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慵懒美丽的夏天
曾泳春
王芳mm说:有人讲功名,我们就讲幸福;有人讲幸福,我们就讲美丽;有人讲美丽,我们就讲功名。我没什么功名可讲,于是就来说说这个慵懒美丽的夏天。
妈妈的爱
可以说,我是被妈妈的爱,爱得跑到遥远的上海读大学的。妈妈从小就管我很严,在高二之前,我的成绩一直很好(到了高二实在是被物理和化学害惨了,到了谈物理色变,看化学心烦的地步)。因为成绩好,妈妈管我就特别严,不许我出错。小学时一次语文考了99分,被妈妈狠打,并恶狠狠地说:打到你记住,为什么扣掉这一分。这一顿打真是传神,我到现在依然记得我为什么被扣掉一分,是因为将功课的“功”,写成了进攻的“攻”。虽然我当时恨妈妈恨得牙痒,现在想来,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严格,使我一直对文字非常有感觉。我平常写邮件、写博文都是会去斟酌字句的,不是刻意,就是一种习惯,眼睛里见不得错的或不适当的字句。
妈妈的爱一直持续到现在,尽管我已成为教授,并且也算走南闯南,并走出过国门。儿子取笑我说,我对他根本没有威信,因为外婆还一直管着我。我和儿子暑假回乡,妈妈也不管我已经是一个少年的妈妈了,还是像管一个少年那样的管我。我那天刚获知基金获批,心里有点小得意,就穿了件比较不“正统大方”的衣服出来,准备去厦大拍照。妈妈不让我穿这件衣服出门,提醒我是中年教授了,穿衣服要注意“正统大方”,其实是那件衣服有点露、也有点透,妈妈就不同意我穿了。我正因为基金中了得意得半死,就顶嘴说:我现在都想去裸奔了。妈妈脸色都变了。最后我只好乖乖地换上“正统大方”的衣服才出门,我儿子已经扶着门等了大半天,不耐烦地爆料说:我妈妈在上海总是这么穿的。我赶紧带上儿子跑了,不敢看妈妈的脸色。反正天高皇帝远,我在上海你就管不着!
虽然到现在还会烦妈妈的管,包括特别烦人的在同学聚会时,晚上8点必定打电话过来催我回家,在她看来8点就是深夜了,“女孩子”不能深夜不归家。我已经为此被同学取笑过多次了,他们一到晚上8点必定安静下来看我的电话,果不其然,电话如期响起,同学们爆发出一阵笑声:真是服了你妈妈。但这个夏天,在厦门吹着海风,听着妈妈的叨唠,心里开始感觉到一种幸福——有人管教的幸福,那是一种被重视被宠爱的幸福,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在乎我。
早晨醒来,妈妈已经为我剥好了两碗水果,龙眼,另一种水果叫油甘,估计全科学网没人认识,是一种类似于橄榄味道的水果。
赏壶
很久没有赏我的壶了。赏壶需要很沉静的心情,细细地观赏,细细地把玩,而这个夏天,我似乎少有这样的心境,因为上海的天空,在这个夏天出奇的美丽,我的心在蓝天里沉醉,跟着流云变幻着。我每天痴痴地看着天空,享受着夏日的蝉声和清风拂面,那是另一种慵懒的美丽。
虽然这个夏天我忘记了赏壶,但我记得和你喝过茶。
秀书
肖重发说:藏书和老婆一样,都是不能秀的。我没有老婆,今生注定不会有老婆,所以就肆无忌惮地秀一秀我的书吧。
这套鲁迅全集,是n年前,我还在读博时,有次去菜场买菜,看到有人摆旧书摊,全部是从前“长宁图书馆”的藏书,于是二话没说,就用买菜的钱买了这套鲁迅全集,一本2元。当我兴冲冲地捧着这堆书回家时,老公打了个冷颤说:娶个博士老婆真可怕,买菜回来不见菜,倒是提了一堆书。
这套《汪曾祺全集》,是我的心灵盛宴。话说鲁迅全集买回来之后,我只翻看了最喜欢的《社戏》,然后就摆在书架上了,但这套《汪曾祺全集》,是我临睡前必翻阅的。汪曾祺是我最喜爱的中国作家,而且很特别的,我几乎不看除小说之外的文字,但汪曾祺的散文是例外。他的散文不美,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当今网络上很流行看似很美的小资文字,如“我的手指绕过流年”、“我拿浮生邂逅流年”这样的浮华文字,却在朴实无华的白描中透着幽默,这样的白描文字,吸引我看了又看。
