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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县环保局长的困惑 精选

已有 4284 次阅读 2007-11-17 17:44 |个人分类:自然与社会

时报评论:一位县环保局长的困惑
科学时报 2007-11-16     作者:蒋高明
 
    黄山 / 图
    在中国现行环保机构中,县这一级是最基层的。虽然有些地方县以下有环保站,但这并非普遍。这里,我们指的基层环保局在全国范围内就是县环保局。目前造成中国生态环境严重退化的很大诱因来自县这一级,我国七大水系生态环境质量也几乎断送在县这一级的污染源上。中国千万计的中小企业,多分布在乡下,它们污染起来远比正规企业严重得多,整顿起来难度也大得多。让我们来听一听来自基层环保局长的声音。

    最近,笔者一位好友荣升县环保局长。前段时间他参加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培训班,抽空来我办公室聊天。一见面,我就祝贺他晋升职位,而他却摇摇头,面露难色,向我倒出不少苦水。

    他告诉我,中国县这一级的环保局长最难干。虽然业务上受上级环保部门主管,但领导职务是县委和县政府任命的。这样,在工作中就必须按照地方领导的意志办事;领导虽然也要环境,但是他们更想要的是GDP、是钞票、是政绩。企业是钞票的主要来源,国家不再向农民征收任何费用,企业税收就更重要了。没有钱,地方干部和教师就发不出工资。因此,在县领导眼里,税收才是硬道理。环境污染了,当然得治理、得控制,这个任务就落到环保局头上了。可环保局如果动真格儿的,政府又往往出来“护短”;如治理不好,首先挨训的又是环保局长。这样,环保局就处于两头不落好的境地。

    这个矛盾还会发生在环保局和农民之间。在农民眼里,环保局理所当然该出来管管那些污染企业,农民的利益只有环保局来维护。这样,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后,老百姓上访就找到环保局头上。如果环保局去关企业的门,主要行政领导就可能摘环保局长的“乌纱帽”;如果环保局替企业说话,农民就砸环保局的牌子。

    招商引资是县这一级政府的头等大事,因为他们要税收。别管污染不污染,只要有人来投资,只要投资经费到了地方财政账上,先落地再说,出了事是以后的事。污染企业是以“救世主”身份出现在贫困县领导面前的,因此受到的待遇也好,它们根本不会把环保局长放在眼里。在政府领导那里,环保局就是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的,要一路开绿灯。最不能令人理解的是,有次地方领导为引进某企业,要环保局24小时内拿下环评报告。这样的报告有没有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就很难说了。税收是硬道理,环境是软道理,这个理,地方领导和企业都是心中有数的。

    针对重大或者恶性环境污染事件,有时政府也出面干涉,会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和环保人员一起行动。但是,遇到有人出来说话或者递条子的时候,公检法人员闻风先撤了,而环保人员因为职责原因不能及时“撤退”,反而落下领导的埋怨,并从而和污染企业结了仇。有时候污染企业还会“倒打一耙”,它们抓住环保局办事人员的缺点,将环保局告上法庭。最终结果可能是,污染企业没有问题,环保执法人员被撤职了。

    排污收费是地方环保局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这个费用环保局是不能动的,必须上交到地方财政,排污费和收上来的税钱最终是混在一起使用的。企业排污或罚款收上来的钱很少,往往超过3万元企业就赖着不交。尽管税收钱多,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但国家有明文规定,企业不敢赖账。税源远比征收排污费要充足得多,这样税务人员在县领导眼里就成了英雄;在企业眼里,税务局也不像环保局那样讨厌:就为几万元天天跟着要账。

    企业交了排污费反而更理直气壮地排污了。这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企业污染的整治力度,上马了不少治污设备。但污染企业的设备是摆设,上面来检查的时候开,不检查的时候不开;或者白天象征性地开,晚上则放心大胆地排。中国的江河湖泊就是这样“偷偷”污染掉的。污染企业的信息也远比环保局来得快,有时候上级来检查,环保局还不知道消息,污染企业早就知道了,它们作好了应付“检查”的各种准备。

    目前的怪圈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污染能够赚钱,不污染赚钱少或者赔钱,这也是中国基层环保局长感到最困惑的地方。由于环境保护事关全体公民健康以及子孙后代利益,为此我们建议:环保需要垂直管理,环保官员需要上级任命而不是地方任命,要赋予基层环保局执法的权力和执法的力度。为早日还祖国青山绿水,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必须扭转全国基层环境保护局的被动工作局面。
 
 
[ 2007年11月16日 ] [ 评论几句 ] [ 推荐给同事 ] [ 关闭窗口 ]


环境问题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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