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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和武汉法院是肖传国犯罪的“帮凶”

已有 3785 次阅读 2010-9-23 10:53 |个人分类:三峡|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科院, 犯罪, 肖传国, 武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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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告破,世人震惊。买凶犯罪的幕后黑手竟然是一位准院士级的“著名”学者。肖传国,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博士生导师,973首席科学家。2000年他获美国泌尿外科学会某奖项,同年获吴阶平医学奖、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和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001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有了他这样的学术经历,假如没有方舟子对其所谓的肖氏反射弧国际公认度及其伪造简历的质疑,肖传国很可能早就当上了中国科学院院士。

 

从准院士到罪犯,肖传国为什么会有这样巨大的转变?有网友分析说,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其没有当上院士。假如他当上了院士,肯定就能够保持一个宽厚、平和的心态。对方舟子等人的质疑,也会以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宽容,一笑了之。不但如此,院士的招牌在任何单位都是巨大的财富,所在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也会拼死保护自己的院士声誉的。另外,国家对于已经评上院士的关照,也不会同于一般人,恐怕也用不着院士自己去应对各种揭发和检举,自然有国家有关部门出来“保护”院士。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科学院应该算是肖传国买凶犯罪的责任人之一,他若是能如愿以偿的当上了院士,他完全没有必要与方舟子去死缠滥打,因而也不需要在花费十万元雇凶犯罪。

另外,众所周知,武汉法院的某些法官也是肖传国犯罪心理得以膨胀的重要因素。分明是肖传国编造假学术成就骗取院士,反而要让揭露造假者赔偿造假的所谓名誉权损失。这种荒唐的法院判决,无疑是向肖传国传达了这一个错误的信息:在中国没有事实、没有正义、没有舆论监督,只有权利和关系。

 

是法院不正常的保护了造假者、并且公开维护造假者的所谓的名誉权错误判决,才让肖传国利令智昏,敢于无视法律,最后走上了刑事犯罪的道路。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中国科学院和武汉法院都应该算是肖传国犯罪的“帮凶”。一个是因为院士们坚持原则,导致肖传国恼羞成怒;一个则是因为法官鼓励造假,让造假者利令智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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