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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杨玉圣诉知网侵权的故事(五)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24年06月13日发布,第34826篇
在现职教研人员中举起维权旗帜起诉知网侵权的,杨玉圣教授乃佼佼者,十分难能可贵,富有真实性、故事性和启发性,昨晨,拜读他传来所写几篇《我与中国知网的诉讼故事》,经同意在我的博客上发布,与网友们分享。以下为杨文(五)主要内容。
读了杨文,又一次证实了知网所谓有合法授权协议的虚假和侵权了,法院一审、二审判知网败诉大得人心,维护了司法公正和严肃性。请问知网负责人,如果未经杨玉圣同意,你们真的从清华期刊获得了能够代表杨玉圣的合法授权,那么为何不敢在知网上收录杨玉圣文:《美利坚合众为一的典基礼——对美国历史进程的一种新解释》,《清华大学学报》(2023年第6期)呢!!!
关于杨文(四)的内容,我要卖个关子,择机发布。
知网的两板斧——我和中国知网的诉讼故事(之五)
杨玉圣
就我的亲身经历而言,结合黄安年教授最近和中国知网打交道的故事,对付吾等依法维权的普通教授,堂堂的中国知网,不外乎两板斧:
其一,“硬着陆”,即在收到作者律师函后,将全部涉案文章做下架处理。这一招,不可谓不狠。因为若作者事先没有公证全部涉案文章的话,那么,在后续诉讼中即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并承受败诉的现实风险。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故在此,亦郑重提醒那些即将对知网提起侵权诉讼的学界师友,在发律师函或主张权利的书面文件时,务必先做好全部涉案文章的公证事宜。
其二,“感情牌”,即知网公共关系部或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士,在收到当事人的函件/律师函后,主动、热情电话联系,甚至一再要求登门拜访。不知赵德馨老先生的情况,但我本人、黄安年教授均遭遇过这样的情况。
电话中,或见面时,知网方往往主打悲情牌,诸如肉麻地恭维(名人、名家、明名教授之类),让当事人飘飘然,最好是找不着北;然后,强调公司经营状况(哭穷);最后,企图拿三核桃俩枣,像打发叫花子一般,要求“和解”,当然前提是撤诉,还得签保密协议。
对于在编教授(尤其是那些看重知网所谓下载量、阅读量)的作者而言,文章一旦被下架,鉴于知网的巨无霸影响力,在数据库时代,对于作品的网络传播肯定是有巨大的负面影响的(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因其特殊的网络传播效果,对作者依法受保护的作品网络传播权构成严重的侵权)。当然,真正优秀的学术作品,即便被知网报复性下架,也自然会有其学术影响。
我之所以说中国知网是“报复性下架”,这是因为一旦作者对知网提起侵权诉讼,那么,除了涉案文章被下架外,作者新发表的未涉案文章,亦被知网拒收。我这么讲,有直接证据:拙文《美利坚合众为一的典基礼——对美国历史进程的一种新解释》,《清华大学学报》2023年第6期发表后,即不能收录于知网。这样一篇与诉讼无关的论文,不能收入知网,难道不是知网进行报复吗?
论文发表后不能被知网收入的另一个消极后果,那就是为怠工、懒政的学校科研处提供了一个借口,即不认可该文。这岂非咄咄怪事?完全依赖于知网推送,否则,即视若罔闻,那么,科研处处长、副处长是不是都应该下岗?科研处养十几个人,有必要吗?
2024年6月13日 午夜
于齐国 芳草地 耕读斋
附:
杨玉圣文:《美利坚合众为一的典基礼——对美国历史进程的一种新解释》,《清华大学学报》(2023年第6期),照片27张拍自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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