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次回国,碰到一些生物技术公司其商业模式竟然是“通过提供‘科研服务’盈利”,说白了,就是帮大小老板作课题,写论文。而且他们公司的营销指标就是一年几百篇论文,明码标价平均一篇论文20-30万人民币,价格高低很“科学”地和SCI点数挂钩。
这是名符其实的“双枪手”:实验室里的移液枪手加论文抢手。高段位的抢手甚至帮助写课题申请。
这可算是中国特色了吧?出现这种畸形的商业模式是谁的错?
公司之所以盈利,是因为在中国有这个客观市场。比如医院里的外科主任,出去走穴开刀一个周末能赚十几二十万,可是晋级需要论文。于是派一个学生“进驻”公司,在公司的全程服务下完成一个课题,写一篇SCI论文,能说不对吗?
问题是,这样生产出的论文反应出的是谁的水平?公司为了盈利是否会制造假数据?什么是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
我的博文中经常提倡“市场是创新的源泉”,认为市场需求是创新的起点。看来这个观点国人不是不知,而是早已经运用得淋漓至尽了的,佩服,佩服!
在提供“科研服务”的公司中也分两类,一类是有自己的主营业务,科研服务只是“兼职”。他们为了卖主营产品,为了“拴住”科主任,医生,不得不“帮忙”完成人家的科研“任务”。这是用“科研服务”换取本公司产品销售额的做法;另一类公司没有自己的主营产品,目的就是通过“科研服务”赚钱。
这些现象的出现,责任不能全在公司身上。当科学研究已经不是凭自己的热情和兴趣,沦落成了一种生存需求(涨工资)的时候,这重赤裸裸的交易就是自然的了。
靠科研服务赚钱在国外也有,我们iRepertoire公司在美国也提供科研服务:对方把RNA标本寄给我们,我们做免疫组库建库和测序工作,把数据做好初步分析后提供给对方,一个标本$1000美金。可是我们提供科研服务和国内公司所不同的地方是idea的来源:在美国,我们甚至不知道对方提供的标本是什么,实验设计如何,这通常是严格保密的。标本的背后才是真正的价值,真正的知识产权。
在美国提供科研服务,出卖的是技术劳力;而在中国,体力以外还要“贡献”脑力。
这看上去是尊重知识,实际上是把脑力劳动折价当体力劳动在出售。科学家搞科研,目的应该是发现自然规律,兴趣和回报都来自发现本身。当科学的目的不是去发现自然规律,而是晋级,名誉地位,经济收入等等的生存需求的时候,畸形的商业模式就滋生出来了。
把生产论文当成主营业务,把论文当产品,把脑力劳动打包零售,这看上去是知识商品化的合理结果,可是我却怎么想都觉得很怪异,不舒服:
把大脑当“肉”卖,成吗?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90052-629656.html
上一篇:
从学院到企业:科学家创业如何“金蝉脱壳”?下一篇:
“乱” 和“多样性” 才是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