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困惑的两个社会文化现象
(王德华)
也许是出于学习生物学的习惯思维,对一些社会文化现象很多时候是困惑。用生物学解释和理解社会,显然是偏颇的,但人是脱离不了生物学本性的,所以很多时候又是可以理解一些本质性的成分的。我总是觉得,社会和文化现象,结合生物学(人类生物学),一定会有更好地理解。
一个现象是:经验与创新;人生经历与个人成长。
经常听到“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的话,说明这些人说话的分量,可能句句是经典圣经。可年轻人偏偏不买这个帐,一两句话就把老人气得摔拐杖。所以,文化传承很重要,只是传承,没有发展,也是很可怕的。人生经历很重要,人类的许多文化艺术瑰宝都是越老越有味的。人的一辈子,经历对个人的成长和选择应该是有很大影响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总觉得,人生阅历各有千秋,但丰富的人生总是有益的。知道了苦的滋味,对甜是很珍惜的。但现实中隐隐约约也有一些异样的感觉,似乎人总是向着某个方向靠拢的,之所以没有偏离大众的方向,是机会没有降临。所以,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祈求和热情,一直延续着。但,角色变了,似乎忘性也增强了。
余秋雨在《与北大学生谈中国文化》(书摘 2010,总209期)一文中说:“我本人对此有一个体验,文革结束后我担任院长时曾经对很多年前受屈受难的教师抱有极大的希望,认为他们经受了那么大的人生坎坷,一定能显示出一种特殊的人格力量。但是,当我真正考察他们的时候却很失望,甚至发现过度的人生坎坷很可能会从根上毁坏一个人的人格,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成了小人。”
仔细想想,这种现象还真不少。以德报怨的也不少,白眼狼的也不少,吃里爬外的也不少…….一些本来很廉洁的官员一旦有了足够的权力后,贪心色心就来了,“双轨”的许多我党的干部都是这个模式;记得饶毅教授曾撰文披露枪毙他申请的项目的许多专家就是本指望他们能改进国内不良学风的那些海归们... ...当然,当然,所有这些都是极少数、极少数(强调一下非常重要!)。
另一个现象是:少数与多数、个人与社会。
小时候曾背诵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据说党的原则也有“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条。也常读到听到说,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引导社会进步的是少数人的贡献,不是大多数人。个体与群体的关系,生物学上很看重,尽管自然选择的单位是个体,群体无疑是生物界的重要组织单位,与其他物种之间的关系、与自然界的关系方面,一般是从群体的角度说的。我们也知道,群体中的变异是自然选择的基础,变异的部分总是少数的。人类社会中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等这样的巨匠是少数,作用无疑是巨大的。所以,在利益分配上,在公平正义上,多数、少数之间经常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只要理不顺这个关系,我们会一直呼喊“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梁文道在文章《只限于坏人的一种量词》中,谈到了文革语言的风格和杀伤力,空洞的语言力量也是很大的。他分析了本是中性形容词的“极少数”是如何在文革中变成了一个非常负面的价值谴责词的。那个背景下,只要谁被列入、被称为“极少数”,那就是最强烈的指责,是极度错误的,说明已经站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是要被打倒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的。他说:“真正的民主是在依据多数决的原则下宽容少数,同情少数和保障少数,而非不断在人群中挑出少数甚或制造少数派,再把他们变成打击对象。不假思索地将“极少数”和“坏分子”联系起来,会起到使大脑迟钝、令焦点模糊的作用。”
选“坏分子”极少数不合适,选优秀选模范极少数是否合适呢?人为挑出、制造少数作为“坏分子”显然是错的,对社会发展相当有害,那么人为挑出、制造少数作为“精英”是否就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呢?人类社会不存在“自然”选择吗?
(王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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