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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正
麻庭光于2012年6月7日向我公开道歉,我在其博文上留言,表明他的道歉需要进一步修改才可能被接受。鉴于此前交往经验,我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把我的要求讲清楚,免得造成误解。道歉需要诚意,在麻庭光当初一开始向我请求删除博文就这么讲,在我跟他的交流中,我曾经列出过什么样的道歉才算诚恳的道歉。
在2012年5月24日我回复麻庭光信中解释了道歉的五大要素:
When I teach my children to apologize, there are several rules:
当我教训自己的孩子时,有这么几个规矩:
1)从不为不当行为寻找借口,而是要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2)在心未预备好之前,不要开口道歉
3)一定要承诺不再犯
4)一定要主动提供和解方案。和解方案可以是对自己的惩罚,或者补偿受害者,或者二者兼有
5)寻求原谅,而不是告诉对方,你已经把原谅给了自己
这五个规则中,第二个规则可能需要进一步阐述,怎样才算是心里预备好了呢?这个规则其实很易懂,人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但由于内心是看不见的,就给予了人狡辩或者寻找借口的机会。简而言之,一个人是否真心道歉,非常容易判断,直觉就很可靠。如果我们要寻求具体的指标,那么,道歉不是因为环境压力而做出来的算是一个,道歉过程中不攻击导致自己爆光的人算一个,有的人甚至向对方表示感谢,那就是明显的诚心表现。德国总理每到犹太人聚居区,就要道歉。一旦做了错事,就错事而言,永不抬头。
在中国人中,常听见那种说法,我都道歉了,你还要怎么样?这就是缺乏诚意的经典表现。如果德国总理到了犹太人聚居区不再道歉,问及此事说什么已经道歉了,没必要再道歉,就铁定是挨砖的对象。是的,在错事面前,永不抬头,一旦提及错事,就要主动承担责任——什么责任呢?警醒后来者的责任,这样的事情做不得,做了就永远不得抬头。在此之上,道歉是理曲的结果,但不少人道歉得理直气状,那就是典型的口是心非。
麻庭光总是指责我好战,好挑起争斗,言下之意好象自己是和平使者一样。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不自洽,因为本身就是通过冷嘲热讽在争斗。这种说法引起我的反感,也彰显道歉本身没有诚意。诚恳的道歉,关注是自身的不适当,寻求的是对方与社会的原谅,寻求原谅的方式是通过具体的自己的行为改变,而不是寻找社会借口,好象别人在事后发现你的错误才是道歉的原因一样——尽管的确如此,大多数的道歉是这么逼出来的。对于诚恳的道歉而言,你做了错事是你唯一道歉的原因。
争斗的意思就是无事生非,责任在争斗者身上。麻庭光更大的失误是为了原谅自己,把责任推诿到举报者身上,攻击举报者用心不良(报复论),或者缺乏判断能力(无知论),或者贼喊捉贼(也是这么写出来的论)。这些都属于明显不适当的人身攻击。发现你的剽窃,结果发现者还要承担那么一大堆责任,甚至是你的剽窃爆光后的主要责任,那谁敢揭发剽窃了?这些说法沾上了就是明显的缺乏诚心的标志。同时,也把自己拖入不必要的更多的纠纷中,谁愿意被泼上一身污水不还击的?你本身就站在道歉致低点,还要被站在道歉致高点的人还击,能受得了吗?
攻击举报者的人格是所有剽窃者的惯于技俩。这一招式之所以常用,因为它有效。举报者要有信誉,你打击了举报者的信誉,自然其他人就更多地站在你一边。方舟子被揭发那么多的剽窃,母校的教授公开指责他剽窃,他没有能力在具体问题上自辩,就只有污化指控他的人,所以他宣称Root-Bernstein教授是搞伪科学的。被举报人关心的是群众大众反应,他们在乎的是声誉而非名誉,是后果而非行为本身是否适当。我为什么最初有强烈的倾向准备删文或者修改后改变了主意呢?因为麻庭光随后来信强调是Google把我的爆光文章排在了首页。你关注后果,而非行为本身是否适当,就自然而然地彰显了诚意的缺乏。
麻庭光缺乏诚意的行为导致了我立场的改变。他在乎结果,我在乎行为本身,于是乎鸡同鸭讲,最终演变成了我对麻庭光剽窃的全面爆光。麻庭光一再强调他是和平使者,寻正是好战分子,事实真相如何呢?事实上他比寻正要好战多了,只不过他的攻击没有我的有效而已。麻庭光不惜把多年前的旧事扯出来说明寻正多么不懂消防,被他教训数年后来找场子了。真相如何呢?
