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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我出自寒门,祖祖辈辈都是头顶骄阳,面朝黄土的农民。父亲只在家族祠堂里念了4年书,若要升学,就得去别处,家庭的财力实在不允许。因此,在家谱里,未曾有过大学生的记录。同样,母亲只念了2年书,后来在当地裁缝师傅手下做了三年学徒,个中的艰辛与苦楚只有自己知道。1950年代初,父亲从湖南醴陵农村来到位于广东粤北山区的瑶岭钨矿当矿工,母亲随后而来,并先后有了5个孩子(大姐,哥哥,二姐,我,妹妹)。母亲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做缝纫以补贴家用。大姐小学结业后,就停学在家帮着照看弟妹,后来再到工厂工作;哥哥中学毕业后也到工厂工作;二姐,我和妹妹都读完高中,但只有我一人考上大学,继而研究生,跨入科学的最高殿堂。相信大家会纳闷,我一介寒门之子,是凭借着何种努力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的求学经历是否有可以借鉴之处?真心希望我的求学记忆能够帮助破解这些疑团。
小学生(1965-1970)。7岁时报名上学,招生老师问我会不会数数,我从1数到100,顺利通过了。启蒙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叫陈尚炳,刚从地区师范学校分配到瑶岭职工子弟小学教书。我记得开学头几天,陈老师的脖子刮了沙,有几道暗红色的印迹。一年级结束前的儿童节,由于学习成绩优秀,我获得了练习本和铅笔等奖品和奖状,还带上了红领巾。这种既能学东西,又能得奖品的日子,太爽了;我心想,要是这样的日子能永远过下去,该多好啊。从2到5年级,课程不多,课外作业少,有很多富余的时间。于是,我把姐姐和哥哥留下来的1-6年级教科书(包括语文,算术,历史,自然,地理等)都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渐渐养成了自学的习惯,并就此成为同学中知识最为全面的一员。每次老师课堂提问,别人答不上来的一些问题,我都能轻松给出正确答案。我因此在5年级时获得了“师傅”的昵称。小学期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另一位老师是来自沈阳的张芬莲。作为我4-5年级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张老师那字正腔圆的标准普通话,在那湖南与广东混合口音泛滥的矿区里,可谓清心悦耳,余音绕梁。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仍忘不了张老师在自习课时给同学们声情并茂地朗诵《欧阳海之歌》的场景,随着悠扬钝挫的声调,峰转岭回的情节,同学们的心潮此起彼伏,久难平息。
中学生(1970-1975)。那时瑶岭职工子弟中学包括三年初中,二年高中。中学期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老师有李惠娟,俞贤珍,邓育朋,黄金海,和廖德恩。李惠娟是刚分配到职工子弟学校的华东师大毕业生,担任中学英文教师。除了一口标准英语,李老师还给我们这些与世隔绝的山沟娃子带来了一个闻所未闻的世界。对于我们许多稀奇古怪的问题,李老师总是不厌其烦地详细解答。俞贤珍也是刚分配到职工子弟学校的华东师大毕业生,担任中学数学教师。由于我数学成绩不错,俞老师经常会给我一些额外数学题(比如,学解一次方程时,给我二次方程的题),以进一步提高我的数学潜力。凭着良好的自学习惯,我总能破解这些额外的数学题。邓育朋是我初中政治课老师兼班主任。那时班里搞宣传栏,是邓老师手把手教我做栏目设计与编辑,以及油墨刻写与印制。此后,我养成了将报纸相关资料剪贴成册的习惯,为今后的书籍编辑打下一定基础。黄金海从华东师大毕业后分配到职工子弟学校,在我初三和高一,高二时,担任我的语文教师。黄老师多才多艺,不仅课讲的好,还写的一手好字,拉的一手好二胡,打的一手好篮球。那时,很多老师的课,受同学小动作的影响,效果欠佳;但黄老师的语文课始终是例外。他一上讲台就引经据典,从古代,到近代,再到现代,侃侃而谈,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耳目一新,直到下课铃声响起,才打破课堂的宁静。正可谓,言者无意,闻者有心。除了临摹黄老师的字体,我还试着将他那受人欢迎的课堂表达形式融入到写作中去。换句话说,既然黄老师的语文课如此引人入胜,那么,如果在写作中采纳其思路,肯定能增加文章的说服力,吸引更多读者。古人曰“三省吾身”,“再三教诲”,是指从各种角度和深度进行反省或指导,才具说服力;而不是将一句话简单地重复多遍,那样,听者也难于忍受啊。因此,从往昔那种“记最有意义的一天或一件事”的平铺直叙到有广度和深度的描述与探讨,黄老师的语文课让我揭开了写作的神秘面纱,极大地激发了我的写作兴趣与信心,并发展了收集别人文章中精彩的描写与叙述的爱好。廖德恩从中南矿冶学院毕业后,分配到矿里技术科搞采矿,后调到职工子弟学校教数学,是我初三和高一,高二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廖老师给我在数学和其它方面的有益指导不是三言两语可以概括的。此外,我中学期间读到的一本《心理学教程》,加深了我对记忆的规律(即,好的记忆需要30分钟,24小时和一周后的复习)和变化趋势(即,人的记忆力从0到24岁是上升的,但25岁后是下降的)的了解,为我今后规划和充分利用人生中记忆力最强的时光提供了理论依据。
