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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室安全:打着“安全”的名义给人添堵来当做自己的业绩?

已有 302 次阅读 2024-12-26 08:39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这是之前写的一篇东西,当时是安全工作会议做了一些看起来weird部署,所以写了写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当然,石沉大海是必然的。回想起上一次写安全相关的评论,还是9年多以前了。现在看看,自己的锐气退化了,之前还敢大刀阔斧地抨击,现在反倒犹豫了。不过这里还是个树洞,不吐不快就来倾倒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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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开了全系的安全会议,下午又收到一个整改通知,已经被所谓的“安全”折磨得心力憔悴了。

我不知道应该跟谁反应,但是,就单从我所收到的整改通知,就很说明问题。其一,这个整改通知是基于一次第三方机构的检查,实验室药品柜里分类摆放的话,摆不下那么多种类的药品;当时有很多学生在场,当时检查者亲口承诺 “我替你们向学院申请药品柜”,但是配发的药品柜没等到,等到的是一纸“整改通知”,真是令人哭笑不得。更进一步,这个整改通知本身就很不规范:对违规之处,援引的规范性文件是DB3204/T1026-2022。不知道检查者是否阅读过这个文件,首先,这是个常州市地方标准,不具有全国强制性;其次,该文件援引的GB/T1.1-2020,只是“起草规则”,不承继任何安全规范性内容;而且,该文件明确标识,“本文件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高校明显不属于上述行业。

另一个质疑发送相关通知的人员“是否看过这个地方标准文件”的依据是,如果按照这个文件中要求,就安全距离一项要求,就表明实验室内是不可以摆放此类药品柜的,见文件的“556”页。这说明援引这个文件要求整改,本身就不具有规范性。这不禁引发质疑:作为职能部门排除的“安全指导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性?

也不知道怎么反应这些问题,所以以前只是老老实实地执行校、院的要求,“学校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但是,在发现“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满足要求的时候”,不禁要问一嘴:这些规定,都是合法合规合理的吗?所做的所谓“安全的要求”,是否经过公众的讨论?知否经过专业的质询?是否是某些人员拍脑袋想出来的“条款”?

安全很重要,一时的矫枉过正,也是应该&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在矫枉的基础上层层加码,这就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之嫌了。籍此之际,提出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不吐不快。

第一个质疑:当前“安全”问题的执行单位,是否具有足够的专业性?早在8年多以前,我就有撰文,发在科学网博客上(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9238-964196.html),由于科研生产力的快速发展,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缺乏全国性指导性文件,只能援引工业生产企业的进行参照执行;但是,高校、科研的安全有其独特性,不能照搬工业企业的标准执行,否则就“安全距离”一个指标就足以让所有的实验室关门。8年过去了,我们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都建起来了,可是以安委会为代表的学校职能部门,真的足够“专业”吗?事实上,由于目前仍然没有建立具有权威性、普适性的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的安全管理规范,所以执行标准的建立,仍然是各个单位自己的事情,结合单位的客观条件和历史传承以及当前现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能够取得广泛共识的可执行化标准,才能够规范执行层面的事,“执行”才具有“专业性”,否则就是没有标准、没有共识,安全管理部门不可能做到比一线师生更专业,因为“无法可依”,所以检查就变成了以安全为名的“口谕”——以随意性代替了工作专业性——只知道说“这不行那不行”。那怎么才能“行”?有没有可能做到“行”?如果穷尽您的专业智慧,仍然无法满足要求的话,是安全职能部门的责任,还是一线师生的责任?生产一线有没有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客观条件满足不了(很可能是没有必要的)安全规定怎么办?安全职能部门并没有解决问题,只是导致了职能部门和一线师生的矛盾和对立。所以,会有师生质疑:管安全的就是为了专门给我们找麻烦的吗?

第二个问题:在安全问题上,是不是需要把每个教师作为“最小执行单位”?公安局对学校下达整改命令,学校要求学院,学院要求系里,系里要求一线教师,教师做不到就要“降薪罚奉”,这种“以罚代管”是不是懒政?懒政可是党中央明令禁止的行为。而且,把每个专任教师作为“最小执行单位”的话,实际上就造成了一种分布式、碎片化的管理方式,这将会造成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意味着每个专任教师,都要分出一部分精力,放在具体的琐碎事务上!而且这还会带来高一个层面的问题:如上段所述,按理说整改是个要求,一线教师遵照执行就行了;但是,由于第一个问题中所述,“应该专业其实并不专业的人士”的施政随意性,造成了一线师生对“专业性”质疑,于是作为一线教师,我不得不去查阅了相关规定,看看“我到底违反了什么”,可是看完了,却印证了质疑——你在骗我!这是个巨大的信任危机,我以为贵单位有多专业,就这,简直就是如马斯克所言:“这个世界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这就变成了每个一线教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去学习各种琐碎的管理规范,以免自己踩踏红线。而且,这种“红线”还是“模糊的满分红线”,作为学生的话,都知道考试只要过60分就能及格通过;而做老师的,反倒不知道这个“及格线”在那儿了,如果没有做到“满分”,那就随时有可能踩到“红线”上。这种“复制、拷贝”式的担责模式,完全忽视了人类社会的分工原则,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是背道而驰的——分工才能提高效率,合作才能提高质量,让每个人都掌握大量琐碎的重复性知识,是妥妥的资源浪费。难道就没有更智慧一些的条件吗?举个例子,现在各种智能实验室管理系统,能不能用在危化品管理上?能不能以基层学术组织、或者相近科研团队、协作组作为最小执行单位?安全,只是一线教师所需要面对的工作的一项而已,教学、科研、项目、成果、报奖评比、社会服务、学习深造,哪一项不重要?哪一项不是红线?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这种状况,一线教师到底能不能承受得了?能不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改革?

一个系百十号老师,每人一块自留地,除了甩锅式的“责任清楚”,到底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实际上,如果按照当前这种“分布式”管理方式,对易制毒、易制爆的危化品房间,要满足“上锁”的要求,是不可能做到的:一个课题组有几十种管制药品,每天要进出几十次,系里只有两个药品室,可以做到每分钟都有人在进出,根本就关不上门,到时候去哪儿找责任人?钥匙一共多少把?都在谁手里?谁开的?谁没关?谁去查监控?……除了给安委会提供甩锅的素材,其他,呵呵了。

鲁迅先生说“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当前的安全部门的考核指标是什么?是帮助各个单位达到安全之目的,还是通过安全问题进行罚款,以罚款数量作为安委会的工作业绩?还有更“恶意揣测”的:是否是有什么反社会倾向人格的人,以安全之名获得了不容辩驳的权限,故意难为人以达到其不可示人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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