麻庭光的拥趸叫嚣着要跟我比人品。麻庭光的人品真的那么高尚?高尚到可以剽窃?那么我不妨旧事重提,看看当年的真相如何吧。首先要申明,我曾于2008年6月18日向一位叫盛(Sheng)陶(Tao)的留美消防专业博士许诺不爆光他跟我隐下交流内容。然而,这位盛陶如今成了麻庭光,甚至还主动重提旧事混淆是非,我既无继续保留该承诺的义务,也有为要说明相关问题的必要,故而,当初承诺不得不在此正式放弃。
在2008年6月8日,我在新语丝发表了《教育要放弃军管模式》一文。该文提及军队管理求同划一的模式是校园踩踏的根源之一。随后麻庭光以“班门弄斧”的笔名攻击我及我的观点:“行文越来越野”、“忽悠”、“为发议而找论据”、“拉郎配”等等。他以“专家”的身份教育我中国校园建议要以美国模式为基础,“不准建三层楼以上的建筑”。这是2008年6月11日。我随后针对“班门弄斧”进行了反驳,写了《班门莫弄斧,踩踏搞清楚》一文,于2008年6月12日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没有出现在新语丝。于是乎这成了麻庭光说我心怀不正,挟私报复性打假的基础,还得意洋洋地宣称,我的稿件新语丝不采用,好象方舟子判他得胜了一样。
方舟子有时把我在别人博客上留言的大片文字都不告而取发表在新语丝上。他甚少拒绝发表我的文章,所以我此前因为记不得当时场景而认为麻庭光在说慌。麻庭光没有说慌,然而为什么方舟子不发表该文则是臆测。实际情况是在2008年6月12日我在新语丝上发表了一篇《已身不正,何以正人》的数千字的长文,首次谈论普世价值。方舟子不可能舍弃那篇正式的长文而发表我反驳“班门弄斧”的一篇随意之作(方舟子基本上不会在同一期连发同一作者多篇文章,除非是他自己的,我只是偶尔才享受了那么一次两次同期发多篇的待遇)。未曾想,麻庭光事后居然有了夸口的本钱。
当时中国在汶川大地震之后,范美忠一跑成名,把网络作者的兴趣吸引去了,我一驳麻庭光之后,就没有兴趣纠缠了。麻庭光随后在2008年6月14日又以“逃生有理”为笔名,发表了《逃生观念大误解》一文,这一篇文章是如此荒谬,我随后用了最严历的语言驳斥他(《无耻得着无知的助阵——逃生之理》2008年6月16日):
新语丝上近期跳出来一位“逃生有理”的家伙,自称是专业救生人员,曾在四处散布逃命第一的谬论,很是自鸣得意,丝毫意味不到自己的专业水平之有限,还好意思对新语丝指责一句“反应迟钝”。……专业人员(现在知道是麻庭光)说,“逃生第一是要自救,指望别人是靠不住的”,TMD,这是什么专业建议?“逃生不可耻,救人不提倡,社会多纵容,国家有希望”,有什么希望?嫌中国人多了。没见过这么无耻无知的专业人员。……整个一个跟火场完全不同的场景,通篇文章就卖弄自已读书学得半通不通的规则到处献宝……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TMD,这样的救生人员,这样的“学者”,想忽悠谁呢?文化,并不是推托责任与传达无知的通票!对“逃生有理”这样的专业人员,我不禁想问一句,是无知造就了你的无耻呢?还是无耻造就了你的无知?
我当初之所以破口开骂,因为觉得麻庭光的建议完全不可接受,其在专业知识上完全不靠谱,很大程度上怀疑是冒充的专家。
面临我的严批,麻庭光开始跟我接触。于2008年6月17日主动联系我,他用了一个真的假名字——看起来象真的,却是假的名字Sheng Tao(音盛陶)。我如此严批“逃生有理”,当然也不待见写出了这种文字的盛专家,然而,我为人并不苛刻,俗话说,伸手不打笑面人,我没有正义十足到不愿意跟观点有异的人接触。盛陶一见面就骂方舟子:
很不幸,方舟子对我的言论很感冒,经常拒绝我的文章,看他的观点,就是我所批判的道学家,伪君子,鼓吹别人送死的人血馒头售卖者。现请你指正错在哪里。……评价几句方舟子。 方为人极为傲气,对宗教/中医/道德听不进去一点意见, 经常篡改我的文章,我也不明白,为时么我国产生的学者学历越高, 脾气越大,越武断?不能百花齐放,中国没有期望。方最喜欢的阿臾之徒,你难道看不出来?美国的优点在有多样化生存,中国习惯于铲除异己,唯我独尊,在新雨丝就有这种现象。如果你感受不到,算我没说。
我那时跟方舟子好,善意地指出麻庭光看法偏颇,他的用语却越来越激烈:
这一篇文章又被方舟子拒了,我说它是伪君子,不幸言中了。他刊登外行的逃生有理,但拒绝内行的分析,不过是为了维护她自己的道德观,不惜破坏别人的科普常识,这就是你所理解的英雄么?心胸狭隘者,难以成气候。
麻庭光有着向别人邮箱塞文章的嗜好,当时一见面,他就给我塞了一大堆文章。我看了之后直率地给出了我的意见:
1. 你的东西并非全无价值,我可以在博客中挂出来,但我会加以评论,可以直言地告诉你,有正面的评论,也会有更多的负面的评论。
