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毅在公开回复的第一段中说:“学院应该如何评判学科和实验室?崔老师也许没有时间看我发表的文章(例如科学网博客、或学院《科学文化》版)。其实,我的观点和崔老师一样,不赞成用SCI。我在文章里、在学院,多次强调不能以发表文章的杂志引用率(SCI)来评判。我也不同意简单地以文章本身的引用率来评判文章。各个学科不同,没有简单的数字可以代替科学的评价。我介绍其他科学家的工作,都是说明其意义,不是SCI点数(我也不知道任何杂志的SCI点数)。我认为,各实验室的工作,应该由同行来评议,看它对本学科的意义。如果是应用学科,看应用效果。”
但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北大生科院改革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当然这不是饶毅一个人的意见)是否与饶毅在文章中阐述的观点一致,生科院网上公布的近年发表的重要文章目录都是所发杂志的影响因子在10左右的,难道这不是导向吗?在PI的实验室使用面积标准和招研究生数量限制的规定中都不再按专业分配名额,仅规定院士多少、长江教授多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多少和普通教授多少,这样算下来,到了博导副教授就几乎成了零,这样以来,前几年作为北大研究生招生措施改革的副教授也可作博导还有意义吗?本来按中国的传统观念,报名家研究生的人数就多,报热门专业的人也多,再这么一鼓励,冷门专业和年轻博导们还能招到研究生吗?这样他们怎么发展。这些标准看起来很公平,实际对不同的专业是极大的不公平,会将冷门专业和年轻教师的路堵死。你们仔细想一下是不是这个道理。按实际能力来看,生科院四个院士,一个近80岁,来实验室都困难,两个的年龄与我差不多,其中一个是北大校长,一个是国家基金委副主任,第四个是新当选的年富力强,但还兼着中科院水生所所长,可是他们占有的实验室面积最大、可招研究生数最多,也就占有资源最多,然而他们有多大精力指导研究生。按现行政策,如果下村修在生科院也照样没有实验室,照样招不到研究生,那不照样走人。
再谈一谈“避免近亲繁殖”说。这不是饶毅的发明,而是前一段北大某校领导倡导的改革中炒得最热的问题,从回复看,饶先生是赞成的。饶先生和我都是搞生物的,我们都很清楚,遗传学常识告诉我们,杂交后代中具优良性状的的个体所占比例极少,这需要育种学家的慧眼一代代选择,十几年才有可能得到一个优良品种,这还是草本植物,如果是木本植物就更难、所需时间更长。而且也不是每个作物育种学家都这么幸运,幸运者也是少数,多少农业育种学家辛辛苦苦一辈子一无所成。纯种就更不都是劣种,作物育种中只有两个优良的纯系杂交才能有较大几率得到优良的杂交后代,优良后代也要经过多少代的自交、回交才能得到稳定的优良品种。还要提醒各位,我们吃的粮食,小麦和水稻等都是自花授粉,也就是近亲繁殖。所谓的杂交育种是两个选育好的纯种间的杂交,而且只能用一代,每年都要专门育种。可见自交和回交(都是近亲繁殖)在各钟育种上是多么重要,绝不能一概否定,正是通过不断的自交和回交,将含致病或控制劣质性状基因的后代淘汰掉,保证所选具优良性状植株的后代不会再出现劣质性状。我们婚姻法上之所以规定5代之内不能结婚是因为近亲结婚出现遗传病(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多为隐性基因)的几率高些,而且还有伦理上的问题和道德问题,人的后代无论有什么病都不能淘汰。在人才培养上则像植物育种上一样,不能像婚姻法那样硬性规定本校的学生不能留校(相当于5代之内不能结婚),就是“为了避免近亲繁殖,今后北大不留本校毕业的学生”这一改革措施的提出者在解释时逻辑上也是混乱的,他们承认北大清华的学生是一流的,这些一流学生他们一个不留,合乎逻辑的推论就是只招二流、三流的学生毕业后到北大任教(这是极端,当然我不否认外校也有一流学生,更有高考中的二流三流实际工作上的一流),按此逻辑将来的北大还是北大吗,还能创世界一流吗。尤其是北大这样的学校,许多学科在国内,甚至是国际上都是一流的,这样的学科将优势一代代传承下来,又不断发展。也不排除,而且是必须引进外面的在另方面有特长的人才,二者结合生长出新的生长点。如果每次都是从外面招聘与原有方向无关的人才,无论从人才上说,还是从设备上说都是极大的浪费。