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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卡!

已有 2284 次阅读 2011-7-3 11:10 |个人分类:大学观察|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早上。朦胧中灵光一现:人格分裂/破产!或许这就是触发研究生自杀的主要诱因!略略推理如下。


一般而言,研究生自杀多半是因为学业不顺、论文无法过关,或者感到无法面对答辩;而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与导师指导、督促不力相关联,也与学生独立性相对较弱、自我评价较低、人缘较差、对导师的依赖等相关。


平时的矛盾积累演变为对导师的怨恨;而临近毕业时却发现有关毕业事宜都被设计成学生必须处处“求”导师,论文里也必须感谢导师(至少“声明”感谢导师)。


而恰恰就是在临近毕业时,各种矛盾才会集中而现实地凸显出来。这种情况下,学生很可能会因为压力等原因做出不适宜的举动,或说出不适宜的话。比如,在同学面前公开咒骂自己的导师。可是,你前脚刚在众同学面前骂完导师,后脚又要“求着”导师签字,还要在答辩的时候面对导师和那些同学,仅仅这些就足以导致严重的心理矛盾和心理困境,以至于诱发人格分裂/破产、进而产生自杀行为。特别是,在激愤的状态下骂了导师或说了导师的坏话,事后又可能担心“传到”导师耳朵里(农字头同学较多的情况下很可能发生),于是导致内心产生强烈不安和耻辱感。


由此可见,论文中的“致谢”也好,导师负责制下的“签字”也好,师生参加的“答辩”也好,那可都是机关重重、城府重地,实乃“老九”对付“嫩九”的法门。


以上理论的指导意义:

1. 师生权利不平衡是我国目前研究生培养制度的重大缺陷,导师们“师师相护”、缺乏必要的制衡机制,学生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

2. 研究生应当尽早试探导师的好坏,特别是导师作为“成年人中的成年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掩饰能力;研究生要学会从“功效”上判定导师是否对自己有利;若不利,尽早撤退,以免耽误青春。

3. 除非背景很强,否则不要诉诸攻击性强的言行,以免自己“因为别人的错误而犯错误”,也就是要避免“把别人的错误转嫁到自己头上”。

4. 遇到不良导师要积极投入控诉行动中去,把它当作自己的事业和工作,当作当前历史进程必须解决的问题去做。

5. 积极反思,不做“东亚混夫”,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争取将来有机会时改变这一切。


参考链接:


[转载]南林跳楼门,你不会从其他地方了解到的那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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