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几期的南方周末一篇《“柴油荒”后的经济乱麻 柴油荒何时休?》的文章中了解到,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国单位GDP能耗在5年内必须下降20%。今年5月初,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于是,下半年开始,为了在今年底的最后期限完成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拉闸限电”政策。从9月开始,江苏、浙江、广西等省区开始对部分企业实施强制性拉闸限电或提高供电价格。例如,浙江温州部分地区企业每开工1天,就要停电2-4天;义乌全市分片区实行工业用电供两天限一天的政策。
地方政府对于国家的提出的政策和规划能够引起重视,采取措施去执行实施固然是好事。但是地方政府应该都清楚,“拉闸限电”的做法并不是节省能耗的上策,何况现在此法还或多或少助长了“柴油荒”,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相信国务院发布这个通知也并非希望地方政府通过这样一个政策去实现“十一五”规划中的节能目标。可是在我们国家,往往总会有这样的现象出现:上头做指示,到了下面实施时就全歪了。比如国家提出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到了地方政府实行时也都变了味,哪里出问题呢。最重要就是地方政策没做好。
我们回到“拉闸限电”这事件上,本人认为,地方政府应该以“十一五”规划为导向,针对地方的实际情况,如工业分布情况,耗能情况等等作出相应的制度和管理措施。只有通过合理的机制进行规范,才能真正实现能耗的减少。
“拉闸限电”或许在一时间能够起到减少能耗的作用,可这绝对不是长期之计。目前,很多工业都因为被限电而导致生产出现困难,发电机,柴油等等成了他们继续保持生产的救命稻草,而使用柴油进行发电,我们从国家的GDP统计数据上看,貌似能耗是减少了,实际上又是减少了多少呢?没人去进行估量。这样挖一个洞的东西去填补另外一个洞,出现的结果就是,原来的洞没修好,另一个洞又出现了。我们要做的是,有漏洞时,要集中精力筹集资源去填补,把它修好,而不能简单的挖和补。
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应该得到启示是:地方政府在按照国家的方针办事的时候,不要总是操之过急,不能总想着急功近利,要先读懂国家发布的通知的实质,要能真正为百姓着想,在作出决定前,先制定出一份能有助于长期发展的实施方案,而不是拍拍脑袋,拍拍大腿就做出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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