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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网上有关人大历史系师生间的纠纷,联想自己参与过的师生纠纷处理,说几句感想。学生在读期间,师生之间出现矛盾,并不少见。如果出现师生纠纷,很多时候是弱势一方,也就是做学生的,忍气吞声。但老师也是人,很多也是有理想的人。如果实在不能和学生相处,比如人大历史系的这个例子,学校应该有自己的处理机制。老师对学生有意见(或者反过来也一样),师生关系不能继续下去了,可由老师提出解除师生关系,在学校内部处理完即可,完全不需要做老师的强势方,以公开信的方式在网上单方面来表达一个处理结果。这个学生的言论,并非针对其导师本人及其学术水平,但后者表达的内容,涉及到对自己学生的为人等判断内容,面对一个庞大而对当事人都不了解的网络群体,用这个方式来说事,给人更多的印象,是老师在表现自己的道义感,为了把界线划清楚,无论是对自己的道德标准,还是对朋友圈的交代,而不是为了单纯地解除师生关系。
现在的网络世界,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本来校内就可以解决的一件事,弄成了大新闻,让全社会都来参与是非判断,道德审判,越热闹越好,求之不得,那就意味着能赚钱,哪管当事人双方是否情愿。现在有些学生,习惯用几句网上的语言,说些狠话,狂妄几句,似乎很常见,不是什么好事,容易让人冒火,不过时间在带着他走,等他做了教授时,就能尝到被骂的味道了。如果学生的语言真的过分,到了诽谤的程度,有法律程序可以使用。否则仅用“震怒”,“师生之交首重道义”为由,以网上公开信的方式来处理,这样的宣言一棍子下去,差不多灭了一个学生的求学追求,这样对一个年轻人,实在没有必要。总之,这本来是个教育机构内部可以处理的问题,被弄成一个全社会参与的事件,结果对双方、对社会好处都不多。
两个问题:1)学校是否有一个能让师生解决矛盾的机制?2)网络是否是一个用来处理类似问题的合理平台?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不知道人大是否有相关的机制。从有关的信息来看,对事情的处理好像是有了相关结果的。我说一点我们这儿的情况。研究生进来,就需要选择一个导师和一个副导师。正常情况下,两个导师带这个学生,但以导师为主。如果师生间出现问题(的确有出了问题的),通常是指导师和学生间的问题。如果到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程度,我们有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学生可以投诉,提出分家,换导师。这个时候,这个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做出各种选择。通常情况是在另外的导师和学生双方同意下,改换导师。由于有副导师的存在,学生的学习、研究的连贯性受到影响的程度会降低很多。很多具体问题,比如换导师导致的改换研究课题,以及因此而来的时间延误等,都可以商量,就不细说了。如果是导师对学生有意见,也可以同样的处理,而不是学校正常程序收进来的学生,老师随便就可以休掉。对于师、生来说,两个人合不来的矛盾有一种不对称性,也就是一旦出现问题,对学生的影响会大于对老师的影响,因为前者在学术生涯起步中,牵一发动全身,对以后的发展影响很大,甚至影响到饭碗;对于后者来说,顶多就是少了个学生,或者多了个对手。所以,那个委员会的作用,更多的是偏向为学生着想。
对于第二个问题, 就这件事来说,老师有权对学生的言论表达自己的不满,而且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时,散伙也应该是一种选择。但前面我已经说过了,表达的方式有问题,网络不是一个合适的处理平台。这不是为了要扳倒哪个贪官,需要依靠社会舆论。对于有正常渠道可循去做的事,以及处于强势方的人,用不着到网上去撒传单。那样做本身,是一种蔑视正常渠道的表现,它给人的启示,是人们即使在有正常渠道时,也可以不去遵守,而是迷恋网络来解决问题,或者仅仅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正确。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如果人们想要维系和改善它,还是要通过有序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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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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