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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哲学」让人类“为自身立命”与“为AI立心”。
康德的自由: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康德认为,道德、理性和自由是内在统一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一种放任行为,这并非自由,反而是不自由。
人因理性有别于动物的欲望本能,能自我克制和“自律”(而“他律”则代表受欲望本能、外界驱使)。
人因理性而自由,因自由而道德。“自律即自由”,道德是外在的自由,自由是内在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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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认为,物自体(无法被人察觉和把握)是自由的,我们的自我意识(以及意志)作为物自体的一部分,因此同样是自由的,但同样无法被我们察觉和理解(因此科学永远无法研究人的自由意志)。因果律(属于十二种先天认识形式之一)并不存在于物自体中、也无法直接作用于物自体,而意识属于物自体,所以意识不受因果律(决定论)的影响。因果律仅作用于“先天认识形式”,后者阻隔了因果律直接进入物自体去控制人的意志,从而保证了人的自由。
康德对理性的限制表明:理性并非万能,对“物自体”无效,这为上帝不遵守逻辑规则提供了理由。上帝作为绝对存在,属于物自体,因此不受理性逻辑规则的限制。
在探讨自由时,人们通常认为自由就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但康德却持有不同的观点。他指出,真正的自由在于能够拒绝(动物)自然本能的驱使,按照理性原则行事,克制自己不去做某些事情。在康德看来,自由与自然是相对的,自由是一种超越自然的能力:真正的自由是理性的自由、意志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
因此康德认为,道德、理性和自由是内在统一的,具有一致性。他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视为一种放任行为,认为这并非自由,反而是不自由的表现。人类因拥有理性而区别于动物的欲望和本能,能够自我克制和“自律”(而“他律”则代表着受欲望、本能、外界的驱使),“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这正是自由意志的体现。自由意志的唯一意义在于它的否定性,反思和否定、抵制各种具体的压抑(驱使、诱惑)。
提示:理性使我们摆脱自然束缚(即“他律”的不自由),获得“自律”的自由。同时,自由是理性的产物,自律意味着仅遵循自己认可的普遍道德法则行动,因此康德看到了意志的积极乐观的一面;与此相对,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则基于意志的盲目随机性,呈现消极悲观的自由观。
康德认为,只有理性的主体才能成为道德的主体,从而获得自由。他通过道德观念证明自由的存在:“道德是自由的认识理由,自由是道德的存在理由”。具体解释为,一方面,当你忍住饥饿不去偷面包时,道德让你克制了动物本能,从而认识到自由的存在(我们有能力自主地做出选择,而不是被自然本能所左右)。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没有自由意志,就像疯子或动物一样,他们的行为是出于本能或外部驱使,而不是基于自主选择。因此,我们不能说他们的行为是道德或不道德的。只有自由的主体,才能被用道德来评价。因此,自由是道德行为的必要条件:没有自由,道德就无法存在。
只有当我们遵循“实践理性”,纯粹为了遵守道德法则而行动时,行为才是自由的——因为遵守法则的同时,我们也正是这项法则的制定者。因此,“自律即自由”,道德是外在的自由,自由是内在的理性。
康德指出,自由是道德的前提。没有自由意志的主体(如疯子或动物)无法被道德评价,因为他们不受理性支配。所以,人类因理性而自由,因自由而道德,从而超越(动物所遵循的)自然法则,成为道德主体。在康德看来,自由、理性和道德存在内在的统一,即为自由注入了理性与道德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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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哲学一吴怀宇”(中国科学院博士、北大博士后)作者主页:www.OpenDAI.org;邮件:huaiyuwu@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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