻松;

  小说中时常提及的,说两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实际是说两个人(设为AB)必然各自会有一个子世界同为某特定子世界的子集,且互为补集,即两人那个子世界的交集为空且互补,这个空集与风马牛路人甲的空集还不一样。举例来说,假如所有世界观的集合为全体实数,风马牛中风的世界是{正整数},马的世界是[-1,0],俩人的交集是空集,但也没有恰好抵触的东西;不共戴天的情形中,若A世界的某个子集为{有理数},则B必有某个相应的子世界是{无理数},若A世界的某个子集为{-3-2-1},则B必有某个相应的子世界是{0123}

三、大同世界和丰富社会

我有时候幻想:“如果我个人的规则变成这个世界的通用规则,这世界不就简单了”,当然,战争狂人的幻想是人类的灾难。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或者称之为乱,就在于规则多,而这些规则经过每个人的理解再现的规则更是不可胜数,而问题的关键是,如果每个人都自信、甚至自负的认为自己所理解的规则就是这个客观规则本身,当这些人一起谈论一些事或规则的时候,争吵和战争不可避免。小到街头巷尾的鸡毛蒜皮、网上的“隔空大战”、科比詹姆斯粉丝的互黑,大到美国和联合国所阐述的不同的“国际法”,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立场来阐述观点,A的观点必定区别于B的观点,关键在于每个人/集体的出发点不同,更有甚者的利益不同,都从自己理解的同一个规则当然不同,有点类似于“达芬奇画鸡蛋”和“盲人摸象”的意思。

争吵是独立的A用自己世界的规则意图说服独立的B,反过来B用自己世界的规则意图说服A,而AB对同一件事/规则的理解明显的不同而又互不相让的结果。

四、社会

社会是所有人的世界的集合,这个集合(记为Q)注定是超多样化、超丰富的,其中肯定有很多人与其他人的世界集合的交集都是空集,即Q的二元关联矩阵必定是个稀疏矩阵。如果有一个人想让很多人相信他/她的世界,那这个人要么是个超级哲学家,要么是超级教主,还可能是战争狂人,因此就不难理解这个世界的聒噪了,因此自己想安静,你不可能让别人停止,只能关闭自己的耳朵,或者开而不听。

合理社会/集体的基本规则必定是简单、客观、无歧义的,每个人的理解不能出现质的区别的规则是合理可行的规则,否则就应该更改。比如,大家都比较诟病的一些单位或集体,甚至政府部门出的规则:“原则上******”,这作为规则显然是比较搞笑的事情;反过来,作为每个人/利益共同体,如果都只在自己利益的前提下看任何事情和规则,而不是遵从事件本来发生的规律思考,那么上述的“合理可行的规则”必定不存在(猜想);因此要想让某些规则成为“通用规则”,从很短的局部时间来看必定会有很多人/利益共同体的利益受损,但从长时间大样本来看,这些“通用规则”必定是使得牵涉各方受损最小、获利最大的规则;同时注意:任何规则都是有漏洞的,因此不要期望政府/部门出台一个(假设是客观立场出台的规则)每个聪明人/利益共同体都由于无空可钻而不得不遵守的规则。(注:所谓“事件本来发生的规律”是指,如果一件事不受人为干预、自由发展的前因和后果)

社会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都不愿意、都没有耐心、也没有勇气在小局部受损,都想成为每一步上的“赢家”,而这样的“赢家”注定是不存在的,导致的最后结果是牵涉各方都成为最终的“输家”,尤其是政府和强势者事事时时不首先示弱、不愿吃亏、反而利用制定规则和话语权的支配地位只想做受益者和“赢家”的时候,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注定不会是个幸福开心的社会。当然也有例外,因为规则都是有漏洞的,那就是某一步的“大赢家”退出这个游戏而加入另一个圈子和另一个“游戏”,比如移民,而牵涉的其余各方、甚至无辜的人去承担共输的结局所带来的后果,有时候甚至是灾难性的,比如开矿者与遗留的烂摊子和受污染的环境。

“世界”是你的,也是我的,但归根结底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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