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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n-1384 黄汝广 : 答薛问天Zmn-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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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薛问天Zmn-1383
黄汝广
薛先生的理解力真是让人堪忧。首先,关于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 证明无效,我提出了两条理由,其中任何一条成立,该证明就无 效。但薛先生只针对其中一条,就说我的论证根据是错误的,这显 然属于过度推论。我盼望你对另外一条的批判。 事实上,即使薛先生针对的这一条,他也没有真正理解。当然,这 里可能也有我自己的一些问题,因为我这只是一个删节版,把第三 段后面进一步的解释给删除了,可能造成了薛先生的一些误解。将 删除的这部分补充如下:
“因此,对于每一个完全确定的n元数组,如果式(3)的前件成立,则式(4)的前件不成立,此时仍用式(4)推理,就会犯所谓的否定前件谬误。事实上,对于一个完全确定的n元数组,如果同时使用式(3)(4)推理,最终将导致“A”与“Neg(A)”同时可证;而在哥德尔的理论中,“可证”的一定是“真”的,因此“A”与“Neg(A)”同时为“真”,看起来好像推出了矛盾:然而,这并不是真正的矛盾, 因为其中一个推理犯了否定前件谬误。”
总之,我所说的式(3)(4)只能是“或”的关系,完全是从推理的角度来说的,对于一个完全确定的n元数组,使用两个式子进行的推理只能有一个是肯定前件有效式,另一个必然犯否定前件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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