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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科学领域发现一个新物质,新规律,新方法等,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相应也有各种各样的大奖等着,以鼓励大家对新发现的热情。但也有些所谓“新发现”或“新方法”,刚开始应用时,似乎能解决问题,并得到大规模地推广与应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原来没有注意的问题慢慢显现,且有些问题有可能比原来的问题更加严重。这时,由于历史发展的惯性,不少人并不一定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或者由于已形成了既得利益团体,为了维持自己的利益,使即知道存在问题,仍想继续在错误的路上走下去;更有甚者,用一个更大的错误,来掩盖以前的错误。可能也存在一些曾经参加项目决策的专家或官员,不想承认以前由于认识的缺陷,或怕将来被追责而不愿意承认以前的错误,从而继续维持以前的失误。若有人站出来,勇敢地揭发和披露这些问题,及早地制止这些错误的行为,以尽量减少损失与社会资源的浪费,这其实也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事,也应该得到奖励与社会的肯定!
关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通过反渗透膜处理存在造假的问题,我已发表了多篇文章揭露这个问题。2012年8月16日,我在科学网上发表了第一篇博文,揭露反渗透膜法用于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的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造假问题,一件“皇帝的新衣”,那时认可我的观点的人并不算很多,许多设计院仍喜欢用膜分离法。差不多一年后的2013年7月22日,我又在科学网上写了一篇博文,再谈“皇帝的新衣”。第二篇的博文,其影响比第一篇博文大得多,《中国新闻周刊》也作了相关的调查和报导,国内不少网站都转载,并且引起国家环保部着手调查这种问题。但不知什么原因,过了一段时间,这事就不了了之,又恢复平静。
让我们看一看这二年来仍用膜浓缩法积累下来的问题。广州新丰垃圾填埋场第二期投了2亿多元的采用反渗透膜的项目,原设计的处理垃圾渗滤量一天1500吨,目前仍远远达不到设计的负荷。虽然环保法规不允许垃圾渗滤液混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但每天都有数百吨或更多的新丰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或反渗透的浓缩液运往广州市各处的污水处理厂。广东江门新建了一个蒸发浓缩的渗滤液处理装置,蒸发后的浓水直接送往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置。我个人认为,这样做虽然不合法规,但也是无奈的合理之举。若这些渗透液或反渗透浓液不外运,也不偷排,现有的处理系统会越来越难以运行,直至处理系统崩溃。但问题是,投资了昂贵进口的反渗透设备,花了那么多钱运行,将渗滤液浓缩了,但还是要送往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什么不采用预处理后直接送到污水处理厂,那样做更方便,又省了大量的反渗透系统或蒸发系统的投资与运行费用?
广州又准备上新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装置,仍然采用双膜法工艺,听讲也总结了以前浓水回灌引起系统盐分越来越高的教训,这次后面一级不采用反渗透膜,而只采用纳滤膜,可以让一价盐能通过的纳滤膜从而减少一价盐的积累。但问题是:能让一价盐通过,则一些污染物如氨氮,硝酸盐等也可能通过,则渗滤液经过纳滤膜后,还要进一步处理能才达标排放。既然纳滤以后还要进一步处理,为什么一定要用纳膜膜呢?不用纳滤膜,一样也可以处理到排放标准,而用纳滤膜,只增加了投资,增加了将来的运行费用,且纳滤也存在浓水回灌问题,难道这样做只是因为纳滤系统也要定期地更换进口的纳滤膜,还可以继续养活进口膜的买办及国外膜的供应商?
广东有些地级市,原来的垃圾填埋场浓缩采用双膜法的反渗透,或MVR的蒸发工艺。由于原来的监管不严,存在偷排问题,所以问题没有显露出来。近年来,环保监管越来越严,偷排现场越来越少,问题就越来越大了。如清远的垃圾填埋场,在垃圾填埋区,已积累了几万吨来不及处理的渗滤液。虽然有一套蒸发浓缩装置,但由于盐分的增加,处理能力也越来越小,一旦遇到括风下雨,相关的管理人员就会担惊受怕,最怕垃圾坝倒塌引起重大污染事故。山东济南的垃圾填埋场,也积存了几十万吨高盐的垃圾渗滤液,目前也找不到合理的解决办法,这些高含盐的渗滤液,都是采用反渗透浓水,及MVC蒸发法浓水回灌引起的恶果。若认真调查,只要在有一定降雨量的地区,使用反渗透或蒸发法的垃圾填埋场,若没有浓水外运处置,或偷排行为,都会产生类似的麻烦问题。
今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垃圾渗滤液的技术交流会,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支持我的观点,至少没有人在大会上明确地公开反对我的观点。但对于既得利益者来讲,不会轻易地放下这“到嘴的肥肉”。采用反渗透双膜法,及蒸发浓缩法处理垃圾渗滤液,都已经在几年前写进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技术导则,目前仍没有修订,使用这个工艺来处理垃圾渗滤液,也是“合法的”,“专家们”选用这个工艺也有依据,也合符官方的流程,对于主管单位,若不考虑长远的问题,这样做也是程序合法,即使出现问题,也不用担责。所以目前仍有不少地方,采用这个将来必然引起重大问题的双膜法工艺,或蒸发法的MVR工艺。
最近东莞市的环保部门请我做了一个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的评审专家,这是一个乡镇的垃圾填埋场,目前已封场,但仍有渗滤液流出污染附近的河涌。设计方案是东北的某大型专业设计院设计的,提出的处理工艺竟然还是双膜法,产生的浓水回灌。我问他们对于一个已经封场的垃圾填埋场,浓水回灌到什么地方去?他们没有办法回答。我不相信一个全国著名的设计院能作出如此荒唐的设计,有可能被借用了资质,但这样砸自己品牌的行为,是将资质借出去赚点小钱远远不能补偿的。我们几个专家一致否决了这个处理工艺,并强调采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必须没有浓水!
“打假”并不容易,我这样象祥林嫂一样不断地揭发“反渗透双膜法”,MVC蒸发法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的造假问题,并没有产生我想象的效果,虽然认识到这个问题严重性的人越来越多,但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许多卷入其中的人,仍在这个错误的技术路线上越走越远,浪费越来越多的国家资产。据初步测算,至少损失数百亿元。有时我觉得我有唐吉诃德阻档风车的无奈与悲壮。我希望有“打假奖”,可能有人笑话我自己想拿这个奖。虽然我宣称对事不对人,我知道这样“打假”,一定会得罪不少人,好象我故意要断了他们的财路似的。其实我并不反对人赚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时都要摸一摸自己的良心。
开玩笑地拿奖,其实我真希望能尽早的修改这错误的技术导则,制止这种浪费资源,产生更大污染风险的行为。我真不希望等到某个垃圾填埋场的挡污坝发生倒坍,发生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这时才引起大家的重视,而否决了这种最容易造假,成为“形象工程”的反渗透法与蒸发法处理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工艺。若真的等到那个时候我的打假行为才得到大家的承认,我真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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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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