简奥斯丁的6本小说,《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和《诺桑觉寺》,我已经读过2遍以上。只要我捧起简奥斯丁的小说,我的心就很安静。看着那些乡间日常生活的描写,那些舞会,那些乡间漫步,那些男女之间机智幽默的斗争最后赢得芳心。“他们结了婚,以后一直很幸福。”这是我喜欢的结局,也是简奥斯丁喜欢的结局。而在最后的结局之前,简奥斯丁总要设置一些对女主人公产生诱惑的幸福假象。但睿智的女主人公总能坚守自己心里对幸福的诠释,越过这些诱惑,最后得到真正的幸福。伊丽莎白是睿智的,爱玛是睿智的,她们最终都获得了爱情与财富相结合的幸福,真正的幸福。
虽然《傲慢与偏见》和《爱玛》被认为是简奥斯丁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她的第一部作品《理智与情感》,因为,我始终在困惑,爱情到底应该理性还是感性?理性还是感性会得到最终的幸福?在所有简奥斯丁的作品中,《傲慢与偏见》是被搬上银幕最多次的一部。英国BBC近几年将6部作品全部重拍了一遍,我在北卡时也全部看了一遍,不觉得好。但是李安的《理智与情感》,拍得实在好。英国乡间的景色,美得让人心醉。在影片的最后,爱莉诺(艾玛汤普森)听到爱德华结婚的消息,坐在家里做针线,来控制内心的痛楚。年龄已经不小的她,在错过了这样一次爱情之后,已经决心独守终生了。忽然,她看到爱德华(休格兰特)走进来,面对着她。她装出一副坦然的样子说:爱德华费勒斯太太没有一起来吗?爱德华脸一红,说:我想你大概是说我弟弟罗伯特费勒斯太太吧!爱莉诺愣了一下,终于明白,不是爱德华结婚了,而是他的弟弟结婚了。艾玛汤普森将手捂住嘴巴,大大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她哽咽着这样的突如其来的幸福,这是什么样的幸福?我以为你不要我了,而到最后我才知道,你受了很多委屈,就是为了来给我幸福的。
阿加莎的作品,是我的最爱。我买过两套阿加莎的作品全集,一套是贵州人民出版社的,一套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还有一套是外文出版的英文版,不全。事实上我在珠海时,曾看到过一套华文出版社的阿加莎作品全集,是由三毛负责的,现在想来没买那个版本是太可惜了。看阿加莎的作品,与其说是看破案,不如说是品味小资。阿加莎笔下的侦探波洛,在破案方法和生活方式上,都很小资。这个不漂亮的老头,每天一丝不苟地伺候他引以为豪的胡须,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间,永远穿着锃亮的漆皮皮鞋,穿着裹在发胖的身上有些紧的考究的衣服。波洛在早餐桌上,看到两个不一样大小的煮鸡蛋,夸张地说:这样的鸡蛋我不能吃,它们连大小都不一样。而在破案方法上,这个可爱的老头并不重视证据,他用他灰色的脑细胞,坐在舒适的方形靠背椅上,在脑子里拼图,当最后一块图拼上去之后,整个案件的发生过程就浮现出来了——证据不重要,思维才重要。
而马普尔小姐,一个敏锐的洞察人性的老小姐,坐在英国乡间美丽的花园里喝着精致的下午茶,笑眯眯地破解平静乡村里的凶杀案。《The Murder at the Vicarage》(《牧师公馆谋杀案》),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在这个慵懒美丽的夏天里,有我们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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