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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指南
骨质疏松性骨折是中老年最常见的骨骼疾病,也是骨质疏松症的严重阶段, 具有发病率高、 致残致死率高、 医疗花费高的特点。而我国骨质疏松性骨折的诊疗现状是诊断率低、 治疗率低、 治疗依从性和规范性低。2008年, 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发布了 《骨质疏松骨折诊疗指南》, 对我国骨质疏松性骨折的诊断及治疗起到了巨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为了及时反映当今骨质疏松性骨折手术和药物治疗的新理念和循证医学进展, 优化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策略, 规范骨科医生诊疗行为, 自 2015年 5月开始, 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骨质疏松学组及《中华骨科杂志》 编辑部组织国内本领域的专家, 针对原指南的不足, 参考近年来国内外对骨质疏松性骨折防治的指南, 遵循科学性、 实用性和先进性的原则, 对原指南进行更新。
一、 定义
(一) 骨质疏松性骨折
为低能量或非暴力骨折, 指在日常生活中未受到明显外力或受到 “通常不会引起骨折外力” 而发生的骨折, 亦称脆性骨折 (fragility fracture)。“通常不会引起骨折外力” 指人体从站立高度或低于站立高度跌倒产生的作用力。骨质疏松性骨折与创伤性骨折不同, 是基于全身骨质疏松存在的一个局部骨组织病变, 是骨强度下降的明确体现, 也是骨质疏松症的最终结果。
(二) 骨质疏松症 (osteoporosis, OP)
以骨强度下降、 骨折风险增加为特征的骨骼系统疾病。骨强度反映骨骼的两个主要方面, 即骨密度和骨质量。骨质疏松症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本指南仅针对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导致的骨质疏松性骨折而制定。
二、 流行病学及骨质疏松性骨折的特点
2013年国际骨质疏松基金会(International Osteoporosis Foundation, IOF)报告: 全球每 3 秒钟有 1例骨质疏松性骨折发生, 约 50%的女性和 20%的男性在50岁之后会遭遇初次骨质疏松性骨折,50%初次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可能会发生再次骨质疏松性骨折; 女性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再骨折风险是未发生椎体骨折的 4 倍。骨质疏松性骨折可造成疼痛和重度伤残, 髋部和椎体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可降低患者预期寿命, 长期卧床者的致死率可达20%、 永久性致残率可达50%。
骨质疏松性骨折具有以下特点: ①骨折患者卧床制动后, 将发生快速骨丢失, 会加重骨质疏松症;②骨重建异常、 骨折愈合过程缓慢, 恢复时间长, 易发生骨折延迟愈合甚至不愈合; ③同一部位及其他部位发生再骨折的风险明显增大; ④骨折部位骨量低, 骨质量差, 且多为粉碎性骨折, 复位困难, 不易达到满意效果; ⑤内固定治疗稳定性差, 内固定物及植入物易松动、 脱出, 植骨易被吸收; ⑥多见于老年人群, 常合并其他器官或系统疾病, 全身状况差,治疗时易发生并发症, 增加治疗的复杂性。骨质疏松性骨折多见于老年人群, 尤其是绝经后女性。发生的常见部位有: 胸腰段椎体、 髋部(股骨近端)、 腕部(桡骨远端)、 肱骨近端等; 发生了脆性骨折临床上即可诊断骨质疏松症。
三、 骨质疏松性骨折的诊断
(一) 临床表现
可有疼痛、 肿胀和功能障碍, 可出现畸形、 骨擦感(音)、 反常活动; 但也有患者缺乏上述典型表现。 具有骨质疏松症的一般表现。
(二) 影像学检查
1.X 线: 可确定骨折的部位、 类型、 移位方向和程度, 对骨折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价值。X线片除具有骨折的表现外, 还有骨质疏松的表现。
2.CT: 常用于判断骨折的程度和粉碎情况、 椎体压缩程度、 椎体周壁是否完整、 椎管内的压迫情况。
3.MRI: 常用于判断椎体压缩骨折是否愈合、 疼痛责任椎及发现隐匿性骨折, 并进行鉴别诊断等。
4.全身骨扫描 (ECT): 适用于无法行 MR检查或排除肿瘤骨转移等。(三) 骨密度检查
拟诊为骨质疏松性骨折的患者建议行骨密度检查。双能 X 线吸收法(dualenergy X-ray absorptiometry, DXA)测量值是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推荐的骨质疏松症评估方法, 是公认的骨质疏松诊断的金标准。参照 WHO 推荐的诊断标准, DXA 测定骨密度值低于同性别、 同种族健康成人的骨峰值不足 1个标准差为正常 (T值≥-1.0 SD); 降低 1~2.5个标准差为骨量低下或骨量减少(-2.5 SD< T 值<-1.0 SD);降低程度等于或大于 2.5个标准差为骨质疏松(T值≤-2.5 SD); 降低程度符合骨质疏松诊断标准, 同时伴有一处或多处骨折为严重骨质疏松。目前, 获得广泛认可的 DXA测量骨密度的部位是中轴骨(临床常用 L1~L4及髋部); 而四肢骨(如足跟及腕部)的骨密度检测结果只能作为筛查指标。其他骨密度的检查方法, 如 pDXA、 QCT、 pQCT等, 尚无统一的诊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