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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获取原电池放电过程的功与热值,同时为了方便将微积分原理应用于电化学,准静态过程假说将所有原电池均规定为可逆电池[1].
本文拟结合热力学基本原理,验证“Zn+2H+(a=1)=Zn2+(a=1)+H2(a=1)”对应的原电池[2]为可逆电池,供参考.
已知:Eθ(H+/H2)=0.00V,Eθ(Zn2+/Zn)=-0.7619V;且25℃、标态下相关物质的热力学性质[3]参见如下表1所示.
表1. 25℃、标态下相关物质的热力学性质
1. 可逆电池
可逆电池要求原电池同时满足物质、能量及过程可逆.
1.1 物质可逆
物质可逆也称化学可逆,要求充电时的电池反应,必须是放电时电池反应的逆反应.
设某可逆电池的充电反应表示为:A→P (1)
则放电反应必须为: P→A (2)
1.2 能量可逆
能量可逆也称热力学可逆,特指可逆电池充电时吸收能量与放电时放出的能量数值相等,符号相反.
设式(1)对应的热量(Q1)、有效功(W'1),式(2)对应的热量(Q2)、有效功(W'2);能量可逆
必须满足:Q1+Q2=0,W'1+W'2=0.
1.3 过程可逆
过程可逆也称实际可逆,要求原电池在放电过程任意瞬间,系统均无限小的偏离平衡,并随时可恢复平衡;要求放电过程无限缓慢,放电过程函数数学上连续、无间断,且可积可微;并且放电过程满足:
δQ=TdS (3)
dG=δW'=-ZFEdξ (4)
2. 可逆电池的自洽性
对于电化学反应:Zn+2H+(a=1)=Zn2+(a=1)+H2(a=1)
依据热力学基本原理可得:
(5)
(6)
(7)
2.1 “ dG=δW'=-ZFEdξ ”的自洽性
“Zn+2H+(a=1)=Zn2+(a=1)+H2(a=1)”原电池:
Eθ=Eθ(H+/H2)-Eθ(Zn2+/Zn)=0-(-0.7619V)=0.7619V (8)
依准静态过程假说原理[4]可得:dG=-SdT+Vdp+δW' (9)
恒温恒压下,式(9)积分可得:ΔrGθm(298.15K)=W'=-ZFEθ (10)
又因为:-ZFEθ=-2mol×96500C/mol×0.7619V=-147.047kJ·mol-1 (11)
在计算误差范围内,式(6)、(11)结果相同,较好地验证“ dG=δW'=-ZFEdξ ”的自洽性.
2.2 “δQ=TdS”的自洽性
依准静态过程假说原理可得:
dH=TdS+Vdp+δW' (12)
恒温恒压下,式(3)及(12)分别积分可得:
Qp=T·ΔrSθm (13)
ΔrHθm=T·ΔrSθm+W' =Qp+ΔrGθm (14)
将式(7)代入式(13)可得:
Qp=T·ΔrSθm=298.15K×(-23.046J·mol-1·K-1)=-6.871kJ·mol-1 (15)
将式(6)、(15)分别代入式(14)可得:
ΔrHθm(298.15K)=Qp+ΔrGθm
=-6.871kJ·mol-1+(-147.06kJ·mol-1)=-153.93kJ·mol-1 (16)
对比式(5)、(16)可知,两条路径计算得到的 ΔrHθm(298.15K)数据相同,较好地验证了
“δQ=TdS”及“ dG=δW'=-ZFEdξ ”的自洽性.
3. 结果讨论
“δQ=TdS”及“ dG=δW'=-ZFEdξ ”理论自洽,表明可逆电池中的过程(或实际)可逆确立.
通常热力学认为某过程自发,其逆过程一定非自发;可逆电池中的物质可逆及能量可逆缺乏讨论价值.
需明确电化学中的充电反应与放电反应是两个不同的热力学过程,操作条件不相同.
4. 结论
⑴可逆电池专指过程可逆,需同时满足δQ=TdS及 dG=δW'=-ZFEdξ 两组条件;
⑵准静态过程假说规定所有原电池均为可逆电池的观点自洽.
参考文献
[1]余高奇. 热力学过程的基本概述. 科学网博客,2023,1.
[2]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编. 物理化学(下册,第六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8:335.
[3]沈文霞. 物理化学核心教程(第二版).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9:469-473.
[4]余高奇. 热力学第一定律研究. 科学网博客, 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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