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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科的唯一出路在那里? 精选

已有 6621 次阅读 2008-6-13 21:11 |个人分类:科学感想|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这里的民科定义为这样一群研究者或科学家,他们提出了全新的whole new或革命性的revolutionary观点、理论或学说(新出现的,未曾有过的,或颠覆现有知识、理论或科学体系,而不是对“知识大厦的修修补补”),或解决了世界级科学难题,但未被证实,或未被科学共同体(或主流科学界)所接受,或不为所知。

 

如果您是民科中的一员,您的唯一出路在那里呢?

 

尝试投稿到国内或国外的著名的学术期刊上,或想办法与主流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家交流,寻找知音和伯乐。因为在专业化高度分工的今天,除非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否则很难对别人的研究成果作出评判。

 

为什么要投稿到著名的学术期刊上?那是因为著名的学术期刊有相对严格的审稿制度,发表在著名的学术期刊上表示您的成果已经被认同(只要不是作伪,最终被证明正确与否是另一个问题),并会对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而不知名的学术期刊则否,更何况目下有许多拉圾期刊,它只收钱不审稿的,虽然变成了铅字,也只不过是学术拉圾。

 

是否要出书呢?我的看法是,如果您的新观点、理论或学说尚不成熟,或没有被证实,最好不要写书出版,否则将有可能是让公众对科学体系或科学方法产生混乱的认识。例如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前是经过多年的航行调查,积累了大量的地质学、动物学和地理学材料和证据的。事实上,一些权威的学术出版机构如英语世界的剑桥和牛津出版社(英语世界最权威的学术出版社多为大学出版社),及国内的科学出版社等(一般而言,国内的出版社全国性的好于地方性的,地方性的又好于公司性的;另外,出版物的学术内容最好应于出版社的性质相对应)的审稿制度也相对严格,不会轻易出版从未未被科学共同体(或主流科学界)所接受,或不人为所知的学术,如果在该领域没发表过任何文章的人恐怕也没有资格来出版专著。当然,中国的好多出版社也在堕落,为了钱不要学术的事也在干。

 

是否要在网络上传播呢?我的看法同上。原因是很多专家学者没有习惯或没有功夫上网来识您的“货”,而上网写博客、看博客的专家学者仅是很小一部分人,其中能识“货”的人也是微乎其微,再说识“货”的人也未必是以认真的态度来对待您的“货”地,因为网上从来都是真假参差的。也就是说,网上绝大多数是没有批判和怀疑精神的群氓和门外汉,或一些小心谨慎地、带有一点批判和怀疑精神但无法判定对错的“外行”专家。您可能会博得网上大众的喝彩和掌声,但这种形式的“认可”是否能“倒流”到科学共同体(或主流科学界)却存在很大疑问的。而被他们认定你的观点为“伪科学”可能会是最通常的命运了。科学不是宗教和迷信,不是我相信所以就科学,而是因为它科学我才相信。如果利用传教的方式和狂热来向大众传播您的学说,效果可能不彰,甚至是有害的。所以我也不赞成将尚不成熟或没有被证实的新观点、新理论或新学说写到博客里。

 

有人说了,我投稿但他们不接受,我的理论或观点受到了学术界的压制和迫害。我想说,这种情况要了解其真实原因,看看您的问题出在那里。最通常的问题是你的表述不专业或不规范的、或采用自创的概念公理体系、不遵守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范式或范型paradigm、或您的观点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的。在这种情况下,学术界有理由对您的理论或观点进行质疑和检验。事实上,对于“‘公认的权威学术刊物’必须是用学术公众the republic of scholars普遍信服的程序和规范编辑出版的刊物。…主流学派可能会稳步确立对本学科的霸主地位;审稿过程的每一阶段,主编(协主编)和审稿人都会持续地用主流学派的范型去检视稿件,诱使或迫使其就‘范’。而那些极具挑战性或‘反潮流’的文章,就很难在权威刊物上发表,因为在这类新论点或异端理论刚出土之时,罕有严谨到能够过五关斩六将,通过那么多审稿人的猛烈炮火而‘露头’者。”(见丁学良《英语世界学术发表制度》)。这种情况您就必须要努力来克服。其次,也可能由于学科发展水平的局限,您的理论超越了现时学者所能接受的水平,或者是科学界正热衷于彼(所谓当时的“显学”。学科发展不能说没有“赶潮流或赶时髦”的情况),而您的理论则关注此(没赶上潮流或时髦),或者你不是知名的科学家,关注度小或所谓“人微言轻”,导致学术界漠视您的学术。如果您属这种情况,解决的办法就不多了。除非您的寿命足够长,能看到您的学术大行天下的这一天,否则只能等待死后“追认”了。如孟德尔发现的遗传规律,他的研究虽然发表(但不是有名的期刊)并且曾与当时的学术权威交流,但仍被埋没35年。最后一种,也就是某些“学术权威”或“学霸”为了自己或本派的利益,故意压制你的学术,这种情况不多,因为权威的学术刊物大多采用专业的、慝名的、局外人审稿制度。如果有这种情况,您完全可改投他刊呀,中国的不行,就译成英文,投到外国,是金子总会闪光的。

 

王鸿飞先生博客《学术自由与学术创造》文章及他与周可真老师的留言辨论中,我们也可看到这样的观点“学术自由和所有人享有的人权不是一回事。学术自由是一种范围要小得多的权利。他是一种仅仅针对学者的权利,而且是一种受到责任和条件限制的权利。这是一种有时可能与其他权利相冲突的权利。学术自由的权利不等于言论自由的权利。除了要避免直接导致公共秩序的混乱和不能故意不说真话,言论自由的权利很少有别的限制。学术自由是通过可靠的方法发现真相的自由和通过教学和出版著作交流真理的自由。学者关注的真理是通过有条理的方法根据观察得出的命题,它建立在尽可能充分的证据之上,并公证地对待相反的证据。思想古怪的人和煽动家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即使他们是学者,学术自由也不保护他们不顾经过系统、严格的评价的证据而妄下论断的权利。”“有价值的怀疑,不是以“绝大多数错误和徒劳的怀疑为基础的”。学术活动绝不是学者之间的竞争,而是人类试图窥探造物主秘密的尝试。中国学者往往习惯于与人斗,所以创造性很成问题。学术上证明别人是错的,往往无非是一一个错误去替代另一个错误,是没有太多价值的,真正的学者不会乐于做这种事情。真理不是越辩越明,而是在寻找出新的证据和启发证据的新思路的基础上变得更为清晰。”这些话我很赞同,我想对民科也有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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