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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
叶明
自从央视网发文谈孔乙己文学、批评孔乙己,因为“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而导致“陷入生活的困境”,并呼吁当代青年不要“困在长衫中”之后,“孔乙己”成了一个热门话题。那幅经典的画面又浮现脑海。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其实,窃和偷,都有暗中拿别人东西的意思,但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窃”指的是突破防护而获得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一般都是无形的东西。“偷”是直接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一般指的都是有形的东西。
“窃书”也是是读书人的“雅事”。孔乙己偷别人家的书,是为了获取书中的内容,而不是把书偷去卖钱。他虽然很穷,但还是很有骨气,是一个值得尊敬和同情的文人。很多年前,我也曾做过孔乙己的“窃书”,那些令人不齿的往事历历在目。
在文革中“文攻武卫”最激烈的时代,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学生,学校里正“停课闹革命”,我在家无所事事。所以经常去我们大院前面的江苏省商业厅机关里打球、粘知了。偶然,发现了江苏省商业厅(中华路20号)的图书馆有个气窗没有关好,我试着从气窗爬进去,“借出”几本从封面看上去有点意思的书。我未经任人许可私自取出图书,带回家读几天,然后偷偷地还回去,再找几本书……如此循环,初步构建我现代中国文学的知识框架。在“借出”的书中,印象比较深的是郭沫若(1892年11月16日—1978年6月12日)的《洪波曲》,那是抗战时期,他做中华民国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三厅厅长的长篇回忆录,其中透露了一些我家先贤的踪迹。由于流畅的文笔及许多细节的描述,读起来特别引人入胜。
郭沫若是中国现代文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的创作涵盖了诗歌、小说、戏剧等多个领域。其中,他的代表话剧有《棠棣之花》、《屈原》和《虎符》等。这些作品都以历史人物和事件为主题,不仅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而且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历史意义。战国时义士、重义气的侠客聂政,刺侠累的行为超出了“士为知己者死”而升华为雪家国“公仇”而舍身报国的崇高行为令人动容。屈原的内心独白,看似与风云雷电的对话,实则是在向黑暗的旧势力宣战!如同一道耀眼的闪电,刺破当时的政治阴霾,我被郭沫若的历史剧所震撼。
上初一时,我父亲从佛教圣地“律宗第一名山”宝华山脚下的桥头---江苏省省级机关“五七干校”被解放,“三结合”重新分配工作到了省财政厅,我们也随之搬家走了,我的孔乙己式“窃书”无疾而终。
1971年的秋学期,刚升为初三的我,照常来到我们南京十中(现金陵中学)图书馆“打工”----课余时间帮助图书馆整理图书,“报酬”是可以进书库翻阅馆藏书籍,每次仅可以“借走”一本书,但不登记在册,因为涉嫌封资修的毒草,不能留下证据。我看完后,必须再放回原处。这在文化凋零的时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现在还有印象的是一本中学语文教学经验论文集,其中有一篇是我们中学老教师的论文,他30年代金陵大学毕业生,因出身不好,只能在图书馆当管理员。他文章中的一段话现在仍记忆犹新。语文教学应当强调范文的背诵:一个学期背诵五篇文章,整个中学6年,背诵60篇,而且必须每学期累积背诵直到高考,仍然可以全部背下来。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可以体会不同文体、不同风格,在理解的基础上强调记忆,同时可以综合利用,类似“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那么还有什么样高考作文不能应对自如?这样才能真正体味中国语文博大精深的奥秘。
为了巩固这个“特权”,我还经常为图书馆的壁报写一些新书推荐与读后感的文字。1971年九月初,刚开学,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字引起了我的注意。《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林彪同志》真实地描述了我军史上的顶级战神—--林彪的雄才大略。解放战争初期,多年脱离军队的林彪被中央派到东北指挥作战,开辟新区。将出关的10万部队带成了百万大军,解放了大半个中国。据此,我写了一篇2000字的读后感,文末将峻岭的《孜孜不倦》照片与周将军的小册字联系起来,我十分得意地自己的神来之笔。
不久,中学图书馆负责出壁报的老师,一位老干部趁人不备悄悄地将文稿退给我,她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毁掉。我虽不知就里,还是照做了。直到中共中央以77号文件发布了《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 我才知道“九一三事件”的爆发。她的这一惊人举动,以革命者的道德良心,安全地保护了一个无辜的学生,免除了我的牢狱之灾。否则,我就卷进漩涡,万劫不复,逃脱不了难以想象的厄运。我在中学的“窃书”行为被迫终止了。
中学毕业后,我走上山上下乡的道路,完全没有“窃书”的机会了。在农村先种西瓜、后种棉花,都需要很多根本没有学过的种植知识,只好抽时间返回南京,去南京图书馆借书学习。可是,我没有任何证件可以作为借书的凭证,只能从家里“窃出”户口本。可是,用户口本借的书只能在阅览室阅读,不可以借走,不得不抄录。关于农业种植技术,抄了厚厚的一本。
作者当年的笔记
后来,一个知青朋友的父亲,当时的江苏省文化局局长李进亲自为了我给他的下属写了一张条子,希望南京图书馆负责人给予“一个好学青年”办理一张“专业图书证”以“奖掖后进”。这张“假冒”身份的“专业图书证”伴随我度过那个年代,直到招工进入华东冶金地质勘探公司。
1980年,我在一个具有军工色彩浓郁的工科大学读大学三年级,在专业课十分繁忙的背景下,偷一点时间去阅览室翻一些杂书。一位北京大学书馆专业毕业的管理员,力主购进了一些在思想解放时代的流行图书,例如,戴厚英的《人啊,人!》,钱钟书《围城》,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的《爱弥儿》。《围城》一书炙手可热。同学们都抢着传读,甚至废寝忘餐,丧时旷课。中午赶紧吃完饭就来阅览室节约,不过常常被别人借走,我一个星期都看不到一次。 “男人不向戴眼镜的女人调情”、“男女之间,借书的学问是很大的”等深刻的句子。当时,当时,我曾萌生 长期持有的念头---双倍陪钱把书“窃走”。最终因为我的胆怯,没有实施。
无独有偶,90年代,我做了教授,在讲创新理论中提到顾准(1915年7月1日—1974年12月3日)化名翻译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熊彼特著)。听课的一位华泰证券老总(东北财经大学77级学生),得知我无缘读过此书后,将他上大学期间从图书馆借出后谎称弄丢了、用双倍赔偿的方式“占”为己有的“珍藏”送给了我。我们回忆在大学“窃书”的“经历”,我是想法,他是行动,我们年青时期的“荒唐”变成“亲切的怀念”。
东北财经大学77级学生的“珍藏”
我们孔乙己式的“窃书”,显然不是偷书,用现在流行语说叫做分享。我获得了书中内容,并没有占有书本身。“世界上一切腐败事物之所以腐败,无不有其好理由。"(黑格尔《哲学全书,第1部逻辑学)
我们孔乙己式的“窃书”是我们困境的际遇,个人的不幸,更是历史的误会,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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