回乡知青(1975-1977)。高中毕业后,我回到湖南醴陵农村老家务农。除了体力劳动,几乎没有其它事情可做或书籍可读,于是,我把业余时间都用来写作。只要一有空闲,我就琢磨着写文章,题目包括季节,月份,节日,山水虫鸟,随景抒情等等。近两年的写作实践不仅助我归纳出了三条行之有效的中英文皆适的写作规律(即,论点引伸,论据浓缩,关键词汇),而且让我在百无聊赖中保持定力。举例说,刚到农村时,我参加了公社水渠修复。拌水泥需要从坡下挑水,正常情况下每趟来回约10分钟。起初叫其他人挑水,几趟之后就见不到踪影了。后来我接过此任务,不紧不慢每10分钟一趟,自始至终保证了拌水泥用水。挑水这么单调的一件事,为什么其他人难于坚持,而我却坚持下来了呢?因为在挑水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直在思考着如何写下一篇文章而不是如何偷懒,所以把挑水的单调与无聊忘得干干净净了。1977年末,高考复习紧锣密鼓。当时我所在的公社农场宿舍位于一个尚未完工的建筑,既没有电灯,窗户也没有玻璃,仅用拆开的黑色塑料化肥袋膜挡风。点灯靠的是拖拉机用柴油。做完一天体力活,晚上在柴油灯下复习,窗外一阵阵寒风吹过,塑料膜来回舞动,黑色柴油灯烟四处飘浮。第二天早上洗刷,满手污垢,鼻涕都带黑色。此外,当时湖南省中学教学难度明显大于广东省,我依靠广东中学所学的知识只能得到进三类大学的湖南高考分数。尽管选报了省医学院,省中医学院,乃至地区卫生学校,我还是鬼使神差地被录取到了省农学院兽医专业。考虑到那时我已20岁,记忆力最强的时间只剩四年,所以我不想等第二年重考而平白无故地耽误生命中极宝贵的一年。
本科生(1978-1982)。进了一所未曾选报的大学,学着一门意料之外的专业,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根据自己的个性和爱好,确定科技文献翻译为努力方向,继而着手强化中英文基础。在大学2-4年级的业余时间里,我重点阅读了《英汉小词典》,《新华字典》以及《汉语成语小词典》,并通过参与校系宣传栏的编辑和广播稿的撰写砥砺中文写作,利用收音机和电视机练习英语口语。那时偶而一玩的恶作剧就是把字典里学来的一些不常用字或多音字写进广播稿里,然后,偷笑着听大学广播员结结巴巴或错字百出地念完稿件。此外,我有一台小型半导体收音机,每天跟着英语广播讲座念。为了看电视英语讲座,每个星期日中午,我就到各个教学楼转。听到屋里面有电视英语讲座的声音,就敲门问能否跟他们一起看。这样,我结识了兽医寄生虫学硕士研究生叶溥增,并成为莫逆之交。后来,报考研究生时,叶师兄建议我选兽医病理学专业,因为那比较干净。但我回答,要是选了兽医病理学专业,我们以后就隔行了。于是,我决定报考兽医寄生虫学研究生,将来做叶师兄的同行。那年,北农大有一个兽医寄生虫学出国研究生名额。由于缺乏自信,我未敢填报。叶师兄知道后说,你英语这么好,一定要选报。在他的鼓励下,我报了出国研究生,并通过考试,成功获此殊荣。这里,顺便提一下研究生考试与高考的不同之处:前者主要考的是个人的自学与统筹兼顾能力(如果今后研究生专业课考试改成以写研究报告,综述和项目申请为主的形式,见我的博文《科研创新与研究生的选拔》,那将更加突出一个人的自学与统筹兼顾能力及科技写作技巧;其实这些技能才是搞科研创新所真正需要的基本功),而后者主要考的是中学各门课程老师的猜题能力(即,别人的能力)。因此,高考成绩好的人,并不一定都能在研究生考试中拔得头筹。
研究生(1982-1989)。我本科毕业后,1982年初到北农大报到,然后去语言学院补习半年英语听力和口语,继而按照兽医寄生虫学出国研究生名额的定向,申请了澳大利亚墨尔本,悉尼和昆士兰大学兽医寄生虫学研究生课程。墨尔本大学兽医寄生虫学导师十分重视我的申请,还托到澳大利亚驻华使馆办公务的墨尔本大学中文专业教授约我在使馆见面。该教授随手拿出一本关于东南亚的英文书籍,要我将其中一段翻译成中文。听完我的口译,该教授说不错。不久,墨尔本大学给我发了录取通知书。过了一些时日,我也分别收到悉尼和昆士兰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但墨尔本大学的高度重视促成我到那去学习的决定,而不到悉尼或昆士兰大学去。1983年初抵达澳大利亚悉尼,学了三个月澳式口语,便到墨尔本大学,头一年住在兽医学院学生宿舍。鉴于我没有硕士研究经历,先注册了一个课程硕士。导师要求我在前三个月里,阅读某动物寄生虫的免疫诊断文献,并写一篇综述。完稿后,导师给出尚可评价。随后让我跟他的研究助理一起做该动物寄生虫的免疫诊断实验。