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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经不叛道

已有 4207 次阅读 2014-11-14 21:25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创新, 思维, 探索, 创意

离经不叛道

魏晓凡

(随笔杂文,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在文化上,如果谁标新立异并且在有些人眼中“玩过了头”,那么其招致的批评中差不多总有这四个字——“离经叛道”。虽说有人就是喜欢以这四个字作为某种“勋章”吧,但这终归不是个褒义词。尽管如此,不得不承认的是,许多学术和艺术成就,还真就是顶着“离经叛道”的帽子阔步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其中有些还真就下不来了。这方面例子在各项相关的专史里出现甚多,暂不赘举。问题在于,难道“离经叛道”式的新奇做法就该因此而全加提倡弘扬吗?如果说这一问的回答显然是否定的,那么究竟怎样的“离经叛道”才更容易具有长久、稳固的正面创新价值呢?

要想严谨地解答这个问题,无疑需要不少篇幅,单是把“离经叛道”做个界定就很费劲。但我发现,若肯把这个词拆解开来,即便仍不能完全绕开界定环节,也会让答题的思路清晰简便很多——因为“经”和“道”本不是完全同义的,“离经叛道”细看起来其实说的是两小类事,而非一大类事。“经”通常是说成文的且取得了主流力量认同的阐释和见解,而“道”通常会被理解为事物及其运作变化的规律,它在概念体系中恐怕比“经”高一个层次。“经”作为事物本身,当然也会有它自己的“道”即“经之道”(例如学术文献的体例规范就是),但“道”究竟有没有自己真正的“经”,老实说不是件能百分百确认的事,不然老子也不会说“道可道,非常道”。套符号学的话讲,“经”更多地是能指层面的,而“道”更倾向存在于所指的层面。这样看来,可以对文化创造行为列出一个二乘二的属性矩阵:既不离经也不叛道的(这算是最保守型)、虽离经但不叛道的(算是中间型一)、虽叛道但不离经的(算是中间型二),既离经又叛道的(这算是最激进型)。

只要拿过往一些著名的“离经叛道案例”(姑且如此称之)中的成功者来比比,就不难发现它们在这个矩阵中的真实位置——即“离经不叛道”。伽利略对日心说的证据支持,虽然离了宗教法庭的“经”,但叛的只是教义文本里的“道”,并未背叛以观测事实为准绳的科学方法之道。钱德拉塞卡提出那个著名的极限阈值,离的是当时天文学界对恒星演化过程之认识的“经”,但未叛严谨理论推导计算之道。在社科、人文学科方面也有相仿的例子,仅按个人拙见随举两个不甚有名但同样比较典型的例子:李零《去“圣”乃得真孔子》离的是在马太效应下对孔子及其学说盲目颂圣的“经”,但未叛敢于考辨原典以求更近史实一步的道;张楚庭《教育哲学》中对马克思的人文思想的介绍,离的是片面突出强调阶级斗争和政治经济学的“经”,但未叛自古至今许多贤哲心忧天下、以人为本的道。这样的著作读来才既不乏新意,又温暖庄重,受到好评也是理所当然。另外,艺术界大概也不乏这方面例子,伦勃朗的一幅《夜巡》,离当时商业肖像画呆板浮夸之经,而仍循旁观者审美兴趣激发之道,故虽一时受挫,仍不失垂名之誉。当然,他倒确实背叛了当时客户心中的“道”,导致作者陷入业务困境,但这里涉及了“经”和“道”之间的某种关联性,稍后再说。另外想讲的就是20世纪的某些实验音乐,或许算个反例,比如噪音音乐,虽大离传统乐队编配之经,但同时叛了人耳听赏求悦之道,所以新鲜劲儿一过就魅力大衰。倒是摇滚乐在向传统意义上的“优雅”和“高端”挑战之余,未叛青春热血之心态及其本能感召力之道,因此独开一派风气并绵延至今分蘖不绝。

既然“离经不叛道”已呈诱人之景象,那么如何更准确些地辨明“经”与“道”就是个重要问题。刚才已经提到,“经”与“道”有所关联,这里还要说,二者的关系还真不是那么单纯。首先,“经”中常有“道”之所存,说俗了就是“一个人的头脑很难胜过千千万万先贤头脑的结果之和”(但在某些特别限定过的语境下并非不可能,只是“很难”,不然就不会存在那些改变时代的天才创想了)。于是对“经”的尊重是必须的,即便以革故鼎新为目标而自励的人,也要先努力去尽量透彻地理解和评鉴自己的“对手”,即那些服膺于“经”的内容。另一方面,“经”通常会有自我标识为“道”且让人更愿意将其视为“道”之具象化代表的倾向(难怪老子开宗明义给予警示),这里有时还与依赖“经”以求名利者的权力行为脱不开干系。要想从各种被有意或无意地混淆了的“经”和“道”中把属于“道”的部分挑出来,再从中甄别出更配得上称为“正道”即有助于创新的“道”,恐怕在拥有一定技术眼光的同时,就还得更多地依靠经验和素养了(或说善于吸取他人的间接经验者就是在这方面有较强素养的人)。那么,这样看来,似乎还存在一种“辨道之道”(不妨戏称为Meta-Dao?),这玩意儿若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说,可能近乎逻辑能力、格致意愿以及对此的崇仰,在社会科学领域内讲,可能还要在此基础上再加些价值理性和终极关怀,而若在艺术领域来说,可能还要加上对感官规律和心理承受能力的更多考虑。按刚才叙述的这个顺序来看,似乎还生成了点儿阶梯关系了,不过从直觉上讲,这种阶梯关系恐不能草率定论,应该需要另文详细思考了。但总归可以肯定的是,与其笼统地接受或排斥“离经叛道”的做法,不如多提倡些“离经不叛道”的创意原则和鉴赏角度。虽然相关的争议还可以有不少,但诸如严肃谨慎、包容和谐、知情达理这样的“人之道”,当是无论打算怎样向着造就新的经典的目标而积极开拓时也不应叛离的。尤其是靠各种类型的创造来挣钱养家、服务社会的人,最好以此自勉并力行之。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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