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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的华人科学家热烈建议在国内实施tenure,这个可以理解,毕竟tenure这玩意儿在国外是历史证明了的东西,采用“拿来主义”不是很好吗?
注意我在题目中用了一个不错的词——“嵌入”,也就是说在学术界内部及外部大制度都与国外极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引进并让tenure发挥其应用的功能,这才是个问题。
国内的学术界与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体制,如各个大学须向教育部负责,科研院所和大学的各级基层领导需要向上面交出政绩,就是短期内有成果的那种。这种机制和文化,就是引导机构以三年为期评估人才,而不是七、八年为期,那么下面的人自然而然就会追求“短、平、快”的跟风而不是原创性的研究,即便是所谓大成果,也多半是拼凑和组装的“湿货”。
此外,tenure体制下淘汰出的要向实业界或下一层次的科教单位流动,但我们的工作关系、户籍关系、子女的入学问题也是这种人才流动的障碍。
目前,科教单位仍然类似“衙门”,行政主导,党委指导,还未实现“教授治校”,实行tenure不仅保障学术自由的前提不存在,就是在具体操作中也未必能真正实现淘汰庸才的目的。
凡此种种,需要我们首先要了解如何改善引进国外优良的体制的大环境和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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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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