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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闲话-5:“发表”假论文的两万人该如何处置? 精选

已有 9708 次阅读 2011-4-9 09:19 |个人分类:灯下琐语|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论文, 学术规范, 假刊物

时下,形形色色的假货屡见不鲜,但是,成批制作假刊物的事件倒是闻所未闻。今年“愚人节”那天,《北京青年报》刊载孙志平、王晖余的文章告诉我们,有这样的事情!乍一听来,还真以为是“愚人节”笑话了;细看下来,不像是笑话,也不像是假新闻。

文中说:“海南省最近查处了一起特大非法期刊案:个人7年非法创办了20余种刊物,只上过中学的员工竟组成编委会‘审核’论文来稿,约2万名投稿者交纳版面费1000万元。……在这些假报刊中,仅带‘中国’字头的就有《中国教育科研杂志》、《中国医学论坛报》等多种。”为首的犯罪嫌疑人符利夫妇承认,从2004年开始,他们就以获准公开发行的正规刊物名义,诱骗需要晋升职称的人投稿,进而炮制刊有这些论文的非法刊物。据警方称,受害人预计达两万人。

看到这一消息我顿生疑窦:

在对新闻出版事业控制较严的国度里,这样的非法刊物怎么会存在七年之久?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为什么有如此众多的投稿者义无反顾、趋之若骛?

在学术圈里,投稿、发表论文是有一定之规的,那些骗子的伎俩是很容易被戳穿的。这些投稿者是真受骗呢?还是顺水推舟、明知故犯?

 

这些问题我一时说不清楚,不予置评;这一案例也自有公安部门处理,我们不必多嘴。这里只想提出如下问题:这些上当受骗者不会平白无故送钱给骗子刊物的,他们“发表”论文,肯定想捞到好处,例如,晋升职称、获奖、提级等等,这两万个受害人中,会有一批“既得利益者”,对于他们该如何处置?他们用这种“公开发表”的“论文”换来的好处该不该撤消?

公安部门显然不会管这件事。该由学术部门来管。

问题是:怎样管?作为学术主管部门,应该彻查一下:近年来,是否有人用假刊物上的“论文”来申报职称或报奖?若有,应撤消原议。这样做,对于纯洁学术风气、弘扬学术道德是有好处的。

接着的问题是:真有单位会这样认真地进行复审吗?

我想不清楚。想听听博友们的高见。

 

本文资料来源:

两万人花钱“发表”论文,《文摘报》,2011-4-7,第3版  摘自《北京青年报》,2011-4-1,作者:孙志平,王晖余

 

写于201149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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