历史事实证明许多重大项目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因此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研究的人才,如果项目是有前景的,即使现有的人才可能还不是一流的,只要他在努力,还有潜力,就应大力培养他,招聘的人也规定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北大自己出一流的成果和人才,而不是仅给人家增砖添瓦,成为人家的附属实验室。当然这么做困难得多,一刀切容易得多,但一刀切会把高个子的头或脚切掉,把生长点砍掉或者成为残疾人。这种历史教训还少吗?就是近亲繁殖产生了劣质后代也没什么可怕的,如果他们的研究水平越来越低,教学水平也越来越低,必然申请不到基金,做不出好的成果,自然会被淘汰。如果仅按改革者的办法干了,就相当于作物育种中淘汰一切纯系一样,将永远育不出优良品种,而只能永远看到不断分离的参差不齐的杂种后代。再者,北大是大学,不是科研院所,培养人应该是第一位的。我一直在怀疑,仅以科研为指标的PI制是否适合大学。我在我的博文“赛马场裁判式领导下的PI们、教授们”中已经讲到,有的教授为了快出、多出高水平文章,只让研究生做实验自己写文章的问题,这样怎么能培养合格的研究生呢。根据我几十年的经验(也许有人认为我这是倚老卖老,但我还是要说,谁让我是北大教授呢),教学决不是仅仅付出,学生的提问和教学中常常发现讲不通的地方都对自己的科研有极大的帮助,对自己主动扩大知识面增加动力。准确辨认植物结构的基本功更是要在不断的教学中练就(特别是实验课教学)。反之亦然,科研可丰富教学内容,讲到自己科研的内容时言之有据,底气足,能吸引学生对科研的兴趣,加强教学效果。因此我觉得还是建立系或教研室较好,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既抓教学又抓科研,使系里或室里的老师在科研和教学上都能及时交流、相互检查。我刚当老师时讲第一堂课前的试讲,老先生们给我提的意见和建议至今记忆犹新,可以说受益终生。
关于送到国际上评审的问题,我也要谈谈自己的看法。十几年来我每年都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评审,多数是评别人,少数被人评。我深知其重要性和相对公平性,以及其中公开公正的原则。如果是标准不公开,只有评审人知道,就必然形成暗箱操作,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说你够格就够格,不够也够,说你不够格,就不够格,够也不够”。80年代生物系的职称评审就是如此,所以大家意见非常多,公布后找各级领导告状的人多,也就出现了公布后又更正的也多。90年代后新上任的学术委员会主任就改变了这一做法,让申请人公开述职,学术委员会投票,按得票多少上报,就再也没那么多告状的,公布后也没有再改变过。再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是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的,在所有基金评审中被公认是最公平的,但评审中却也存在错误和不足。正如饶毅在受人民网采访时所说“评判是主观做的事情,客观也有,但是最后是主观决定。不能过高估计评审者有多高的质量,中国的评审,诺贝尔评审都有问题。生理和医学委员会这几年也出过错。”我也从不认为自己参加的评审都是正确的。评审不知比领导人拍脑袋瓜决定(现在有些科研项目还在这么干,简直是浪费国家钱财,挥霍人民的血汗钱)不知强了多少倍,但是作为领导者不能满足于这一些,在决策时要把弊端减到最小,在决定一个实验室的命运时要慎之又慎,如果砍掉了(这是容易的),要回复起来不知要多费多大的劲,甚至会变成不可能。为了避免砍错,可以采用当年我在对基金评审中有关非共识项目的评审所提过的一个建议,就是当5个(当时基金一评是五个评审人)中2个甚至是1个给了很高的评价,打了高分,而且讲的很有道理,即使其他人都给了很低得分,甚至全盘否定,就可认定是非共识项目,就应再请几个人评,对那些明显凭主观臆测,或仅凭某某“权威”的结论而否定的评审意见更要请人另评。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欢迎评论。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84542-44300.html
上一篇: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的管理必须适应其探索性和不可预测性下一篇:
讨论基础研究不等于基础学科--二答饶毅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