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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可道,非常道”的一种解释
邹谋炎
古典今籍上对此有多种解释。其中较占优势的解释是:可以说明的“道”,就不是永恒的“道”。对“名可名,非常名”则相应解释为:可以称谓的“名”,就不是永恒的“名”。笔者认为这是人为的“玄化”,未必是作者老子的本意。
注意到这两句是“道经”的开篇语。“道经”,顾名思义,是讲“道”之“经”。如果上面的解释成立,就意味着,一开篇老子就声明:本篇道经所讲的“道”不是永恒的“道”;本道经所用的名,不是永久成立的。应该没有一个作者一开篇就写这些声明。有人说,这并非老子的什么声明,而是直接讲“道”的内容,这在思想逻辑上也难以说得通。“道经”通篇都是对“道”的解说,老子不会认为他写的文章会时过境迁,否则,何以称“经”。
在老子的时代,已经出现了各门各派的“道”,对“道”有各种各样的说法、使用各种名称。就如同现代标准化文献一样,严肃的经典应该从开篇起提示读者信众对本经的读法:道是可以解说的,但本道经对道的解说不可以常人对道的解说来理解;本道德经使用的名词称谓,也不是常人理解的那种名词称谓。按照这种理解,“道经”接着写: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样,往下读“道经”就完全符合老子的思想和语言逻辑。对“无”和“有”的定义,既是“名”,又是“道”,是理解老子学说的基础。如同我们了解的几何公理演化出几何学一样,"道经"是从定义开始进行推理演化,具有严格完整的思想逻辑.此外,在老子的时代,将“常”解释为“恒久”似乎不比解释为“平常”更合本意。
两句“道经”的开篇语其实对许多学科分支都可借用。例如,不能将音乐简谱和数字混淆起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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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26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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