在这时间相对宽裕的一年,我重点阅读了与专业相关的英文版动物寄生虫学和免疫学教科书,还利用闲暇将我所在的学生宿舍阅览室里近1000本历史小说,言情小说和其它文学作品看了过遍,极大地满足了我多年来一直想好好读一读文学作品,但又未能实现的愿望,从而使我的英文写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由于我对该实验的问题处理良好,大多数东西(包括实验程序与操作细节)一学就会,看了就记得(实验室的同事都说我记忆力好,其实我只是勤于回忆而已,始终保持一个在睡着前,醒来后将新学的东西回忆一遍的习惯),不到一年时间,我就转注了研究硕士,继续做该动物寄生虫的免疫诊断实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得于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转注博士。起因是导师从外校获取了同种异属的两个寄生虫,其中一属主要感染猫,另一属主要感染狗,但这两属偶而会发生交叉感染。导师计划用这两个不同属寄生虫分别感染狗,然后用免疫手段鉴别其反应的特异性。在实验快结束时,将培养后的幼虫在显微镜下观察,我发现这两个寄生虫结构没有差别,应是同一属。如果这样,意味着前期的实验纯属瞎忙。导师听完我的汇报后,立即亲自查看了几个样本,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于是,导师打电话告知外校教授此结果,对方连声抱歉其工作疏忽给导师带来的麻烦。几天后,导师问我是否愿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是生产和运用单克隆抗体以改善人包虫病的的免疫诊断,我很自然地答应了。由于导师的实验室没有现成的单克隆抗体生产技术,一切从头起步,前两年走了不少弯路,实验进度缓慢。我意识到照此下去,将达不到学位要求。于是,从第三年起,我更多地独立思考,只要导师的实验设计不及预期,我便采用不同的办法加以改进。这样,我提高了实验效率,完成了博士课程,并用实验数据撰写了8篇研究报告。基于这些经验教训,我归纳总结出了科研创新的三点策略,即,争先(first),更好(better),不同(different),为今后的科研创新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智慧源泉。
后记。我从入读小学到攻下博士学位的过程是一个寒门之子主要依靠自身努力,实干加巧干,闯进科学最高殿堂的写照。那些看似平凡,缺乏亮点(包括家门余荫,名校光环)的渐进程序昭示着几点如何把书读好的感悟,即,读书要有时间性,读书要靠自觉性,读书要有目标感,读书要善于总结。所谓读书的时间性是指充分利用人生中记忆力最强的短暂时光(即,24岁之前),遵循记忆的规律(即,30分钟,24小时和一周后的复习),重点突击需要强记的课目(比如,写作),尽可能地增加记忆库存,减少日后记忆负担。所谓读书的自觉性是指养成自学与自我担当的习惯,遇到难题要尽量想方设法自己解决,不要一点小事都靠别人;况且,科研上的难题别人是帮不了的,要是帮得了的话,别人早就自己做了,抢先发表了。所谓读书的目标感是指树立一些与个人能力和兴趣相吻合的阶段性目标,让自己在各个时期都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因为任何没有目标的努力是不能持久的。例如,我小学和中学期间的目标就是在各门科目的考试中拿最高分,让我的父母感到他们所有的辛勤付出与牺牲都是值得的(事实上,每次考试结果出来后,我爸爸都会拿着我的满分考卷到邻居家问他们的孩子考的怎样,其表露的自豪感油然可见);我大学二年级定下的科技文献翻译的目标让我有无穷动力去通读汉语字典和英语词典,练习英语口语,即使后来没去做科技文献翻译,因此而积累的语言知识也助我比较顺利地获得出国研究生奖学金;我当下的目标就是在生物科技书籍编辑的数量和广度上竖起一个后人难于逾越的标杆,所以几近退休年龄的我,似乎仍有使不完的劲啊。所谓读书要善于总结是指通过观察到的想象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例如,我将中学语文老师那引人入胜的课堂表达形式融入到写作中,从而揭开了写作的神秘面纱,归纳出了三条行之有效的中英文皆适的写作规律(即,论点引伸,论据浓缩,关键词汇),使我能飞快地将枯燥乏味的数据变成可读性强的研究报告,将杂乱无章的资料变成有趣的综述;通过总结博士研究的经验和教训,我归纳了科研创新的三点策略(即,争先,更好,不同),使我能在后来三个不同的研究项目中都分别提前达到项目的主要目标。不可否认,虽然绝大多数人都有十分相似的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但其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细节把控的差异决定科研创新成就的大小。这跟乒乓球比赛没有二样,很多选手都具备夺冠的技术潜力,其临场的心理把控显著地影响技术的发挥及最后的结局。希望我这几点关于读书的感悟有助于你改善细节把控的效率,从而取得科研创新的更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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