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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李宁被抓,媒体一片嘘声,都是负面报道。我想替李宁申辩几句。不过,申辩的前提有两个:
(1)他的科技成果是真的。
(2)他没有乱花钱(买房子,找小三之类)。
如果这两个简单的条件满足,我认为李宁的问题很大程度是反应的是一些制度上的难题。这些问题包括:
(1)是否应该让一部分科学家先成为富翁?
(2)科学技术市场化的道路为什么不通?
我曾经写过一些文章探讨在中国技术转化的问题(参考相关博文),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科学家办企业的问题。科学家办企业一向被认为是歪门邪道,不务正业,甚至是腐败,捞钱。其实,科学家自己不去主动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才是真正浪费社会资源。难道科学家只有靠拿诺奖才能致富?奖励科技创新的应该是社会,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或者什么机构。如果科学家不亲身去参与转化,转化就很可能不彻底,无效率,甚至是失败。
我们应该提倡科学家去创业,去办公司。而且科学家的公司就应该是“空壳”的皮包公司,皮包里面就是知识产权。只有皮包里面装满了知识产权才能拿到社会资金(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才能有效地完成转化。媒体和政府不要去渲染和指责“科学家把国家经费做出的成果放到自己的公司去”, 这不是问题的本质。本质问题是如何才能打通科技成果市场化的道路,让科学家能放心大胆地走。
科学家如果没有正当的,光明正大的途径,那就只好自己摸着石头过河,而摸着的石头很可能就砸在自己的头上。我不是说李宁院士的问题就真的如此,我并不了解详细情况(也不想成为调查组的成员),但是看到这么多批判他的媒体报道,有点替他委屈。或许,他的本意就是希望他的科研成果能够快速,更快速地进入市场?
科学界的确有腐败,院士们也不只一个该抓。可是,我觉得李宁可能不是最该抓的,至少不是最先该抓的。
科学家的成功不能仅仅靠论文数来衡量,科学家的享受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精神上。没有社会化的,制度化的,市场化的奖励,科技创新就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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