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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文献[1]中,分别摘录了中国日报网所发的题为“中南大学这一原创性成果解决了200多年世界性难题”以及ES工程结构所发的题为“丁发兴教授一一砼与岩石损伤比强度理论及应用:‘地心难挖’和‘巨震不倒’一一报告总结”两篇文章中的一些过于离谱的文字。笔者准备用几篇短文来对其中特别离谱的一些文字进行一些评论,若有不当之处,敬请丁教授及其团队和对笔者的评论文章感兴趣的学者们予以指正。
众所周知,材料的破坏理论的确至今仍是力学、材料学及工程科学中尚未解决的一大难题。这是因为研究者们早就发现了:从宏观来看,材料的破坏规律不仅与材料屈服或破坏前后的性能(如本构关系和一些有关的材料参数)以及促使材料屈服或破坏的应力状态这三个因素有关,而且在不同应力状态下,即使对同一材料而言,其屈服或破坏前后的本构关系和一些相关参数也存在显著差异,这就为从宏观的角度来建立完整的、令人信服的材料破坏理论体系带来了难以解决的困难。所以当前國内外研究材料破坏理论的“主流”意见认为:上述局限于宏观层次的研究方法,由于没有与材料的破坏机理相联系,因此才会出现上述不能令人滿意的状况。为搞清楚材料的破坏机理以及它们和材料宏观破坏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于是在國内、外逐渐兴起并形成了一个宏一一细一一微观相结合的、研究材料破坏理论的趋势和热潮。但由于宏一一细一一微观相结合的研究,面对的是一个多尺度、跨学科,难度极大的命题。例如:当我们即使仅从宏一一细观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材料的破坏时,通常意义下的材料就已不能视为是一种材料,而只能看作是一种构造形式复杂的“结构”了(或者说:代表着宏观层次的所谓“点”的那些细观单元,实际上已是一些包含着不同缺陷排列组合的不同“结构”了)。
中科院力学研究所的白以龙院士,通过研究发现并发表的“跨越宏观一一细观两个层次的敏感性表明:细观层次因无序而引起的微小差别,有可能最终导致宏观层次的显著差异,这在固体破坏现象中有实质性的意义”的论述表明,即使是仅从宏一一细观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材料的破坏机理,也会遇到非常严重的困难。这应该是从事材料破坏机理研究者们所熟知之事。
然而仅从宏观层面研究材料破坏的丁发兴团队,他们提出的所谓“损伤比强度理论”,真的研究的是“材料的破坏机理”吗?他们就真的这样轻而易举地“解决了200多年来材料破坏机理认识这一世界性难题”了吗?这或许应该问问那些真正从事材料破坏机理研究的学者们(例如白院士和他的一些学生们)是否会认同这种“损伤比强度理论”“解决了200多年来材料破坏机理认识这一世界性难题”的“奇谈怪论”。
参考文献
[1] 笔者<科学网>博客题为“关于损伤比强度理论”的题外话.
https://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355154&do=blog&id=136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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