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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的学名及其命名法规 精选

已有 12015 次阅读 2016-5-5 00:07 |个人分类:读书|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生物的学名及其命名法规


张彩飞


在科学界,每种生物都有一个独特的学名(scientific names)*。这学名不同于大众日常交流中使用的普通名(common names),或各个国家当地的名字(vernacular names),它是科学共同体交流生物名称的一套专门语言词汇。1753年林奈在Species Plantarum一书首次大规模使用拉丁化了的双名来命名植物,如水稻的学名是Oryza sativa。这种“双名法”立即得到了科学共同体的一致赞同,并一直使用至今。虽说这双名法不是林奈独创和首次使用的,但他用这一语言给当时已知的所有动植物都规范化地起了名字,并把每个物种放在了界、门、纲、目、科、属、种这样的分类系统中,这一大贡献使得生物命名有法可循、位置有系统可放,标志着近代生物学的开始。

那么,什么样的学名才是规范的学名、得到别人的承认呢?当同一种植物先后被不同人命名为不同学名时,我们该使用哪一个呢?这自然需要有科学共同体普遍接受的一套严谨的规章制度。现在已分别有《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ICN)1、《国际动物命名法规》(ICZN)2、《国际原核生物命名法规》3、《国际病毒分类与命名法规》4分别管理植物(包括菌物、藻类)、动物、原核生物(包括细菌、古细菌等)和病毒的命名。另栽培植物的品种名称还有一个《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ICNCP)5来处理。虽然也有人努力提出了适用于所有生物命名的规则(如BioCode5),但由于不同学科的自身的特点和学术传统不同,目前还难以统一已有的各命名法规。

虽然名曰“法规”,但生物命名法规“没有法律地位,其实施取决于作者、编辑和其他植物使用者对其规则的自愿采纳(...has no legal status and is dependent on the voluntary acceptance of its rules by authors, editors, and other users of names that it governs.)”7,它约束的是科学论文与著作中生物名称的正确使用。尤其在研究生物分类领域,命名法规的每一条款其实是强制性执行的。不管你是要发表一个新种,还是200多年前发表的名称都要遵守最新的法规规定。不符合法规规定的名称就要被修正、丢弃,或者无视,这取决于该名称多大程度上与法规不合。

我们现在使用的某一生物类群学名是现在认为指代这一类生物唯一的正确(correct)名称。正确名称首先是要合乎命名法规的各项条款,满足法规规定的有效发表(effective publication)、合格发表(valid publication)和合法(legitimate)的各个要求。不过倒也不必把法规看的过重,它的存在只是为了保证名称的规范和稳定,研读了法规,再谨慎细心些往往就能避免自己在命名上出错或发现前人的问题。然后,正确名称是一分类学家接受的认为应用于这一类生物的唯一名称。因此,正确名称是包含有人的主观判断的,不同的分类学家对同一个物种可能使用不同的正确名称,甚至一个分类学家在不同时间上认为的正确名称会发生变化。

生物类群的名称并不是一旦使用就不会变更的。相反,大多数的生物类群名称都发生过变动,有的甚至经经常发生变动。这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个是命名上(nomenclatural)的问题,即原来认为正确的名称在有效发表、合格发表、合法的关卡上出了问题。这只要根据法规的规定作出调整,或选择一个新的没有问题的名称。另一个原因是分类(taxonomical)上的问题,即这个类群的系统位置或范围发生了变化。经过分类学或系统学研究,这个种可能放错了属,甚至有的放错科,那么就要把这个种挪到正确的属里或科里,这往往需要做新组合。原本是两个独立的种,现在经分类学研究认为它们其实是一个种,那么其中晚发表的那个种名就要被处理为异名了。由于人类认识自然、研究自然是不断深入的,随着研究手段和方法的不断j进步,之前的分类学研究自然会被不断地推翻、更正,重新划分类群并调整名称,或得到进一步确认。有时会听到来自生态学研究者抱歉植物名称的变来变去,我想,除一些很有争议的或难以分类清楚的类群外,绝大多数的分类变动是为了更接近真实的自然,应该会更促进生态学的研究,他们只是想偷懒才对。

因此,分类学一方面要研究本身复杂多样的生物类群,识别它们的变异式样,并把各类群置于尽可能自然的各个分类等级中,是一门科学研究,另一方面还是个历史性学科,为了选择一个正确的名字往往就要把过去两百年来这一类群的分类与命名历史理清。在分类实践中,当以先分类后命名为原则,否则就本末倒置了。


* 由于各专门生物类群的命名法规只针对专门类群,有可能碰巧一种动物与一种植物的学名完全相同。

1 McNeill et al. (2012)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 http://www.iapt-taxon.org/nomen/main.php

2 International 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 http://www.nhm.ac.uk/hosted-sites/iczn/code/

3 Lapage & al. (1992)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of Prokaryotes,

4 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 (ICTV) (2011) International Code of Virus Classification and Nomenclature.  http://www.ictvonline.org/

5 Brickell et al. (2009)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Cultivated Plants.

5 DL Hawksworth (2011) BioCode 2011. Introduction. http://www.bionomenclature.net/biocode2011.html

6 McNeill and Turland (2012). Preface. In: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 (Melbone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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