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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自我的成功协调

已有 3587 次阅读 2010-1-29 11:43 |个人分类:探讨幸福|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幸福, 自我, 协调

    弗洛伊德把人格分为三个层次:原我(音译为“伊德”)、自我和超我。

    所谓原我,是一个人从出生时就有的各种本能冲动的总和,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原我不认道理,不懂法律,不明宗教,只接受快乐原则的驱使,一味的追求欲望的满足。那是一口混混沌沌的,充满各种冲动、各种激情的沸腾的大锅,那是一匹不受约束的,带着极其卤莽、极其粗俗的任性的野马,不问时机,不看条件,不顾后果,随时就可能爆发,随时就可以疯狂。然而现实生活是决不允许原我为所欲为的,人一出生就同外界接触,原我首先受到父母制约,接着遭受各种打击和失败,其中一部分被迫分离出来,也就形成了自我。

    所谓自我,从原我分化而来,是人格中受到教化的那个部分。自我尊重环境,尊重欲望,也尊重思想,它接受现实原则的指导,努力追求和谐和协调:又要得到快乐,又要不受痛苦;又要顾住眼前,又要放眼未来。一方面,它像一个勇敢的骑士,借助野马提供前进的力量,借助思想寻找远大的目标,还要认清现实并选择可行的道路;另一方面,它像一个尴尬的仆人,必须同时侍奉三个严厉而又专横的主子,既要满足原我的冲动,又要服从超我的监督,还要面对现实的考验。

    所谓超我,从自我中分化出来,是时代的道德准则,它形成人格中最文明的部分。超我能够观察自我,评价自我,并监督自我,从而充当“检查官”的职务。超我和原我处于直接的冲突之中,它的职责就是压抑原我的冲动,使其欲望不能实现。

    可见,在原我、自我和超我的三重人格中,自我对人生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即协调和控制作用。协调、控制得理想,人生就会感到幸福;否则,人生就是不幸。弗洛伊德从“仆人”的角色来理解自我,必然是幸福的悲观论者。他说:“我想神在创造天地时并没有设计‘幸福’这个词。一般人所谓的‘幸福’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它只不过是意指一种‘暂时的’、‘过渡的’比以前较好的情况而已。因此,‘实现幸福’实在是一种乌托邦心态。”因为他认为,自我是虚弱无力的,“有句谚语告诫人不得一仆同事二主。可怜的自我境况却更糟:它要服侍三个严厉的主子,并要竭力把他们的要求和需要做得彼此协调。这些要求总是参差分歧,常常还似乎水火不容。无怪自我经常不能完成其任务。它的三个暴虐的主子即外界、超我和伊德,……它感到三面被困,受三种危险的威胁,如果它受压太紧,就产生焦虑做反应。由于它起源于知觉系统的经验,它就专门代表外界的需要,但它也力求作伊德的忠仆,同伊德维持和睦相处,……另一方面,它一举一动都受严格的超我的监视,超我给它的行为规定明确的准则,丝毫不考虑伊德及外界方面给它带来的困难,而假如它不遵守那些准则,就让它有强烈的自卑感作为惩罚。因而这自我,受伊德的驱使,受超我的约束,受现实的排斥,为掌握作用于它的三大力量,能协调一致的有益工作而大费力气;于是文明便能够理解,何以我们经常无法压抑的一句呼声:‘生活实不易’!”

    然而,我们更倾向于把自我理解为一位骑手和艺人。因为无论欲望多么难以满足,思想道德多么高尚,现实多么严峻,但生活总像有位睿智的长者,教会我们去理解、把握、调整和理顺各种关系。只要我们有信心、有毅力,自我就能够在现实的条件下,把原我和超我调谐在某一适当水平,幸福就会从容而至,并源源不断、绵绵不竭;只要我们努力学习,刻苦操练,自我就能够成长为一位勇敢的骑手和高超的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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