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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华东理工大学有一位研究生,在导师安排的校外工厂中进行实验,不幸发生爆炸事故身亡。对这位研究生的不幸深表同情。
有朋友看到新闻,没有认真区分大学名中东与南的差别,就联系我,因为我也经常安排研究生到合作单位的现场,做工程应用中试,甚至实际水处理工程调试工作,谢谢各位朋友们的关心。其实有关研究生在外的工作安全问题,一直是作为指导老师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问题。
我做过精细化工产品的合成与生产,水处理药剂的合成与生产,也搞水处理工艺研究开发及水处理工程建设与调试。通过多次从实验结果放大到工业化生产规模的实践,使我知道:工业生产放大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在实验室做500ml的反应瓶中进行化学反应实验,在反应过程中,我们若能感觉到有点自动升温现象,如果直接将其扩大到一吨规模的工业化反应,而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就有可能发生爆釜,或反应物料因剧烈反应而大量溢出等事故,而这些现象在一般的教科书是没有的。所以,在工业化生产放大前,我都要自己亲自全流程地认真做一篇小试,在可能的情况下,再在50公斤级的中试反应装置上再做实验,摸准反应条件与反应过程,然后,才可以放大到一吨以上的反应系统进行工业化规模的生产。而第一次生产,我都是在现场亲自指挥,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化学反应都带有一些风险,听到,看到各种各样的事故多了,胆子也就会小了。这种工业规模放大的中试或生产性试验,决不能让研究生单独去做,必须是导师本人或有经验的师傅负责去做才行。预先要想好各种可能的事故,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看好逃生通道等等。要应对这种可能的突发事故,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就好象学会了开车,拿到驾驶证,但不少单位招司机要求必须有五年的驾龄。因为只有足够的驾驶经验,才能见识过一些突发的交通事故,从而形成对驾驶的敬畏。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风险比较高的研究开发工作,不能让研究生去负责的,他们最多只能做这些风险较高研发工作的助手角式。
近年来,我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少了,水处理工艺的开发及工程化应用越来越多。相对而言,水处理比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风险小很多。搞水处理工程,常在水池边走,为了防止溺水事故,我要求所有的研究生必须学会游泳。我支持学校不会游泳,体育就不及格,从而不能毕业的做法。这样,可以强制性地要求所有毕业的大学生,都必须掌握这种非常重要的求生技能。
目前我也有几位研究生在不同的单位做水处理的中试研究,这些中试装置的研究内容就是他们的学位论文要求的研究内容。另外,这些中试单位,也都是我们的科研合作单位,与我校签有技术转让或技术服务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技术费用。生活上给研究生的现场工作补助,也比在学校实验室的补助高些。有些合作单位,在中试之前都组织进行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我觉得,作为工程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在现场进行中试或生产性实验培养,要比在实验室只做小试培养更合适。在工厂现场学到的知识,更实用,更容易与将来的工作相结合。但让研究生到工厂现场中试或生产性试验,也要做到合法合理。合法即实习单位与学校有合法的技术服务合同;合理,在现场的实验与研究内容,也与研究生的研究课题与毕业论文相统一。
这次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在工厂的伤亡事故,应提醒我们大家必须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但也不能因噎废食,而全面否决工程应用型研究生到工厂现场培养的途径。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仍然是做好相关工作的安全风险评估,及落实各项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风险性大的试验,尽量不让研究生去做。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人们对安全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加强加深的过程,这世界没有绝对的安全,安全问题是防不胜防的。交通都有可能碰到各种交通事故,让学生离开相对安全的校园,一定会增大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我们也曾给所有的研究生,除学校提供的保险外,再购买另外的商业意外险,谁也不希望购买的保险真的发生理赔。即使以前报账审核比较容易的时候,这些商业保险也没办法从科研经费中报账,而现在更是要导师自己掏腰包了。当然,真的出了事故,一定要查找原因,必须负担该负的责任,防范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切实做好安抚工作。
最近几年,我国军用飞机的事故时有发生,因为军队加大了训练的难度与频度,要想保证军机训练的绝对安全,就不可能形成全天候较强的战斗力!对工程应用型研究生培养而言,如何加强社会实践与研究生的人身安全取得平衡,也考验着导师与学校领导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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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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