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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年,我与一个特殊的群体接触多了起来,看着他们躺的躺,坐的坐,走路颤巍巍,站着佝偻背,我便想:“今天的他们就是明天的我,假如我老了,还能像今天这样意气风发、激扬文字吗?”
人老了,外貌发生变化倒在其次,谁也不会因为你外貌变丑了、声音变哑了而对你有所歧视,最可怕的是大脑出现问题或者性情发生突变。我知道有个老人,大小便失禁,将屎拉在床上再用手揉成丸子帖到墙上。还有个老人,只要看到老伴在身边便当众脱裤子,真是千奇百怪。不过这些老人不是最痛苦的,因为他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痛苦,只是家人或服务人员遭点罪而已。最痛苦的莫过于那些尚未痴呆但经常犯糊涂的人,谁能容忍他们的固执甚至偏激?很多时候,即使是他们的家人也无法忍受。这些老人的内心一定常常很难受,当人们因为他们的固执而不以为然,因为他们的偏激而怒目相向时,老人们一定也在为自己的观点得不到别人的认同而愤慨甚至忧伤。
也许世界上真正能够彼此包容的人只有亲人,家人是最了解你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的人,也是最能迁就你、关心你的人。世人都说久病无孝子,当你常年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甚至经常大发雷霆、丑态百出时,谁能数年甚至数十年如一日伺候在你的身边?大概也只有家人了,有些时候即使是家人也做不到。那天父亲对我说:“如果我哪天犯糊涂了或者行动不便了,你把我送回去。”我听得有点心酸,我对老爷子说:“我的确不擅长照看老人,但假如你真的行动不便,我会专门找人伺候你,哥哥姐姐也都六十好几的人了,他们自己都逐渐需要人照顾,真的到你不能动的那一天,谁能照顾你?”我感到幸运的是,父亲迄今都是个通情达理、头脑清醒的老人,母亲直到去世的那一刻也神志清楚,说话条理分明。但并非所有老人都能拥有一个睿智的大脑,许多的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焉知与老人的糊涂没有关系?
尊老爱幼是任何社会群体基本的公德,有人说:“我只尊敬值得我尊敬的老人。”这句话其实是句毫无意义的废话,“值得你尊敬”与年龄无关,尊老爱幼的内涵大概与是不是值得尊敬没有多少关系。所谓尊老爱幼应该是凡是老人都应该尊敬,凡是幼儿都应该爱护,而不管他们是什么身份,是否值得你尊敬与爱护。当然,说到容易做到难,大多数时候,哪怕是知书达理之人也很难做到。而且在“是非”与尊敬老人之间,人们常常倾向于重“是非”。在我看来,我们之所以提倡尊老爱幼也许正在于老人与小孩缺少准确或正确的是非观,我们应该包容他们的“非”。对付“无理取闹”的老人不是去与他辩是非,而是回避是非,因为辩是辩不清楚的。很多问题的是非显而易见,大家都很清楚,辩论除了互伤感情,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觉得非辩不可,则最好本着尊重、爱护的原则,尽量回避敏感性词汇,行文尽可能温和些。其实明白人与糊涂人辩论只会让别人看明白人的笑话,看客们唯恐天下不乱,也就起而哄之,真正的明白人只会一笑了之。
我常常问自己:“假如我老了,会不会犯糊涂?假如我犯糊涂了,别人会怎么对我?假如我老了的时候声称解决了哥德巴赫猜想或者我本领域里的‘哥德巴赫猜想—不变子空间问题’,别人与我争辩甚至嘲讽我,我内心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再过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我还能活着吗?科学网还在吗?我还能在科学网写博客吗?”我想,如果我预感到某一天将变得不可理喻或者老年痴呆,一定要家人杜绝我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免得给别人和自己带来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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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5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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