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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医改新发展 精选

已有 8010 次阅读 2015-1-30 09:00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喜迎医改新发展!

李连达

近日国务院、卫计委等部门连续公布医改的政策、法规,喜讯频传,令人高兴。在《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中农村医改,基层医改,分级医疗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将全面推进医改的新发展。随后又公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健全全民医疗体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改善药品供应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完善人才培养,以及改善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首次将城市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列为重点,为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难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

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方案。上海市的改革方案中列出: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评议体制,完善投入机制,药品供应,分级医疗机制,完善信息支撑体系,强化工作考核,以及薪酬改革等8方面的改革措施。各省市地区的医改方案,各有特色,各有千秋,可以互相借鉴,优势互补。医改中最复杂、最难攻破的最后一个堡垒,已列上议事日程,可望在近年逐步解决,将是全国人民的一大福音。

在全面推进医改,特别是城市公立医院的医改工作,有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由谁“养医”问题:

过去由“政府养医”、“市场养医”、“以药养医”、“过度诊疗费用养医”,有各种各样的提法、作法。其实质就是:政府养医(包括社会养医)及病人养医(包括以药养医、诊疗费养医、市场养医等,最终结果都是将医药负担落在病人身上)。提高政府养医,将减轻病人负担,彻底解决“看病贵”问题,但会增加政府负担。反之,若提高“病人养医”,将减轻政府负担,但永远不能解决“看病贵”问题。公立医院应以“政府(社会)养医”为主,私立医院则以“病人养医”为主(推进市场化,医院自己养自己,实质上是病人养医院为主)。

由谁养医?”如何“养医”?仍然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二、医疗卫生投入问题:

不论何种性质的医院(公立,私立),不论由谁养医(国家或病人),不论用什么方式养医,都涉及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医疗卫生经费的投入问题。据2011年统计:美国医疗开支占GDP的17.90%,我国占5.20%,排190个国家的135位。美国人均年医疗开支约为我国的32倍。经费不足是制约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全民医疗预防保健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逐步增加投入,使我国医疗开支占GDP的比例上升到10%以上,应成为今后5~10年的奋斗目标。

三、危重患者急救问题:

最近卫计委通知任何医院不得拒收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见危必救”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最起码的医德标准,这项规定完全正确。“见危不救”者应予严惩。但是,见危必救之后,医药急救费由谁负担?也应有明确规定。危重患者的急救医药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有些病人无力支付、无处报销。曾有规定病人无力支付的费用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医保部门、慈善部门等解决,而事实上,谁都不解决,最后只能由医院报销,有些大医院每年损失几百万、上千万,这些医院只有两条出路:或是破产、停业;或是拒收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甚至有的医院规定:收不上医药费,扣医生的工资、奖金。

因此,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规定“见危必救”;另一方面规定确实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其医药急救费由上级部门或医保部门或社会福利部门报销,不能由医院报销。最好将危重急救费用列入全额报销的病种及医保规定,依法解决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的救治问题。不要互相推诿,谁都不负责。更不能“见危不救”。

四、医药工作者薪酬改革问题:

我国医药卫生工作者的工作量最大,风险最大,压力最大,但是社会地位、法律地位、经济地位最低,与世界各国相比,相差悬殊。最近在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的医改方案中都提到薪酬改革问题,令人欣慰。按国际惯例,医务人员的薪酬应占医疗机构全部收入的60%。上海市的医改方案中,占35%,仍然很低,改革力度有限。但毕竟是有所改进,提高一些,值得鼓励。今后应提高到什么水平才更合理,仍需进一步摸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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