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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的图书情报论文审稿意见(2)

已有 1095 次阅读 2023-6-18 09:40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我给的图书情报论文审稿意见(2)

李博闻2023.06.18


这是一个月前的审稿意见。

评审论文系作者“自我复制”,同时,编辑怀疑该论文存在抄袭问题,我检查发现,确定大规模借鉴,抄袭。


我撰写的审稿意见原文如下:

本文使用博弈论方法,探索了区块链“激励机制”和“分布式存储技术”在科研数据共享中的实践问题。


1)方法论意义和理论创新

逻辑学认为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不产生新知识,原因在于大前提(一般)蕴涵其结论(特殊)。

 “科研数据共享”是一种人类社会互动活动,国内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领域(信息资源管理)用博弈论方法从策略选择角度探讨人类社会的互动的实践活动,可追溯到2003年;科研数据属于信息资源的范畴,学科内运用区块链“激励机制”和“分布式存储技术”解决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的研究,兴起于2018年。理论上,随着科学共同体产出增加,应用研究的“方法论意义和理论创新”是“边际递减”的,因此,本文主要考察实践价值

 

2)实践价值

学术论文创作,并非工艺品制作。“推理形式”“方法形式”正确,不担保“实践”有关新颖知识的发生。理论(技术)与实践是否紧密联结,即,理论一般性能否很好覆盖具体实践活动的特殊性,是评价重点。

 由摘要知,本文面向我国科研管理。结论1结论2围绕区块链“激励机制”,均建立在“通证”(虚拟币)及其“市场价值”基础上。

这里暗含作者预设:在科研数据共享活动中,区块链“激励机制”能够顺利展开它的“制度价值”。引出问题是:这个预设坚实嘛,或者说,能否完全用“经济”话语来阐释科研数据共享现象?

 评审个人观点:否定的。为回应“李约瑟难题”“钱学森之问”,哲学家们通过中西哲学比较研究,指出中国人的人生哲学主要着眼于“人生问题的解决”,西方则侧重围绕“知识问题的解决”。这些哲学洞见反映了:如果“通过科研解决人生问题”是一种国内科研人员的普遍态度,那么,预设确实存在某些合理的因素,但这不是(也不能)是主流价值观。简言之,科学探索是人类真理事业之一,科研数据共享活动并非一般信息资源共享活动,不能完全与经济活动划等号(譬如:中国航天仅与金砖国家共享科研数据),行为经济学理论和科学方法在把握关涉人类文明的“价值”问题上,存在局限性。

 

退一步来讲,本文能否限定在“有助于”促进“个体科研人员”的数据共享意愿?

评审个人观点:宋儒认为“初念是圣贤,转念是禽兽”,当下话语是“初心使命、责任担当”。科研数据共享“货币化”实践,或会引起“转念”发生,这是否会遮蔽科学探索的“初念”(社会科学的自反性问题)?

马克斯韦伯认为“价值关联决定了文化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分野”,伦理问题若未讨论,后续研究恐引来“空中楼阁”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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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3围绕区块链“分布式存储”,作者指出“分布式存储”能够促进科研人员的数据共享意愿

这里引发的讨论是:科研数据的储存和传输,是否是“科研数据共享活动”的全部内涵?

本文提及科研人员共享数据意愿不高,并提及图书情报领域的共享请求案例。

评审个人观点:

1.科学哲学认为“观察/实验负载理论”,自然科学尚有一些共识之物来规范知觉内容,而社会科学远非如此,科研数据负载了大量的“意义法则”,特别是社会科学的“描述主义”研究模式,"研究者力图描述以自身的方式构造人类生活的个人意义和社会意义"(参考罗伯特·毕夏普《社会科学哲学:导论》P53),简约来说,他们用个性化方式来收集和处理数据。数据的背后,可能是更为庞大复杂的待解释内容,分享成本高,对科研数据简单挪用,非常可能产生误解。(现有科研数据共享意愿研究,概括为“质量问题”或“规范问题”)

结合一些同类研究,综上,“储存和传输”并非”促进共享意愿“的中心问题。

 

2.由摘要和引文可知,作者探索解决科研数据共享问题,是面向科研管理问题,最终旨在推动科学创新活动。

哲学家领域一种观点,认为原始性创新的发生,是不同类型思维和不同领域知识相互碰撞的结果。“数据共享活动”之所以推动“科学创新”,主要还是受益于不同研究者之间在合作过程中的思维碰撞

同上,在面向科学创新问题时,“数据共享活动”不能简化为“储存和传输”。

 

 为避免“技术中心主义”或“简单移植”的批评,建议:

1)若不考虑伦理问题,文章应作必要限定,如:“商业机构”或者“企业科研人员”。

2)分布式存储相对于传统存储方法的优势,不言而喻,但就研究目的而言,结论3较牵强,可略。

3)区块链“激励机制”的“制度价值”有多维度,其中,“安全价值""效益价值"最为直观,作者可不囿于此(可参考:法学领域的研究《区块链技术激励机制的制度价值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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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编辑:参考作者以往研究,本作系作者的“自我复制”,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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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博士论文就是借鉴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回应休谟问题2的做法,以理性为依据,从事实判断中导出价值判断,即:哪些方法行为,是不创新的。我给出的两条“绝对命令”,两条联结起来,是一种证伪主义的学术评价方法,不能论证一篇论文如何创新,但能说明一篇论文绝对不创新。这是我亲手论证的东西,所以有信念,不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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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启云 宁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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