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见过有人长得丑,但真没见过长这么丑的。再怎么着也得给这哥们儿照张照片儿,还得洗出来,等下夜班的时候揣在怀里——可以避邪......
不是我嘴损啊,虎牙妹,一笑两颗虎牙露出来,挺可爱的吧?但如果不笑就露出来,就成了暴虎牙,暴虎牙就不是可爱了,就是可怕!但如果暴出来的虎牙,不是两颗,而是四颗,那就不是可怕了,那叫恐怖!
双眼皮,好看吧?但如果这人凸眼眶子,上面再摆一副双眼皮,那就不叫好看,叫夸张!如果再长一副长长的,蔫皮耷拉的眼袋,嘿,绝配!
如果在这样的脸上再加上四颗巨大的疣子(一种类似于肿瘤的皮肤赘生物),来一副拱嘴+翻鼻孔,还有络腮胡子,最后,稍微给打扮打扮,再给梳一嬉皮士的发型,那叫什么呢?
极品!!
您当我写相声呢吧?损人没这么损的啊!但如果我告诉您,我这是在正日八经地描述一位仁兄的主要面部特征呢?您一定会说:扯————
不得不佩服的是,造物主的想象力他就是这样无以伦比,他竟能创造出疣猪这样的极品出来,我真是要五体投地了。
按说啊,咱是在家看完了《狮子王》才去的非洲啊!应该不至于吧,人家蓬蓬——辛巴最铁的哥们儿之一,就是一疣猪啊!现在才知道,蓬蓬那个形象啊,那是被Walt Disney整过容的结果。那,整容之前长什么样儿呢?
喏,就长这样......
可别看人长得丑啊,人家可是热带草原上最成功的动物之一。首先,它是人世间最耐得起干旱的猪!但凡是猪,那都是喜水的,疣猪也不例外,可人家疣猪虽然喜水,但在干旱肆虐的荒漠地带和久晴无雨的旱季,别的动物都渴死了,可人家疣猪呢?照样撅着小尾巴儿,哼着小曲儿,出溜儿出溜儿地满地乱跑。
人家不仅耐渴,而且不挑食。草,您甭管是青的,还是干的,都吃得顺溜儿;肉,您甭管是鲜的,还是臭的,都吃得可口。还会享受生活+保健,吃饱喝足了,找个泥塘打滚儿去!别看它身上又是鬃又是毛的,还皮厚,可那些厚厚皮肤的皱褶儿里,却隐藏了些许的细皮嫩肉儿,这些地方是最怕蚊虫叮咬了。您想想,这是哪儿,号称热带大陆的地方,那里的蚊子是会叮死人滴!我们在出发前已经注射了黄热针,就是怕被蚊子传染上黄热病。可是人家疣猪呢?整日在泥塘、草丛这些蚊子的大本营里讨生活,能不注意防蚊驱虫吗?于是乎,在身上,尤其是下体滚上一层厚厚的泥浆,一晒,变成泥壳儿,嘿,就像船上了一层防蚊衣,值得推崇的是,这衣还能疏散体温,保持身体凉爽,真是妙极了。
在马赛马拉草原,我还发现了疣猪的另一个长处——相信“耐情”。
我看见一对夫妇,妻子寻食稍微走得远了些(我目测了一下,大约有五米吧),丈夫就急得四处张望(猪的视力不好,近视,养过猪的人都知道,猪经常撞食槽子、圈栏),眯缝着眼睛找了半天(最终还是鼻子闻到了),哦,终于找到了,在离他五米远的粪堆旁,马上迎上去,保护她!虽然他们分别的时间只有五分钟,但在丈夫看来,却像分别了五年,又是拥吻,又是顶脑门儿,嘴里还哼哼着,仿佛在埋怨妻子离他而去(天!五米!至于吗?晕菜
!)然后,丈夫就如影随行地跟着,跟着,再也不离开。
愿天保佑这对夫妻长久......(博物地理 段煦 文/摄影)
妻子想看看角马的家里还剩下点儿什么吃的东西没有
丈夫一时没有留意她的去向,焦急得四处张望
亲爱的,你去哪儿啦?你那个大学同学是不是又给你来信啦?你不会是要跟他走吧?
傻老公,我不过是想去隔壁家找点儿白薯干儿
嗯,你不是不要我了吧?
唉,怎么会呢?你要不放心,你就跟着我吧!
嗯,我要一生一世跟着你走
咱俩永远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