麻庭光为了改变我的看法,专门把他以前写的一篇赞赏我的文章发给我(《为寻正鼓掌并不要论断别人》)。拿人手短,我一看他以前这么努力捧过我,估计是随后我不再批判“逃生有理”与“班门弄斧”的原因(呵呵)。我看了麻庭光很多文章,也一如从前指出其荒谬与文笔功夫的欠缺来。我在逃生方面就写常识性的东西,看了他这么多文章,我请他看了一篇,叫他给我提意见。他的意见?嗯,“看了你的科普文章,只觉得很天真。”然后不谈什么具体的我的“天真”在何处,数百文字卖弄自己的学识来了。
跟麻庭光讨论了无数次简单的逃生问题,他不懂常识,我不懂“专业”(哈哈)。我直言不诲地告诉他,他属于专业知识多于常识的人,叫他跟同行交流。他最终同意把他的观点整理成书或者系列的形式,我愿意找救生专业人员阅读他的观点,并为之写序。他叫我等结果,那是最后一封关于“逃生专业”的交流。再之后,是我针对麻庭光剽窃打假,我猜测他就是盛陶,他承认是盛陶。
之所以把此前的交流晒出来,就是为了表明这一点,我不是打假专家,不靠打假吃饭,我没有嫉恶如仇的习惯,麻庭光数年前主动挑衅我,我仍然能跟他交流得上好,以致于他几乎把我当着知已一般,提议要跟我合作写书,我以不是相关专业人员拒绝之。我是一个诚实的基督徒,要嫉恶如仇,自己一关就过不了。我愿意包容,但却不愿放弃原则。
麻庭光或许习惯于批评成仇氛围,但这对我不适用。我在举报他时,一再强调,见了这么大规模的剽窃,我不得不举报,那是我的义务。而我从无要把人怎么样的想法,除非你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激发我的正义感,进一步采取行动。我针对OSU的告之义务局限于举报,采不采取行动,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我没兴趣追究——剽窃盛行的责任已经不在我了。【按:我曾威胁要向OSU校长质询,事实上却没有那么做,那不表明没有能力那么做,OSU不公开官员的电邮,但大学校长基本上都是学者,会发表论文,找他一篇做了通讯作者的文章应该不是很难,同样的办法查到校长之上的校董会官员通讯地址。】只要你不象方舟子刘菊花,剽窃始终不认账,我就不会向举报刘菊花那样,有持续问责的冲动。【按:还是得点清楚,只要你认错,我就认为难能可贵,不会采取进一步对你不利的影响工作的行动。那不能跟取得我的原谅采取有利于你的行动相混淆。我针对《力学与实践》的举报与之比同——一般而言,我只尽到告之义务,除非受到挑战激发,才会追问结果。】
我也正告麻庭光助教授,人行正道,方有“千万人,吾往矣”的能力与勇气,寻正如果真如你所言要报复你,当年把你任何一封骂方舟子的电邮转给方,你都会变成方舟子追剿的对象,终止你在新语丝发文的希望而眼不见为净,也自然有方舟子这个大杀器打你的假,哪里用得着我这般连举报你都要在内心挣扎三天三夜,咨询了教友还要请教长老的。现在把你的旧事抖出来,一是不得已而为之,你泼了我一身污水,需要自辩;也同时警告你,不要因为小人的鼓动,产生跟寻正比人品的想法,上帝可以作证,比我人品好的多去了,但绝不包括想跟我比的任何一个。自从麻庭光用剽窃科普作品从方舟子手中骗取奖金时,就把方舟子得罪死了,所以公开这样的看法也属于债多不愁,没有后果考量。当然,也满足我在此公开嘲笑方舟子的愿望,打假斗士给剽窃作品发奖,还发给剽窃量最多的一篇,已属于多重讽刺了,现在再添一重(他也债多不愁也,呵呵),他还把奖发给多年前就开始骂他的人!
我是一面镜子,不要真跟我结什么仇,你当初胡乱攻击我,见面贬斥我,要给我转交同行评议的材料,一等就好几年,我都能忘记,只有在你的再次胡乱攻击下不得不回到当年的邮件中查找真相,对于这等“仇怨”,你记得再清楚,我不记得,只会造成你自己的内伤。
好自为之罢。
附:我在麻庭光2012年6月7日公开道歉博文后的留言:
你的这一道歉如果重写可以考虑接受,毕竟我的最初宗旨就是看到不当行为者的真诚道歉。所谓真诚道歉,就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针对错误进行适当处理,不针对指正你的人进行报复性的攻击。你有必要攻击我“我坦白的每一件事都成为对付我的工具”,好象我专门对付你似的,请你搞清楚,在你“坦白”之前,我早就知道你的文章发表于何处了,需要你的坦白才知道你发表在学术杂志上吗?你这种说法无非挑动别人认为我是占着你便宜举报你的,如果你不主动坦白,我没有能力打你的假,你不觉得很荒谬吗?你什么时候坦白过自己在13篇文章中都剽窃过了?
我从不以为你需要停博,不写科普,但不剽窃,你就写错了,都不致于上升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当然,前提是自己不招惹别人,你攻击了别人,就不要怨别人攻击你。我可以停止甚至删除针对你的专辑(这不包括不继续批判你的观点,但那将会是观点之争),但一如从前,我需要看到诚意。我不是方舟子,需要看到把人怎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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